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卡友自救會 才2周人去樓空(2008.06.10)
.申請前置協商 別亂找代辦(2008.04.16)
.債清商機30億 代辦業搶紅眼(2008.04.06)
.卡債族急脫困 當心成肥羊(2008.04.06)
.黑道搶代辦 檢方追查(2008.04.06)
.談債清 銀行:代辦、律師別來(2008.04.01)
.消債找代辦 詐騙陷阱多(2008.03.27)
.卡債族還債2成 未必免責(2008.03.27)
.代辦業者大打廣告 卡債只需還二成?小心詐騙!(2008.03.14)
.卡債更生 光明遍照站長:這是廣告手法(2008.03.14)
.卡債更生 收費6萬 還債幾成難說(2008.03.14)
.代辦債務清理?卡奴小心再入陷阱!(2008.03.11)
.債清代辦業吹牛 小心上當(2008.03.10)
.消債 律師百億新商機(2008.03.10)


卡友自救會 才2周人去樓空

【聯合報╱記者吳政修/柳營報導/2008.06.10 02:51 am】

「全國卡友自救總會」在柳營鄉設置2周就人去樓空,柳營分駐所昨天表示,廣告看板業者報案稱該會積欠看板費2萬元,自己都欠錢了,還說要幫卡債族,呼籲民眾小心。該會周姓主任說,那是落跑的李姓會長在外債務,幹部們仍重新積極籌備。

約兩星期前,「全國卡友自救總會」多輛宣傳車在新營市、柳營鄉大肆宣傳「卡債不必煩,總會幫你還」,並夾報宣傳「全國卡友自救總會」是卡債的救星,總會義務協辦,卡債族免遭詐騙,幫忙債權整合、債務協商、代繳卡債(幫你還錢)等,總會會址在柳營鄉中山西路。

記者昨天上午前往該總會查看,已人去樓空,打會址電話都是電話中。鄰居表示,之前有5名男女,還擺設多部電腦,但已4、5天沒看到人了,不知道該會的性質是什麼?

柳營分駐所員警表示,先前已注意「全國卡友自救總會」動向,但該會尚未開始「營業」就結束了。3天前1名看板業者報案說,總會欠2萬元的看板費用,警方調查中,屋主還好有收2萬元的押金否則也受害了。尚無人報案被騙,但該總會都欠人家錢了,還說要幫卡債族,實在好笑。

記者再打李姓會長的手機,語音回應「暫停使用」。再打葉姓女專員手機,她轉給周姓主任表示,總會是要義務幫忙卡債族,李姓會長因債務問題出事避不見面,但那是個人行為,其餘幹部仍積極籌備到新營市設會館。

警方說,卡債族應循正當管道與銀行債務協商,小心別受騙。






申請前置協商 別亂找代辦

【經濟日報╱記者 呂郁青╱2008.04.16 04:23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1日上路,要準備什麼資料、又要向誰申請?債務人若搞不清楚,可以向法院、銀行公會、各大銀行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千萬不要白花錢,被代辦公司騙走三、五萬元。

債務人不管要聲請更生或是清算,都要先跟最大債權銀行協商減息還款,也就是所謂的「法院外前置協商」。


要申請前置協商,只要準備七大項資料:

第一,先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弄清楚自己積欠那家銀行最多錢,一分100元,單子上會寫明誰是你最大的債權銀行,也就是下一步要投遞申請的窗口。

第二,再向國稅局申請免費的財產清單。

第三,拿出身分證影印正反面。

第四,找出勞保卡正本。

第五,向公司申請三個月內的薪資證明。

第六,到銀行公會或是各銀行網站下載「前置協商」申請書,照表格填寫。

最後再附上個人財產收支說明書。把這七項資料,一起掛號寄給最大債權銀行即可。

最大債權銀行收到債務人齊全的文件後,就通知其所有往來銀行三天內停止催收,最慢30天之內,最大債權銀行就會通知協商面談時間,債務人要親自到銀行協商還款計畫,如果身體不方便,銀行也會派人到家裏或是醫院面談。

