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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 將改用欠款計息(2010.03.22)
.卡債族生存權遭剝奪?監院調查(2010.03.10)
.前置協商減壓方案 8萬卡奴受惠(2010.02.23)
.法院冷血、銀行噬血,卡債族年關難過!(2010.02.03)




卡債 將改用欠款計息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10.03.22】
 
經常每期只繳最低應繳或部分金額的信用卡持卡人有部分好消息了。銀行業將修改「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的應記載事項」,未來計入循環利息的消費金額,將改用「欠款」計息,不再用全部本金計息。

舉例來說,張先生在3月新增刷卡消費1萬元,收到信用卡帳單後,他還了5,000元。多數銀行現行作法,是採兩階段計算循環利息。

在第1階段,從銀行為這筆消費的墊款日,到當事人繳款截止日前,即使張先生已還了5,000元,銀行仍會用全部本金1萬元計算循環利息;第2階段,從繳款截止日後到下一個結帳日,才會用「欠款」(未還的5,000元),計算循環利息。

銀行主管昨天說,完全不管持卡人已還清金額,銀行將「所有本金」都滾入循環息的計算方式,是考量作業、資金及風險成本;但立委及消保會都認為,這種計算方式對消費者不公平,主張應該以持卡人尚未還清的金額,即「欠款」計算循環息。

銀行公會信用卡委員會經多次討論後,決定釋出善意。台新銀行個金總經理吳清文說,銀行業將修改定型化契約中的應記載事項,針對循環計息金額,公會已達成共識,將採用「欠款」計息,像前述的案例,張先生因為已還了5,000元,他未來會被計入循環息的本金就只剩欠款5,000元。

但針對消保會主張,「欠款金額」計息天數,要從「持卡人繳款日」起算,這樣會造成計息天數大幅縮短;銀行公會則不打算讓步。

銀行公會信用卡委員會指出,這筆金額的計息天數,應該還是從銀行墊款當日起息,因為消費者用卡消費後,可獲約30天的緩衝期,不用立即還錢;但銀行卻從墊款當天開始,就要承擔消費者可能不還錢的風險,因此計息天數應該從銀行墊錢即開始計算,才合理。





卡債族生存權遭剝奪?監院調查

2010-03-10 【中央社】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社團,日前赴監察院陳情指法院處理卡債族更生與清算案件條件嚴審查慢。監察院今天通過推派監委調查,釐清相關機關是否剝奪卡債族生存權。

日前多個社團赴監察院陳情指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2年,但消債最大阻礙竟然是在法院及法官;法院審理更生或清算案件時間拖很長,有近8成的審理時間超過6個月。

另外,債務人向法院提出的更生案件中,不到2成獲得法院同意,更生比例極低;陳情團體表示,52萬卡債族生存權面臨威脅,司法院涉失職。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天通過輪派監委李復甸、李炳南調查此案。監院指出,各法院對債清條例中有關「不可歸責」、「浪費致生開始清算之原因」等法律概念,沒有合理的統一見解,也涉及剝奪卡債族生存權等情況,相關機關是否涉違失,監院有必要了解。

李復甸受訪指出,他在立委任內也參與債清條例立法工作,將進一步了解立法後、司法單位執行狀況。雖然司法部分牽涉審判核心,非監察院職權行使範圍,但監院可以從債務重整案件數、成功數等數字,全盤了解債清條例執行情況,並提供給司法院了解。

李復甸並透露,委員會討論過程,有委員質疑信用卡發卡是否太浮濫,也有委員質疑,銀行透過各種刷卡優惠措施、讓民眾膨脹信用大肆消費,最後付不出錢來,而銀行卻從中獲利,這已經不是消費自由的問題。李復甸說,監院調查重點將著眼於「如何使民眾不要變成卡奴」。





前置協商減壓方案 8萬卡奴受惠

蘋果日報/廖珮君/台北報導/2010年02月23日


協助非自願失業 減薪者 最長15年免息

近8萬仍正常還債的卡奴,若有還款困難,最快6月起可向銀行申請變更還款方案,最長可15年免息。

參與2008年《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前置債務協商平台,近8萬仍正常還債的卡奴,現在有減壓方案了,最長還款期限可拉長到180期(15年)零利率。銀行公會債協委員會主委楊堯智昨表示,主要是協助一些非自願性失業、減薪等卡債族,只要還款能力降低2成,就可以申請變更還款條件,以降低每月的還款壓力。


