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提更生 先自我評量生活開銷(2008.04.06)
.更生清算生活限制 銀行:不會沒飯吃(2008.03.26)
.聲請更生 軍公教警占三成(2008.03.10)



想提更生 先自我評量生活開銷

中國時報/2008.04.06/王宗彤/台北報導

「債清條例」上路在即,對曾經參加或沒參加過銀行協商,後來卻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而毀約的債務人,還款壓力都有機會因此減壓。

身為六年級前段班的達芙妮小姐(化名),現在是某公司的IT工程師,因為幫朋友連帶保證債務,結果朋友跑路,變成她的債務近兩百萬元,其中自己的卡債消費只有二十八萬元。

原本薪水五萬多,可是第一次協商四萬多就直接扣掉,當初也高估自己還款能力,沒想到撐不到一年「破功」毀諾,隨後她將債務分到一家家銀行去拆款協商。

達芙妮回憶,當時過得真的很辛苦,三千塊得撐一個月,一天三餐就三百元,有過三餐不濟餓昏的經驗,也曾經狂喝水配白吐司,或是煮一整鍋的白米,加水加鹽巴配著吃。

達芙妮說,去年最苦的日子已經過去了,她認為自己還算幸運,有一技之長,能找到相對好的工作,也多虧很多朋友幫忙,因為毀約後銀行威脅說要計算利息,後來去請教銀行跟法律顧問,再加上誠心去跟銀行協商,各家銀行才願意繼續以零利率計算,讓她償債。

整理債務後,現在的她每個月要還二萬八千元,剩下兩萬三千元是自己的生活費,比協商前的生活壓力減輕許多。現在也每天記帳,月初還會寫下這個月的存款期望值。

而家住台南的金萬嘆先生(化名),情況則沒有達芙妮幸運。他有一家五口要養,三個小孩也都是介於學齡前後年紀,他的債務包括信用貸款的三百多萬元加上房貸兩百多萬元(房子法拍中),總計近六百萬元的債務,但家裡的收入來源就靠他一個月約五萬的薪水。

這區區五萬元的薪水中,每月已經要被銀行強制扣款一萬九千元,還有一萬三千元的連保債務還款,所以一個月剩下一萬八千元的生活費,因此一家五口平均一天只能有六百元的收入,其中還要支付房租以及基本生活開銷。

金萬嘆說,現在幾乎是一家五口,共吃一個五十元的蛋炒飯。

金萬嘆說,當初為了打造一個幸福的家,使用現金卡和信貸,裝潢房子,加上三個可愛的小孩出生,小孩必要的花費勝過銀行利率的考量,沒想到多年利滾利下,一眨眼就過了近十年的負債生活。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朱芳君說,達芙妮小姐的案例,是在協商階段就談成功,而金萬嘆已經被強制扣款,表示先前協商不成,因此有機會向法院聲請更生。

依據債清條例規定,要用到更生或清算的大前提,是有「不能還款的前提」。法扶會評估,金先生一家五口月生活費只有一萬八千元的情況,就可提出「不能還款的前提」,聲請更生。

朱芳君強調,法院是否核准更生,是由法官依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去決定,例如基本生活需要多少錢,計算概念以債務人的償債能力而定。因此,債務人必須先提出一套合理的生活基本開銷計畫,如一套「自我評量」。






更生清算生活限制 銀行:不會沒飯吃

〔自由時報/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2008.03.26〕

未來符合聲請更生或清算的卡債族,究竟需要遵守哪些生活限制?

銀行公會昨日指出,銀行公會僅提交給司法院「參考標準」,諸如不能搭飛機、不能出國、不能住五星級飯店或買車,雖仍須由法官逐案認定,但「絕對不會讓債務人沒飯吃」。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將在4月11日實施,究竟未來會有多少債務人走上更生、清算的途徑?

恆業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繼恆指出,依據台灣人口數,以及日本、香港的實施經驗,預估第一年聲請更生或清算的人數,少則3.75萬人、多則8.8萬人。

債務人如果進行前置協商,銀行公會會依據最低生活標準、扶養人口數,以及現有所得、資產等數據,計算每個月可以還款的金額;再配合債務人欠款金額,計算應還款年限,讓債務人在還債之餘,也能維持基本的生活需求。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主委吳清文舉例,前年的債務協商平台,他曾遇過一名卡債族,那名卡債族月薪有4萬5,000元之多,但他卻跟銀行表明,每個月只能還5,000元,原因是他養一部車一個月開支要1萬7,000元、小孩教育費要兩萬多。

吳清文質疑,如果欠一堆債務無法清償,銀行能不能要求債務人把車賣掉搭公車?可不可以請債務人不要讓小孩唸明星學校?因為就連許多完全沒有欠債的人,根本就不敢買車、養車,小孩也只唸公立學校。

特別是到了更生、清算階段,更應該對債務人要求「生活限制」。

吳清文指出,原本銀行公會希望訂定明確的限制條件,要求債務人遵守,但遭司法院駁回,司法院認為應依據個案,授權法官進行裁決;但銀行公會仍訂定「大原則」,提供司法院參考。

銀行公會提出的建議,包括在更生、清算期間,不可以搭飛機、不能出國旅遊、不可住五星級飯店、不能買車、不能購屋等。

由於這些都是屬於生活中「非必要」的消費,因此,應該不至於讓債務人的更生期間,因為這樣的「生活限制」而「活不下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mar/26/today-e10-2.htm






聲請更生 軍公教警占三成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08.03.10 04:21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即將實施,從部分律師事務所接案的狀況,工作固定、有穩定收入的軍公教警人員是大宗,律師估計至少占三成。

法瑪律師事務所指出,銀行認為軍公教警工作穩定、債信不錯,因此放貸時都很大方,認為公職人員就算欠錢也躲不掉,結果許多軍公教人員向多家銀行借錢投資或做小生意,反而成為欠債最多的族群。

在律師事務所接獲的個案中,有人是陸軍少校輔導長,還有不少警察。律師說,軍公教警的個案,平均欠債至少四百萬元以上。以平均月薪四萬來看,得不吃不喝八年才還得清本金,還不算利息。

例如有名女性巡佐月薪九萬元,本來生活相當不錯,但跟著某前立委投資,她借錢加碼,沒想到投資失利,負債達四百萬元,最近才剛拍賣掉新竹的房子,債務還沒還清。

教職員方面,台中某科技大學的教授,迷上養錦鯉,到處收購一條數百萬元的錦鯉,他光跟銀行借無擔保信貸就超過一千兩百萬元,還向地下錢莊借錢。結果錦鯉身價大跌,散盡家財還債還不夠,連教職也不保。

律師說,男性債務人很多都因為轉投資失利或被騙,因為過去幾年時局不好,很多人投資小本生意,例如開咖啡廳、餐廳失利,有人投資便利超商也不賺錢。

例如有名中年男性的個案,就加盟開了三家便利超商,結果欠了快四百萬元,他說超商看似好賺,但卻經常軋不平,只好不斷向銀行借錢,債務越滾越大。

律師說,若聲請法院更生程序成功,法院只揭露給債權人、多半是金融機構了解,同時僅公布在法院公告欄上,所以軍公教警人員聲請個人破產,不用擔心被服務單位知道。

而且根據司法院已公布的一百廿一項更生人不得從事的職業中不包含軍公教警,讓這些破產者較不擔心丟飯碗。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4250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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