前置協商最遲三個月內就要達成共識,如果雙方沒有共識,協商破裂,債務人就可以拿著協商不成立的證明,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由法官視債務人財產與扶養等狀況,裁定還款方案或完全免責。

最近有許多代辦業者,在報紙上大打廣告,說透過代辦債務可以打二折。其實,若符合條件,更生本來最低本金就可以打二折,代辦公司卻趁機要收費4萬元到6萬元。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主委吳清文說,不管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或正式向法院聲請清算及更生,各式文件一天內就可完成,填寫文件也只需幾十分鐘,債務者千萬不要被代辦公司騙了。

若還有不了解的問題,卡債族也可向司法院捐助設立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求助,法律扶助基金會目前全省共有20個分會,免費為經濟弱勢民眾服務,提供法律諮詢。

http://udn.com/NEWS/STOCK/STO8/4301790.shtml






債清商機30億 代辦業搶紅眼

中國時報/2008.04.06/陳怡慈、劉宗志、林上祚/台北報導

晚上七點多,北市民生東路一處律師事務所內,十幾名有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銷售經驗卡專來到小房間,像市調員一樣打電話。只要有人願意繳六萬元前置協商、更生或清算委託費,他們可抽一成五。《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四月十一日上路,為搶攻卡債族代辦商機,業者磨刀霍霍。

根據銀行公會保守估計,約有五萬人會申請更生清算,假設每人都借六萬,就是卅億,「已經可以創造一個產業了」,同時,代表個人、論件計酬的小型律師事務受惠最大。


四一一上路 估計五萬人申請
卡債風暴後,替銀行推銷卡片、信貸的卡專們,金飯碗變紙飯碗,不少人轉戰催收部門或保險公司。五十六年次的淑惠(化名)也因業務難作、獎金大幅縮水,必須找第二份工作餬口。

兩個月前,淑惠在一○四人力銀行網站輸入她先前在荷蘭銀行、渣打銀行等外銀推卡,以及目前任職某登陸題材火紅的大型民營銀行的工作資歷後,意外接到律師事務所來電,躋身時下新興行業:「卡專到律師事務所上班」一員。

受訪時,淑惠抱怨,事務所提供的債務人名冊蠻爛的,一半以上找不到人,像這種無效名冊,一筆六毛錢就能買到,她只好拿自己珍藏:一筆六元買入的有效名冊,也就是找得到人的,以及自己在銀行推卡累積的客戶名單,提高電話行銷的有效性。


代辦費六萬先收 不保證辦成
淑惠的工作就是打電話問對方:事務所有辦法和銀行談好的還款條件,也可協助聲請更生或清算,看你有沒這需求。

作法很像大海撈針,但,在銀行推卡、推信貸,底薪很低。以淑惠目前工作的這家銀行為例,創辦人以「儉樸」為傲,底薪才給一萬八千元,以致事務所的兼職只要做成兩件,就已經是她一個月的基本薪水了。

淑惠說,不論案子辦不辦得成,六萬元要先收,不接受拉倒。一個月作下來,感覺接受度還不錯,畢竟,「這些人平均負債兩百多萬,再借個六萬,不算多,也不難借。」


每人都借 若沒過又成未爆彈
債務人為何願意繳錢?淑惠說,不能完全否定代辦公司跟律師的功效,會想更生清算的,通常已經跟很多家銀行借錢,債務整合很煩鎖,這些人白天要上班、晚上說不定還有兼職,根本沒時間處理密密麻麻的文件,代辦跟律師絕對有介入空間。

不過銀行公會法律顧問、恆業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繼恆提醒,假設人人都去借六萬,卅億的信用擴張,猶如另個小型的卡債未爆彈,倘若未來法院裁定更生或清算比例很低,這些人還債無門,銀行恐將面臨新一波呆帳提列壓力。






卡債族急脫困 當心成肥羊

中國時報/2008.04.06/林上祚、陳怡慈、劉宗志/台北報導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四一一上路,卡債族代辦業者磨刀霍霍。不過,立委徐中雄辦公室主任陳雪慧提醒,各縣市法院均設有法院訴訟輔導科,卡債族千萬不要為了急於脫困,成為代辦業者的肥羊。

