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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公會推新案 卡債族添生機(2008.05.30)
.銀行開出 債務「協商失敗」證明(2008.05.28)
.銀行停催債 有一定條件(2008.05.15)
.銀行救債權 打折好商量(2008.04.22)
.消債條例將上路 銀行打折催債(2008.04.06)
.迎戰債清 老行庫總動員(2008.03.27)
.債權協商 恐怕得請張老師(2008.03.27)


銀行公會推新案 卡債族添生機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2008.05.30 03:27 am】

銀行公會昨天表示,為讓參加兩年前債務協商成立的債務人,在毀諾後不致走上更生、清算,公會昨天通過,針對已毀諾及未毀諾債務人推出「個別協商一致性」,及「95年債務協商變更還款條件」兩大新方案,希望讓債務人「重拾生機」。

銀行公會無擔保債務協商委員會主委吳清文說,「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主要是針對已經毀諾的債務人,只要出面與最大債權協商成立並簽約,其餘債權銀行即比照最大債權銀行協商條件辦理。

而在「95年債務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則是針對目前還在履約中的客戶,因繳款有產生困難者,在未毀諾前就向最大債權銀行請求變更還款條件。

吳清文強調,為減輕這些債務人的還款負擔,將透過延期還期限,及調降利率方式,鼓勵債務人繼續履約,且還款期數最長可自目前平均90個月,延長至180個月。

他表示,通過債務協商的債務人平均利率僅3.5%,當中有很多是零利率;債務人如果真的覺得負擔太重,無法依協商條件繼續繳款,即可出面與最大銀行協商,透過降低利率及延長還款期限減輕負擔。

公會並透露,4月11日消債條例實施後,毀諾率已呈明顯上升趨勢,例如2月分的毀諾率僅1.95%、3月分為2.4%,但4月分即竄升至3%,每月約多3,500件。

公會統計,消債條例實施後,至5月28日止,以前置協商件數最多,高達6,314件;其次是聲請更生,件數有2,878件,另聲請清算的件數則有35件。


http://www.udn.com/2008/5/30/NEWS/STOCK/STO8/4362468.shtml 






銀行開出 債務「協商失敗」證明

【聯合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2008.05.28 03:20 am】

消債條例上路一個半月,雖然銀行公會當初訂定的協商期間為90天,不過已有提出協商的申請人,因為與銀行認知不同,或拿假的薪資證明協商,而被銀行開出「協商失敗」證明。

債權銀行指出,申請人之後若沒有被法院通過裁定進入更生、清算程序,半年內將會協商無門,必須依原貸款利率還款,如果逾一期沒有如期繳款,銀行將對申請人行使加速條款,也就是銀行提前讓債務期限到期,房貸戶、車貸戶必須一次把剩餘的貸款還清。

消債條例上路一個多月,最大債權行之一的合庫銀和土銀都已接到數百件申請案,其中合庫銀共接到500件,擔任主辦行的約140餘件;台企銀共接到200多件;華南銀接到497件;土銀擔任主辦行的件數則有170餘件。其中合庫銀、台企銀都已開出「協商失敗」的證明。

合庫銀主管指出,協商不成功,主要是銀行與申請人對收入、支出的認定不同。銀行對收入的認定通常是以國稅局近兩年的資料,並參考近三個月申請人的薪資證明;支出以行政院主計處調查的各地區生活支出相關資料為主,以台北市為例,每月約為1.4萬元。

不過有申請人堅持,自己還必須負擔車貸、保單,所以實際支出更高;不過銀行的看法是,必須以清償債務為優先,不能有資產大於負債的情況。

如果有的申請人手上有多筆不動產,只是因為都有房貸而進入協商,這種情況銀行通常不會認同。

台企銀曾遇到假造薪資收入的申請人,申請人的年收入達百萬元以上,但不附薪資證明,與銀行簽定的契結中書,年收入只填2、30萬元,銀行透過國稅局和勞保局的資料,一下就查到申請人虛報。

銀行個金主管指出,申請人如果拿到銀行的協商失敗證明,雖然可以進入法院的更生、清算程序,但如果法院同樣不認同申請人提出的證明,將會有半年的時間不得再協商,此時就必須按貸款的原條件繼續還款,而且只要延遲繳款一期,銀行就能行使加速條款。






銀行停催債 有一定條件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08.05.15 03:48 am】

4月11日起,債務人申請適用「消債條例」,不管是與銀行前置協商,或進入法院更生清算,銀行會不會停止催收?銀行公會指出,債務人若符合要件,進入前置協商程序,銀行應停催;若聲請更生,銀行收到法院通知准許更生,才會停催。

