〔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8/02/29 04:09 記者黃美珠、何玉華綜合報導〕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四月十一日起施行,依據金管會資料推估,可能聲請更生或清算的債清族約有卅八萬人。最近法扶會發現有外資銀行對逼討不到錢財的卡債族,乾脆直接把他們的個人資料「賣給」討債
公司。前天就有名四十多歲婦人致電向法扶新竹分會求助。
這名婦人聲稱,她沒有工作能力,但因故向多家銀行借款,其中,包含某家原是地區型,近年才剛由外資入主的銀行。

她已不記得到底向這家銀行借了多少錢,但現只欠最後一萬元的利息,不料日前她接到討債公司電話,對方聲稱銀行已把她的債權「賣」給他們,債務金額為六萬塊,可以給她分兩期償還。

她很震驚自己的債務居然從一萬元暴漲到六萬,哀求討債公司能否只還一萬元多一些,但被對方拒絕,十分沮喪。

新竹分會主任蔡美琪直言,隨著卡債更生上路時間逼近,法扶各地分會都發現,有銀行不是積極透過強制執行程序,對還有上班領薪的卡債族強制扣款還債,就是把已經沒有工作能力者的個人資料「賣」給討債公司,改由討債公司催討。

蔡美琪說,以她個人的受理經驗,年後每三個求助個案,就有一個是已改由討債公司逼債,是否潛藏有暴力問題不得而知。

台北縣政府法制局局長陳坤榮也說,以台北縣佔全國人口百分之十六計算,台北縣約有六萬人可能聲請更生或清算,債清條例中涉及諸多法律問題,法制局與法扶基金會合作提供法律諮詢,在部分鄉、鎮、市公所設立卡債法律諮詢服務處,協助民眾解決債務上的法律問題。

陳坤榮強調,民眾可以在預約諮詢時間撥打專線電話預約,法扶基金會會協助預約住處附近的卡債法律諮詢服務處,讓民眾與專業律師當面諮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29/78/ucqp.html





轉讓債權 銀行沒觸法

〔自由時報/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2008/02/29 12:41:47〕

法扶新竹分會為了提供卡債族完善的更生諮詢服務,光要律師配合填寫的相關資料就如圖厚厚一疊。

新竹法界人士指出,一般債權的轉讓,依照民法是被允許的,即使銀行出賣卡債族的個人資料給討債公司也沒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適用問題。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林李嘉說,只要銀行和卡債族間確實存在有債權債務的關係,銀行不論是基於委託,或是直接把卡友的債權轉賣給討債公司,都沒有觸法的疑慮。

法扶新竹分會也直言,據了解,整個大新竹地區,願意投身卡債諮詢扶助的律師不到二十名,主要原因在於有不少律師認為,卡債族應反省、檢討自身的消費習慣,並學會負責任的態度,這樣才能真正解決他們的債信問題。

新竹市一名資深律師有多次協助卡債族處理被逼討債務後所生的法律問題經驗,他說,時下銀行對於已催討不到債款的卡友,的確會以所欠債務金額一成的價格,把債權轉賣給討債公司處理。也就是說,如果卡友還欠銀行一萬元未還,銀行就會以一千元的價格賣出債權給討債公司。

不過他也強調,這類債權債務轉讓,不會造成債務人本金和利息的調漲,他對於法扶新竹分會接到的婦人投訴內容抱持還需進一步查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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