減輕負擔

目前銀行公會建立協商平台可分為兩類,一是因應2006年卡債風暴建立的債務協商平台,目前約有8.5萬人履約還債;二是2008年《消債條例》上路,所建立的前置債務協商平台,目前仍依約還款者共約7.7萬人。


最快6月初可申請變更

金管會官員說,前置協商平台上路至今已近1年半,鑒於日前國內景氣衰退,部分債務人目前收入狀況恐與申請協商時不同,為協助債務人持續履約還款,如非自願性失業、減薪等,導致還款能力改變者,已要求公會提供變更還款方案。

銀行公會將會在本周四(25日)理監事會討論前置協商的變更還款方案,楊堯智說,此變更還款方案,主要是比照2006年銀行公會版本,只要還款能力降低者,最快6月初就可以申請變更。


依約還債逾2年才適用

根據公會草案,只要還款能力降低2成,且正常依約還債逾2年者,有兩種選擇,一是最長分180期免息,二是首年或前2年零利率的階梯式還款,第2年後回到原利率,惟最長不能超過180期。如小玲近2年,每月還債1萬元,今年因生了孩子又失業,每月只能還5000元,還款能力已降低超過2成,就可申請變更。

若小玲連5000元都還不出來,公會也提供最少還欠債的銀行,一家1000元,如小芬欠3家銀行卡債,每月還3000元即可,惟此變更還款方案,限制每2年僅能申請一次,每月10日前申請,視同當月申請,10日後遞件,則視為次月申請。

據公會統計,目前申請前置協商共7.75萬件,申請總額達1219億元,核准率約86%,毀諾率約1成。


卡債族前置協商變更還款方案

●申請資格:
◎卡債繳足2年且未毀諾者(目前約有7.7萬戶適用)
◎還款能力降低2成 ◎近2年未申請變更還款條件

●申請文件:
◎變更還款條件申請書、申請人財產收支狀況說明書
◎國稅局近2年所得稅資料、近1個月核發財產清單
◎近3個月薪資證明文件,或收入證明切結書
◎勞保資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方案:
◎一率到底:180期零利率
◎階梯式還款:
第1階段:首年或前2年零利率
第2階段:第2或第3年起,回到原利率、不限期數,兩階段期數合計不得超過180期(15年)

●月付金額:
◎每月最低可只還5000元
◎若連5000元都還不起,每月最低還1000*欠債銀行家數(如欠3家,每月還3000元)





法院冷血、銀行噬血,卡債族年關難過!

民間司改會官方部落格/2010年2月3日星期三


「面對債務聯盟」為卡債族請命,請王建煊院長救救卡債族。

金融風暴席捲全台,債務問題日益嚴重,年關將近,卡債族走投無路,自殺事件層出不窮!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和平基金會各界社會團體等所組成的「面對債務聯盟」眼見全台失業率上升、所得下降,各階層民眾皆苦不堪言,而卡債族必須面對更嚴峻的環境。

數月以來,已有多名為債務所苦的民眾因走不出債務循環,紛紛以自我了斷的方式脫離債務深淵,造成許多人倫悲劇,引發社會嚴重的問題,於今日(2/3)上午由9位代表,包括司法改革基金會林峰正執行長、台北律師公會債清委員會林永頌主任委員、台灣和平基金會簡錫堦執行長、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陳曼麗理事、廖淑貞監事、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謝東儒副秘書長、勵馨基金會杜瑛秋專員、台北市智障家長協會胡宜庭總幹事、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孫一信副秘書長,共同於監察院門口召開記者會,並於會後,至監察院陳情,請求王建煊院長徹底調查並糾正司法院是否失職,為何讓卡債族過不了年關!

「面對債務聯盟」召集人司改會林峰正執行長表示,緣於關心94、95年席捲全台引起嚴重社會問題的雙卡風暴,許多社會團體於96年1月成立了「個人債務更生及破產法案推動聯盟」(「面盟」前身),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徐中雄立委及郭林勇立委共同積極推動「消債者債務清理條例」於當年6月立法成功,期能提供卡債族解決債務的途徑;

然而條例自97年4月正式施行近2年來,「面盟」發現目前消債條例最大的阻礙竟在法院及法官身上,如:法院不遵循債清法立法意旨迅速處理債清案件、脫離人民情感,法院成為「駁回法院」、「不確定法律概念」築起法院高牆,譬如「無不可歸責事由」、「無不能清償或不能清償之虞」等,違背「司法為民」的精神,且違反兩公約保障人民最低生存權的規定。為了能讓卡債族能盡快走上更生希望之路,「面盟」到監察院陳情,請求王院長及監察委員關切數十萬卡債族及其家庭。

面盟團體成員之台北律師公會代表林永頌律師(債清委員會主任委員),從數據和民調(法律扶助基金會98年9月委託遠見雜誌進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成效」調查)檢視施行近二年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如何讓「卡債族無出路」!