消債條例上路,在前置協商部分,前5大債權銀行前置協商收件數已突破3,000件,根據司法院網站統計,全台已有1,414件向法院聲請更生,141件聲請直接清算。

但消債條例中,針對「債務催收」規定並不明確,造成銀行和債務人意見不同。最近就有不少債務人反應,在申請前置協商或聲請更生清算後,仍收到債權銀行的催債電話或簡訊。

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主委、台新銀行副總經理吳清文指出,銀行對「催收」態度,已在事先與司法院、立法院都溝通過;若是進入「前置協商」程序,債務人只要備妥文件、資格符合,銀行開始與債務人協商還款時,即停催;若是進入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銀行要收到法院裁准當事人可進行更生的通知書後,才會停催。

吳清文說,消債條例實施後,已經發生許多起,原先還款還得好好的債務人,突然從4月11日後就不還錢,也不與銀行聯絡,當然要透過催收提醒,這是必要程序。

有債務人說,聲請法院更生時,已同時通知債權銀行。但吳清文說,聲請更生能否成功,銀行並不清楚,但這段時間對銀行來說,債務人仍「欠債未還」,銀行並不失去催債權利;要等到法院裁准當事人可予更生,催收動作當然會停止。

吳清文提醒債務人,若沒有正當理由就「毀諾」不還錢,跑去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卻又被駁回,最後不但無法適用與銀行談好的較低利率還債條件,還可能回到債務協商前,適用最高利率來還款,但債務人已花了大筆律師費,又要用最高利率還錢,未必划算。






銀行救債權 打折好商量

【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孫中英、羅兩莎/專題報導/2008.04.22 02:50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銀行為搶救債權,以免落得兩手空空結局,紛紛大開債務協商之門,債務人只要有還錢的意願與能力,不管是卡債、房貸或汽貸「全都好商量」。


貧戶證明 協商王牌

銀行高層主管說,多家民營銀行針對逾期繳納本息的無擔保債務人推出「減債方案」,債務人只要出面協商,銀行將根據債務人經濟狀況與還款能力,給予減息、免息、展期 (延長還款期限)或本金打折等各種優惠的還款條件。

如果債務人正好失業(領取失業救濟金)、持有殘障手冊或貧戶證明等官方文件,等於掌握債務協商的「王牌」,銀行充分尊重官方證明,還款條件更好談。

不具名的銀行主管說,現階段的還款條件比卡債協商時期寬鬆,銀行普遍都有「討回多少算多少」心態,因為一旦進入消債條例程序,債權銀行將被迫集體參加「前置協商」,就算協商成功,屆時七、八家銀行平均分攤還款,各銀行能夠回收債權少得可憐。


還款期限 可到15年
萬一前置協商失敗進入司法程序,由法院裁定更生或清算,對銀行「傷害更大」;法院通過「更生方案」,債權銀行團可能只拿回2成的債權,平均分攤下來,每家銀行實際回收的債權可能不到5%;結局如是「清算」所有債務一筆勾銷,銀行團什麼也拿不到。

消債條例全面實施,各家銀行搶救債權聲聲急,不過為避免助長「欠錢不還」歪風,不讓惡意的債務人趁火打劫、賴債不還,各大銀行對減債方案內容都不願多做說明,也不做廣告宣傳,只強調債務人有還款誠意,銀行就樂意協商。


公股行庫 彈性較小
據了解,各銀行推出的減債方案,主要的適用對象是「逾期還款超過180天」的無擔保借款債務人,一般來說,還款折數六到七折,還款期間最長可以拉長到15年,利息減免與否,則視情況而定。

部分較「殺」的銀行甚至流血輸出,連「欠款還三折,全部免債」的方案都出籠了。

銀行公會統計,台新、中信託、國泰世華、安泰及萬泰銀等銀行由於雙卡、消費性貸款業務量最多,受到消債條例的衝擊也最深遠,這些銀行與債務人協商相對彈性更大。

值得注意的是,與民營銀行比較,土銀、合庫銀與三商銀等具公股行庫受限於「公營」色彩,債務協商空間與彈性也被壓縮。

另外,房貸也可適用消債條例,依現行規定,房貸逾期還款達三期,銀行可直接拍賣房子來清償債權。

近來房市走俏,債務人如發生遲繳逾三期情形,如果房地產地段不錯,部分銀行立即拍賣或自行買下,保全房貸債權。







消債條例將上路 銀行打折催債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羅兩莎/台北報導/2008.04.06 04:19 am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周五上路,一身債務者可藉新制擺脫債務困擾,但適用更生清算程序,有高達一百多種工作不能做,還會被銀行註記信用不良。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本周五將實施,各大銀行全面「備戰」,有銀行對無擔保債務還款,祭出欠款六到七折償還方案,還有銀行加速拍賣房貸債權,能先討回多少債務算多少。

銀行公會統計,台新、中國信託、國泰世華、安泰及萬泰銀行等五大行庫,由於雙卡、消費性貸款過去「衝」最凶,是新法實施後最受衝擊銀行。

另外,土銀、合作金庫銀行與三商銀等大型行庫,因為手中有龐大的房貸債權,也都組成編制六到十人的「債清專案小組」,以因應無法預估的「債務前置協商人潮」。

金融圈盛傳,台新、中國信託及部分承做消費者貸款較多的幾家外商銀行,已悄悄殺出「欠款打折償還方案」,適用對象是「逾期還款超過一百八十天」的無擔保借款債務人,部分銀行甚至同意「欠款還三折」就能免責。