陳雪慧表示,債清條例前前後後一五八條條文,對於卡債族聲請更生與清算,設下許多門檻,卡債族如果沒有專業人士,很難獨力完成,「更生黃牛」因此孕育而生。

陳雪慧說,揹負龐大負債的卡債族,找上代辦機構協助處理債務問題,這樣的行為可以理解。然而,這些待辦業者當中,到底幾家有能力協助取得債務赦免與折讓,又有多少是出來趁機揩油的,目前不得而知。

有些業者只是學到一些皮毛,就用老鼠會方式吸金抽成,陳雪慧擔心,債清條例正式上路後,代辦業超收代辦費的後遺症,可能會陸續浮現,現在只能呼籲卡債族找正派代理人。

陳雪慧表示,在經濟拮据情況下,卡債族與其成為代辦業者的肥羊,還不如透過各地免費諮詢管道,例如各縣市法扶會與法院訴訟輔導科,由他們協助訴狀填寫。

由於卡債族的負債情形不同,有些人只欠卡債,有些人還積欠房貸、車貸、稅款、甚至民間借款,陳雪慧認為,卡債族如果是單身、收入與支出項目單純、又沒有房貸、土地等資產的話,可以試著自力完成更生聲請。

不過,有些卡債族如果曾經被當成人頭報稅,過去二年虛增的所得,可能被法官誤以為有能力償債。

另外,有些卡債族為了避免牽連家屬,用假離婚方式,現在如果要在法院,主張配偶、子女也是撫養親屬,也需要費些唇舌。總而言之,個案愈複雜,愈需要法律專業協助。






黑道搶代辦 檢方追查

【聯合報╱記者曹敏吉、白錫鏗/連線報導/2008.04.06 04:19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十一日開始施行,不少代辦業者摩拳擦掌,搶食這塊大餅,其中不乏黑道背景的代辦公司,高雄、台中等地已有卡債族疑被騙冤枉花了十多萬代辦費,台中地檢署已簽分他案調查,以免卡債族再次被剝皮。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秘書廖繼鋒說,卡債風暴後,相關單位概略統計,全台卡債族有五十萬人,無不希望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後,能解決卡債噩夢。由於債務清理條例涉及的法令程序,絕大多數卡債族不清楚,需要專業協助,因此給予代辦業者可趁之機。

高雄地區最近有卡債族到國稅局申請綜合所得稅清單時,遇到代辦公司人員「拉客」,強調申請更生僅要支付債務的兩成,其餘八成債務可不必還,但必須支付十二萬至十五萬元不等的代辦費。

廖繼鋒說,政府實施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立意本善,但因卡債人數多,打算從中撈一筆的人也不少。有意分食大餅的業者大概有兩種,一是由討債公司轉型的代辦公司;另一種是針對新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而設的新興公司,例如在國內有一千兩百個服務據點的「光明遍照公司」。

業者大都聲稱債務人只要繳六萬元至十五萬元律師服務費,即可代為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

高雄市的李先生說,有代辦業者告訴他,債務清理條例實施之前,法院開放登記,先排先辦,他因此已繳了一萬元預付款。

高雄地方法院表示,他們並未開放辦理清債條例的協商登記,呼籲債務人不要上當。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培根說,傳有少數代辦公司業者向債務人收取高額費用,教導債務人脫產或以其他不正方法,為債務人向法院辦理聲請更生或清算,從中獲利,檢察官已指揮警方調查。

廖繼鋒提醒卡債族,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更生或清算,該會律師免費服務。






談債清 銀行:代辦、律師別來

【中國時報/2008.04.01/陳怡慈/台北報導】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四月十一日上路,銀行業左批代辦公司、右損律師。銀行公會主委吳清文昨說:「銀行只會跟債務人談,代辦公司、律師不必來」,他強調債務人申請「前置協商」,只接受本人親自申辦理。

債清條例第151條規定,民眾因消費借貸、自用住宅借款、信用卡或現金卡等債務,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之前,須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俗稱「前置協商」。