他指出目前銀行債務協商案件量持續維持,仍而法院更生案件量卻大幅下降,據調查顯示,與銀行協商成功的債務人中,僅有32%的債務人有能力還款,而46.6%債務人表示勉強能夠還款,另有21.3%則表示已無法按時還款;而有10%協商成功者,還有「最後一期」的債務要要協商,債務清償遙遙無期。

由此顯見因為銀行的債務協商仍不合理,讓許多卡債族還不起。

林永頌律師進一步說明,而協商不成功的債務人,在向法院聲請更生和清算過程中,面臨許多嚴苛困境,如近2成被要求和銀行二次協商,而獲得更生方案認可者及清算免責的案件比例極低,另即使獲得更生認可,其還款金額也往往超過其真正所能負荷,未來只能勉強償還。

他強調,消清條例施行將屆兩年,債務燒炭事件再起,法院對於消清條例這個大門只開了一個小縫,逼得民眾走投無路,對「更生」及「清算」失去信心,只得無奈接受銀行壓榨式的協商。


「面對債務聯盟」也公布一份卡債族的心聲,謝小姐(化名)表示,對於能夠通過更生方案,可說相當幸運,亦滿懷感謝,不過其在聲請更生過程中,司法事務官要求謝小姐用97年總所得來平均月收入,當中包含了薪資、年終獎金、紅利,計算出來約26400元。

採這樣的標準,其實比謝小姐每個月扣除勞健保實際所得的薪資23000元,要多出大約3400元。而謝小姐目前與先生分居,兩個小孩都由她帶,不過司法事務官仍要求在小孩的費用支出部分,僅能夠列一個小孩,並參照最低生活標準計算。

最後的更生方案是每月要繳交26400-(10792+8000)=7608元,比當初謝小姐自己所列的更生方案每月5000元要多出2600元。

謝小姐很擔心每個月一來一往相差6000元的缺口(3400元+2600元)雖然短時間可以靠著公婆資助周轉來補貼,但難免還是得要更加掐緊生活收支。然而面對如此艱辛的狀況,要如何填補這樣的缺口,是她當下最大課題,她表示自己一定會努力繳完,重新贏回自己的人生。

「面對債務聯盟」也在現場以行動劇的方式,諷刺銀行表面上對卡債族伸出援手,但卻以嚴苛的條件壓榨卡債族,等到卡債族向法院聲請更生,卻又被法院冷血地一腳踢開,讓卡債族在走投無路之下只能走上絕路。

而「面對債務聯盟」也將於記者會結束後,將已由14個團體所共同連署的陳情書,交由監察院,並向王建煊院長陳情,請王建煊院長救救卡債族!


另外,面盟除向監察院陳情外,亦呼籲法院及法官:
一、應提昇債清案件審理效率。
二、更生方案的公允認定應有統一見解。
三、應秉持「消債條例」精神,依條文規定審理案件。

另亦呼籲司法院及立委諸公正視卡債族目前困境,「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修法刻不容緩。

面盟代表於結束監察院外記者會後,隨即進入監察院正式遞送陳情書,並由監察委員劉玉山及沈美貞共同接見,面盟代表由召集人司改會林峰正執行長及台北律師公會林永頌律師代表先歷述債務民眾目前問題解決無路困境及法院可能失職的幾個面向,其它面盟代表們亦表達弱勢債務人的心聲,兩位監委深入詢問後表示,了解年關將近,因債務問題自殺頻傳的嚴重社會現況,深覺時間緊迫,允諾將加快針對面盟陳情內容之相關研究及資訊蒐集進度,儘快進一步促成立案來調查。


備註:
「面對債務聯盟」目前由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北市智障家長協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和平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台北市心生活協會、崔媽媽基金會、賽珍珠基金會及勵馨基金會等團體共同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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