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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保單 三天審閱期(2010.05.26)
.四族群 保險受益人這樣填(2010.05.20)
.國人買壽險 一年要花8.8萬(2010.03.25)
.五類年輕人 投保照過來(2010.03.25)

.投資保單 兒童也能保(2010.03.17)
.幼稚園生保險 一國兩制(2010.03.12)




傳統保單 三天審閱期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邱金蘭/台北報導】2010.05.26

自今年9月1日起,壽險公司銷售傳統型個人保單,要提供保戶三天審閱期,金管會同時在研擬躉繳期繳化的可行性。

金管會保險局副組長林耀東25日表示,壽險業給予保戶三天審閱期的制度,確定9月1日上路,金管會已函告各壽險公司,給予壽險公司準備期;但新制度實施初期,僅限傳統型個人壽險,對投資保單等,還未納入三天審閱期規範。

目前保險商品已訂有十天的「契約撤銷期」,保戶可在收到保單十天內,可自行決定是否取消投保;金管會要求新增三天的審閱期,對保戶來說,等於提供更大的選擇彈性。

林耀東指出,全球金融海嘯後,壽險公司申訴率不減反增,民國98年的申訴案件達3,759件,比97年的3,180件多出500件,因此金管會希望有效約束壽險公司、訂定相關規定來延續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精神,降低保險申訴率。

針對國內主要壽險公司近年狂賣短天期的躉繳型保單,為了維持壽險業秩序,林耀東表示,金管會正研擬躉繳期繳化的可行性,將大筆灌入初年度保費規模的躉繳保單平準為期繳,讓業者在相互比較時,有相同基準。

躉繳期繳化,簡單來說,是假設保戶一次繳納10年期的保費,保險公司必須將這筆保費除以十,僅有十分之一的保費收入可計算進當年初年度保費,以鼓勵業者多推動長天期保單。

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昨天也表示,過去計算總保費收入時,會包括躉繳保費及投資型保單保費,保險局已請公會研議,是否需區分不同的計算方式;有些國家對投資型保單保費收入是分開計算,因此究竟應如何做,金管會將請業者整合意見後再討論。





四族群 保險受益人這樣填

四族群 保險受益人這樣填.gif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2010.05.20

民眾買保單時往往會注意保費和保額多少,卻不太重視受益人填寫的重要性,等到發生事故才發現當初受益人的填寫方式,影響很大。壽險業提醒,買保險除應確保保障足夠,也要注意受益人填寫,可視家庭組成分四大族群安排受益人名單。

第一金人壽總經理林元輝表示,受益人填寫須視每位保戶的狀況而不同,但都是為了將保險理賠金給過世後最需要照顧的人,因此可依各受益人的生活,分配不同的順位及比重。

以「單身敗犬族」來說,因為沒有小孩或配偶,若需要奉養父母,建議以父母為最優先的身故受益人,或是有些長期同居人需要照料,也可將同居人列為受益人。但因非親屬關係,必須向保險公司說明以獲同意。

若是「雙薪頂客族」,因尚未養育小孩,建議將配偶列為優先的身故受益人之一;若需奉養父母,可再加上父母為身故受益人,並以順位做適當比重分配。

如果是「三明治族群」,上有高堂,下有子女,單薪家庭可能還有配偶要照顧,因此受益人順位及比重更重要。若小孩年紀尚小,建議以配偶及父母為主,或利用保險金信託商品,避免若父母雙方都過世,小孩缺乏理財能力、無法善用保險金照顧生活。

再來是「單親家庭族」,未婚媽媽或離婚的單親家庭家長過世後,若小孩未成年,依民法規定,法定監護人為親生父母親,也就是已經離婚的另一半;在此情況下,要特別注意受益人填寫,指定能夠充分照顧小孩的受益人,以盡可能保障小孩的權益。

更改受益人必須在保險事故發生前提出,若等到事故發生後是無法變更。一般實務上,常見的理賠問題是投保人未依生活狀態改變而變更受益人,例如夫妻離婚後沒有即時更改受益人,保險金就有可能支付給前妻或前夫,反而沒照顧到該照顧的人。

林元輝建議,除利用每年保單檢視時,確認受益人名單,若婚姻狀況改變、父母身故、原本指定的受益人身故、或小孩出生、小孩成年,都可重新斟酌受益人填寫狀況,並須由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時簽章同意,書面申請,確保保險金給付可按想法執行。





國人買壽險 一年要花8.8萬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10.03.25

利率走低,保費愈來愈貴,消費者每年要花多少錢來買保單?根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台灣每人每年平均保費支出已近8.8萬元;富邦人壽調查也顯示,去年國人光是「首次購買」壽險保單,平均就要支出5.5萬元。