開炮左批代辦 右損律師
吳清文說,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已經參加95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機制,但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例如:長期失業或生重病等,後來退出公會協商,只有這種情況,才能跳過「前置協商」,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據銀行公會統計,參加95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人數22萬7千人,目前持續正常繳款有50.5%,代表有11萬人毀諾,銀行主管私下指出,銀行界相當擔心,目前持續正常繳款的11萬人,會在代辦公司不實廣告下,走上毀諾一途,讓銀行公會先前努力化為烏有。


出招前置協商長期低利
為避免民眾被代辦公司誤導,加上更生與清算會讓銀行的債權大幅縮水,銀行公會祭出「低利率、還款期限特長」兩項好康,盼債務人多多跟銀行「前置協商」。

吳清文說,銀行界已有共識,「前置協商」的利息,平均而言,不會高於95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水準,也就是3%。還款期限部分,也比公會債務協商平均七到八年還長。

吳清文說,還款期限分成兩種。如果十五年內能還完,就簽一階段的約;如果超過十五年,就簽兩階段的約,第一階段先簽六年,六年過後,再視還款能力簽第二階段的約。

他舉例,假設有人欠150萬,每個月只能還1萬,就還12年半;如果每月若只能還3千,也行,就先簽約六年,六年後再訂定第二階段還款條件。

債清條例商機大,吳清文估適用人數5萬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認為至少10萬人,代辦公司磨刀霍霍,積極搶灘。

銀行主管透露,代辦公司以前登廣告,都是小小一篇,近來出現一家叫「光明遍照股份有限公司」,買下報紙全版廣告,表示該公司有超過1000位熱心服務站站長,要投入「卡債更生」大業。


商機猛打廣告代辦公司搶灘
光明遍照公司不但詳列服務站長的姓名、卡債更生服務站的站址,還直接秀站長的手機,服務地點除了金門跟馬祖之外,廣含全台各縣市,就連偏遠的台東縣池上鄉、澎湖縣白沙鄉、馬公市都有。因效果震撼,金管會銀行局跟銀行嚇死了,要銀行公會出來開記者會,告訴大家代辦公司有多惡質。

銀行公會左批代辦,另對律師界有意介入「前置協商」,也頗有微詞。銀行公會法規組召集人李懿哲說,「律師在債清沒介入空間,錢是系統在算,跟律師沒關」,呼籲民眾錢不要白花,律師應改作更生監督人或破產管理人。

法扶基金會律師林永頌對此不以為然。他說,「銀行怕律師跳進去挑戰清償方案,當然這樣講」。林永頌強調,各國的前置協商、更生或清算,都是律師在代理,不是像銀行公會講的那樣。






消債找代辦 詐騙陷阱多

【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2008.03.27 03:59 am】

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4月上路,許多理財顧問公司大打廣告「債務協商」或「代辦貸款」廣告吸引卡債族上門,金管會昨天說,符合資格的債務人只要資料齊全,即可申請債務協商,不用找代辦公司「代勞」。


業者開口收費 就違規
金管會說,市場上「代辦」債務協商或貸款的理財顧問公司,很可能是詐騙集團化身,根據現行規定,銀行只能與簽約的代辦業者辦理業務,而且相關費用都由銀行支付,代辦公司不能向消費者收一毛錢,只要代辦公司開口向消費者要錢,就是違規的業者。

據了解,目前代辦銀行業務的代辦公司,有「理財顧問公司」、「投資顧問」或「投資公司」等不同的名稱,混淆消費者視聽,由經濟部主管,未來將納入金融相關事業範圍,由金管會統一管理。


拐簽約刷卡 合約綁死
這些代辦業者主要業務是「代辦銀行貸款」或「債務協商」,廣告中宣稱卡債族聲請更生「只要還兩成債務就能免責」,甚至鼓勵卡債族刷卡,「反正更生就能一筆勾銷」,誘騙民眾簽訂委任契約,收取鉅額的費用,結果貸款沒申請到,民眾還被合約綁死。