銀行催收人員透露,在消債條例上路前,「現在還款」條件較鬆,因為各銀行在新制實施前跟債務人討債,是「獨得」催回款項;但若進入消債條例,達成「前置協商」協議,債務人必須同時對債權銀行集體還款,屆時七、八家銀行要平均分攤還款,每家銀行能回收的錢就變少了。

銀行說,萬一前置協商失敗進入法院更生程序,雖然要還多少才能對債務「免責」是由各承審法院定奪,但法條中規定,最低只要大於原債務的「二折」,就有可能對債務「免責」,若許多債務人屆時只還二到三折的債權,所有債權銀行也要按債權比例「分享」分配款,對債權銀行來說「有夠傷」。

另外,債務人的房貸,也納入前置協商還款範圍,但附帶條件是,房貸「逾期還款達三期」,銀行可以直接拍賣房子來清償債權。

由於房市看俏,部分銀行近來處理房貸債權速度跟著「快半拍」,債務人一旦遲繳達三期,如果房地產地段不錯,銀行即強制拍賣,有的銀行乾脆自己先買下來,等增值時再脫手,以彌補房貸債權的差額。






迎戰債清 老行庫總動員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陳芝艷/台北報導/2008.03.27 03:59 am】

債清條例下月上路,土地銀行與合作金庫銀將成為協商業務的最大「苦主」。

幾家行庫近來已大動員,除了成立新部門,如果再加計第一線與客戶協商的分行行員,每家行庫投入相關業務的人力將達上百人。

消債條例上路後,是由債權金額最大的銀行負責與債務人協商,包括台銀、土銀和合庫銀等老行庫過去雙卡放款的金額雖然不多,卻因為房貸業務而拉高債權金額,反而成為最大債權行,屆時必須負責與債務人協商。

消金銀行笑稱,苦主換人當,95年卡債是以中信銀、台新銀等八大消金銀行統籌;但消債條例跟95年卡債最大的不同是納入有擔保貸款,也就是房貸。

由於房貸金額都是數百萬元起跳,因此只要債務人有房貸,最大債權銀行肯定就是房貸銀行。

土銀最近已在債權管理部新設消債科,初步編制六至12人,未來將視業務發展擴編人力;合庫銀則在個金部門下成立債務協商科,編制11至20人;台銀債權管理部目前約有八個人的任務編組;台企銀也預計在個金部之下設立編制九人的新科別。

土銀主管指出,目前銀行內部評估,在土銀正常還房貸的客戶,在其它銀行還不出信用貸款的機率應該不高,所以總行編制的人數比較少。

除了各銀行總行因應消債條例新增編制,也有行庫是採分行協商的方式,也就是請想要申請協商的債務人,到行庫分行找負責的行員「親自」面談協商。

銀行公會以每家分行約編制一至二人估算,台銀分行數約165家、土銀135家和合庫銀300家,三家老行庫屆時投入的人力保守估計將有六、七百人。

公會指出,相較於95年卡債風暴,這些行庫準備的人力約為當年的十倍以上。

http://udn.com/NEWS/STOCK/STO8/4275285.shtml






債權協商 恐怕得請張老師

【經濟日報╱記者 陳芝艷、呂郁青╱2008.03.27 03:59 am】

距離債清條例上路僅剩半個月,但部分主要債權銀行對於新法上路後,銀行到底要做什麼樣的協商工作,還是「霧煞煞」。尤其是過去較無卡債協商經驗的老行庫,相關主管開玩笑說,到時可能要請張老師來協助銀行員與客戶協商。

對照幾家消金業務龍頭銀行已投入數百人處理消債業務,老行庫在總行的新部門目前編制平均僅約十人,兩者人力規模出現數倍的差距。

行庫說,這不是因為行庫預測未來業務量會比較少,而是行庫主管現在「真的不知道要做什麼」,所以只能且戰且走,視之後的發展情況機動調整部門人力。

這次債清條例上路非常匆促,債清條例4月11日就要上路,3月底司法院債清條例施行細則才出爐,銀行公會更細節的債清條例「作業準則」也還沒公布。除了債務人搞不懂,連銀行的人也還不知道該如何辦理。

現在銀行可以做的,除了成立新的「理債」部門,老行庫也緊鑼密鼓進行對分行行員的教育訓練,但內容也只限於卡債協商的基本認識與簡易流程介紹,以及協商技巧訓練。

除了卡債協商的範圍、流程與定義,其實,行員還有一個很大的挑戰,就是溝通技巧。除了要把「硬梆梆」的協商條件表達清楚,為避免道德風險,可能還必須有像張老師般的溝通能力。

http://udn.com/NEWS/STOCK/STO8/42752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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