金管會說,債務人申請清算或更生前,須先與債協銀行「前置協商」,協商破裂後才聲請法院裁判,如果達成共識,則依據銀行與債務人的共識還款。

前置協商的相關資料及申請表格,民眾可至銀行公會網站「前置協商專區」查詢及下載。

金管會強調,前置協商的申請仍有條件限制包括:一、曾經加入卡債協商機制,後來卻毀諾,不得提出前置協商的資格;二、消債條例以自然人為主,債務人如果做生意,單月營業額必須在20萬元以下。

金管會提醒,代辦公司遊走法律邊緣,甚至以違法手段處理業務,消費者或卡債族誤信找上他們,法院不但不會裁定免責,民眾甚至可能吃上官司。

為避免債務人被騙,金管會、經濟部與公平會等單位近期內將針對非特許的服務業辦理代辦貸款業務,造成市場失序行為等事宜,舉行跨部會議,研商因應對策。

http://udn.com/NEWS/STOCK/STO8/4274900.shtml






卡債族還債2成 未必免責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08.03.27 03:59 am】

金管會委員楊雅惠昨天表示,個人破產新制實施後,若聲請更生的債務人有不誠實或投機行為,有可能會被法院撤銷更生、直接將財產清算,最嚴重者還會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只剩兩周就要實施,但進法院適用更生或清算的債務人不能視其為「債務大赦」,也不是如外傳的只要還完「債務兩成」就能免責。

楊雅惠表示,美國曾經因為個人破產法過於寬鬆,讓聲請破產的人口數在一年內曾突破160萬人次,美國人因而付出更高的借貸成本,一個家庭戶約280美元左右。

楊雅惠說,4月新制將在台灣實施,但成功聲請法院更生程序的債務人在還款及個人生活上都要誠實,如果沒有誠實申報債務狀況,或有其他投機行為,被法院發現,當事人有可能會被撤銷更生,法院會將債務人的財產直接清算,更嚴重者還會被處以徒刑。

恆業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繼恆也指出,雖然消債條例中規定,更生的債務人在進入法院更生程序後,清償債務不得少於2成;但這並不代表債務人,只要還清債務的2成就免責,債務人要還多少債務才能免責,要由承審法官依個案來決定,大部分應該都不止債務的2成。

林繼恆說,約8萬多名已進入先前銀行債務協商機制的債務人「毀諾」,估計台灣未來進入法院更生、清算的人數約在3.7萬到8.8萬人之間;若以8.8萬人數來計算,約占台灣總人口數2,300萬人的千分之3.8,將比主要國家都高。

http://udn.com/NEWS/STOCK/STO8/4274901.shtml






代辦業者大打廣告 卡債只需還二成?小心詐騙

【工商時報/2008.03.14/張國仁/台北報導】

光明遍照股份有限公司近來在媒體上刊登廣告,宣稱可以為卡債族代辦更生或清算程序,並且指稱債務人可以「拚命刷卡」,未來只要還債務的兩成,就能獲得法院准予更生計畫。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王金龍昨天嚴正指出,該公司廣告內容不實,所宣導的部分作法,與消債條例規定不符,嚴重誤導消費者產生不正確觀念,司法院將立即函請法務部、金管會及公平會等相關主管機關,徹查有無涉及不法詐騙情事。

王金龍提醒債務人,解決債務的最直接與可靠方式,應與往來的最大債權銀行進行債務前置協商,協商若不成立,則可向各法院聯合服務中心的訴訟輔導科,尋求協助,千萬要小心有人趁機行騙。

消債條例的立法目的,是希望債務人按照能力還錢,以獲取得更生重建經濟生活的機會,並非欠錢免還,更不可能「拼命刷卡」只要還兩成就可以。果真如此,豈非形同「合法向銀行搶錢?」王金龍說,消債條例沒有任何一條規定,可以導出「只要還兩成」的結果。

該公司在廣告中提列「更生百問」,其中有包括,更生要還多少?答案是債務百分之二十。

銀行損失那麼大倒掉怎麼辦?
答案是今天政府怕銀行倒閉,銀行捅了再大漏洞,都會有其他銀行接管。

司法院指出,該公司傳播如此錯誤訊息,心態可議。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0,4442,content+120610+122008031400585,00.html






卡債更生 光明遍照站長:這是廣告手法

( 聯合新聞網/2008.03.14 07:40 )

對於還款兩成就能消除債務,光明遍照公司各地服務站昨天說法不盡相同。台北吳姓站長不諱言這是廣告手法,有誤導民眾嫌疑;高雄陳姓站長則否認保證只須還二成債務,強調只想「能幫多少人是多少人」。

台北的周姓站長表示,還款兩成其實是公司的推估,實際要視當事者的條件而定;他坦承到目前為止,手上十多名委託客戶沒出現還款兩成就擺脫債務的案例。

吳姓站長說,還款兩成是公司的廣告手法,這樣的說法恐有誤導嫌疑;她只參加過一次光明遍照公司招攬人才的說明會,根本不算是公司職員,卻因為她有財金專長,就被公司掛名為站長。

她還表示,當初公司表示全台共有近廿位律師可提供法律服務,但她一位都沒有看過,因此到底光明遍照的律師能提供什麼樣的服務,她也不清楚。

陳姓女美術老師是光明遍照公司高雄市的服務站主任之一,近兩個月她以「陳人之美」之名,在自己的部落格介紹「卡債族更生服務站」,獲不少網友回應,詢問消債條例實施後,要如何減輕卡債負擔。

她說,兼職做這項業務,只想幫卡債族翻身,業務推展不錯,總會樹大招風,遭惡意指責;所謂「還款兩成」是最低狀況,並不是所有向服務站求助的案件,都可以只還銀行兩成債務。






卡債更生 收費6萬 還債幾成難說

( 聯合新聞網/2008.03.14 07:40 )

要向光明遍照公司求助,卡債族須繳六萬元的律師服務費。該公司聲稱,繳費後公司會指派律師替求助者向銀行協商,協商不成,則代為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並爭取寬鬆的還款條件。

光明遍照公司最近刊登廣告列出一千二百個服務據點,遍布全台,經本報記者測試,有多通電話無人接聽;接聽者中,有的對清債條例也說不清楚,但表示其協助更生業務,要收取六萬元律師費用,另外還有一百元調閱通聯紀錄的費用。

一名光明遍照服務站的站長說,收了六萬零一百元後,就無須再繳其他費用,卡債族繳了第一期的錢,公司會審核資格,只要債務總額大於月薪的廿三倍、一千兩百萬元以下,就由律師代當事人向銀行協商債務,減低還款額度;如不符上述資格,律師就會退件、公司退還費用,但簽約金一萬元不能退還。

她表示,如果律師向銀行協商不成,或求助者不滿意協商後的條件,律師就會代替當事人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或清算;至於是否只要清償債務的兩成,她沒有把握,須看法院的裁定結果。






代辦債務清理?卡奴小心再入陷阱!

【中時電子報邱慧雯/台北報導/2008.03.11】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將在四月十一日上路,但令人憂心的是,許多債務人對於債清條例內容仍懵懵懂懂,坊間代辦業者猖獗,收費高又不具法律專業,卡奴小心落入代辦陷阱,再被剝下一層皮。

此外,有些卡奴教育程度低下,對於如何與銀行進行協商並不清楚。外傳銀行公會拒絕律師代為出面協商,銀行公會澄清,債務人要攜伴至銀行協商是他們的自由,銀行公會只要求卡奴在協商時必須由本人親自出面,並未拒絕律師或親人陪同協商。銀行公會擔心的是,透過代辦業者或律師進行協商,債務人將被再抽取一筆佣金。

法律扶助基金會會長林永頌表示,隨著債清條例即將實施,法扶目前正積極協助卡奴,但以法扶現有資源,能協助的卡奴頂多三、五萬人。面對龐大數量的債務人,法扶目前也在積極鼓勵律師站出來協助卡奴,希望律師能儘快熟悉債清條例內容,讓卡奴有正常管道可諮詢。

林永頌指出,隨著債清條例實施,坊間的代辦業者猖獗,有些業者教導債務人進行脫產或製造假債務,聲稱能幫助債務人。但債務人可得小心,若惡意進行脫產,債務人根本不可能有機會進行更生或清算。這些代辦業者不具法律專業,而且收費又高,債務人小心賠了夫人又折兵。

根據債清條例,銀行在接到客戶請求後,必須在三十日內開始啟動協商,開始協商後,則有有九十天的協商期。在坊間代辦業者猖獗下,債務人自身應多收集或諮詢各方意見,別在負債累累情況下,又遭代辦業者賺取高額佣金。






債清代辦業吹牛 小心上當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2008.03.10 02:27 am】

看準龐大的債務協商商機,代辦公司「化零為整」全省大串連,大打廣告,有的則以簡訊攻勢打出「十萬債務六折、15萬五折」之類的促銷,銀行公會、法律扶助基金會不約而同地呼籲民眾勿上當。

最近很多打著「卡債族的救星」、「XX代辦救你一生」名號的代辦公司,在各平面媒體、網頁等刊登大篇幅廣告,強調接受卡債族委託後,將會由律師代為與銀行進行債務協商,讓債務人「卡債問題,從此解套」。

但是,代辦公司會被要求債務人先繳交費用,有的不肖業者會在契約上寫明代辦公司不負責最後協商結果,代辦公司錢收走了,事沒辦成,卡債族的債務壓力等於再添一筆。

銀行提醒,銀行公會規定本人才能協商,就連律師爭取是否能代理或是陪同都還沒定案,代辦公司根本沒辦法協助債務人。

銀行公會理事長許德南說,「協商很簡單,只要誠實以待,銀行也會盡量配合商量出一個償債的金額,話說白一點,銀行只要錢,不要人,又不會對債務人怎麼樣,千萬別聽信代辦公司的話術。」

法扶就接到不少這種被代辦公司欺騙的例子,以某件個案為例,青蓉(化名)薪水每月約2萬元,因無法負擔去年與銀行協商後的繳費款項,只好毀諾,她想反正「死馬當活馬醫」,嘗試去找代辦公司解決債務,在網路上找到一家代辦公司說可以幫忙跟銀行談好價錢,債務最少可以打個四、五折,而且一次解決。

青蓉挪用本來可以還債的錢,分兩個月繳給代辦公司4萬元,簽約後,代辦公司不再理會,還反過來很兇地說已經沒有後續處理了,青蓉氣憤地想解除委任拿回4萬元,沒想到代辦公司竟然說:「你要不要考慮一下,更生清算的部分,如果你再給我們10萬元,我們可以幫忙你喔!…」

也有代辦公司打著「律師團」的名號,不須卡債族親自出面,也不會再接到銀行的催款電話,不論債務金額多寡,一律只要6萬元的服務費用,就能一次解決所有債務問題。

立委徐中雄辦公室主任陳雪慧說,甚至有債務人求助於銀行主管機關,竟得到「無法可管」的回答。






消債 律師百億新商機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08.03.10 04:21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即將實施,律師們找到新商機。律師說,透過事務所向法院聲請更生,每案收費四到六萬元左右,中型以上的律師事務所,近期都已「預接」八十到一百個案例,準備聲請破產者不斷上門。

消債條例提供有意聲請個人破產者,可以適用法院的更生或清算程序,這項新的法律制度,帶給一些產業商機,除了協助債務人聲請更生的律師外,還有監督更生者的「監督人」,也需要大批人力。

法瑪法律事務所指出,依照消債條例規定,若與銀行前置協商破裂,債務人要聲請法院更生程序時,要準備債權人、債務人清冊,債權人清冊要向聯徵中心申請,費用一百元,而向地方法院聲請更生的費用是一千元。

除了這一千一百元之外,聲請法院更生程序要撰寫書狀、遞狀,屬於「非訟程序」,這個專業的法律程序需律師來做,消債條例即將實施,是律師事務所新商機,部分律師事務所現在周末得加班收件。

律師指出,大部分債務人都會聲請更生,因為如果聲請清算,法院同意後,清算當事人就會被限制出境,債務人擔心在還債時期有無法出國的困擾。

許多中型事務所都已接不少案子,等著進法院聲請更生,還有更多案子在排隊;律師業粗估,整體債務人逾五十萬人,一年內應有十五萬到廿萬人進法院聲請更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當我們同債一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