利率年年走低,壽險保單愈來愈貴,根據保發中心統計,2008年底台灣人買壽險保單花費一年高達8萬3294元;若加計一年的「產險」保費支出約4,600多元,每人全年的保費支出已達8萬7971元。

去年市場利率,又創歷史新低,傳統壽險保費更貴,保發中心預期,去年國人的保費支出會再創新高,但最新統計還沒出爐。
不過,根據富邦人壽調查,去年光是首購保單(買第一張保單)平均年繳保費,就已經有5萬5,000元,而首購保單年齡層還比較低,集中在21到30歲的年齡輕、保費較低的族群。

利率雖然今年反彈有望,但目前還未回升,富邦人壽表示,買保險尤其是傳統壽險,最好還是趁年輕購買,才能獲得較低的保費費率。

富邦人壽調查,保單首購族群的男女投保比率是41比59,女性比男性高出18個百分點,女性比男性更積極用保險來規避人生風險。

不過,富邦人壽也表示,根據全國消費者壽險購買行為調查顯示,20歲以上民眾還有有19%左右沒有買保險,比率不低。
至於目前還沒投保、但估計會投保的比率,據調查,也是女性高於男性;20到30歲未來會投保者比率超過7成,也居各年齡層之冠。





五類年輕人 投保照過來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2010.03.25

M型社會貧富差距拉大,趁年輕理財和買保險成為王道,壽險業者指出,愈年輕投保,才能花較少的錢、儲備退休保障。

全國消費者壽險購買行為調查顯示,20歲以上民眾,有19%還沒有保險;但未來會投保的人,以20到30歲這個年齡層居冠、比重超過七成。富邦人壽2009年首購保單調查則顯示,去年首購保單平均年繳保費5.5萬元,其中21至30歲者占首購人數近三成。
看好青年投保需求及潛力,富邦人壽將年輕人分成五大族群,建議依不同保障需求及財務狀況,規劃第一張保單,以建構風險保障及累積「第一桶金」。

白領族由於收入固定,保險理財應量入為出,首購保單以醫療保障為最優先,富邦人壽指出,除可趁年輕保費便宜購買終身醫療險,根據投資報酬率複利法則,理財投資也愈早愈好,可選結合基金投資的投資型壽險,建構投資理財及壽險保障雙重需求。

藍領族的勞工青年因意外風險相對較高,應轉移職業風險,富邦人壽建議,首購保單宜規劃完整的意外及醫療保障;在有限收入下,可優先選購1年期意外險附約及特定意外身故保障,且因藍領族薪資較低,建議選購可兼顧儲蓄的終身醫療險。

富邦人壽認為,創業族收入相對不穩定、更不在勞退制度保障內,建議投保可彈性繳費的投資型保單,透過長期投資基金累積退休金;意外保障及醫療保障方面,如擔心收入不穩定,可選購1年期意外險附約及醫療險附約。

打工族收入有限且不固定,建議以意外保障為首要選擇,富邦人壽指出,可優先選購1年期意外險附約和1年期醫療險附約。另外,許多打工族工作風險甚至高於藍領族,保險規劃應加強重殘的風險保障,建議搭配有殘廢扶助保險金的保險商品。

至於宅男族不愛出門、上網時間長,要特別注重健康險規劃,富邦人壽說,這類族群多不喜歡消費,儲蓄需求則相對較高,可購買兼顧儲蓄的還本型終身醫療險,也別忘了兼顧防癌保障,可趁年輕保費便宜時買進防癌險。





投資保單 兒童也能保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2010.03.17

全球景氣逐漸走出谷底,國內投資型保單市場開始回暖,今年初業績暴增,壽險公司打鐵趁熱,近期相繼端出新菜色,龍頭公司國泰人壽率先設計兒童也能保的投資型保單;台灣人壽也密集發新保單、積極搶進市場。

市場回溫,業者新推出兒童投資型保單,父母可及早規劃孩子保障及教育基金。 記者李淑慧/攝影去年受金融風暴等不利因素衝擊,投資型保單新契約保費收入約1,685億元,較2008年衰退43.7%,今年以來買氣大幅升高。壽險公會統計,今年1月投資型保險商品初年保費收入約193億元,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534.7%。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2009年上半年國人平均保額61.81萬元、保障明顯偏低。壽險業者建議,民眾若想提高保障額度,可善用變額萬能壽險等投資型保單,就能以較低保費買到較高的保障。

景氣好轉、股市活絡,看好投資型保單市場回溫,國泰人壽最近連推兩張投資型保單。國壽指出,保險法107條修正實施以來,限制15歲以下孩童不得領取身故保險金,各家公司皆停售孩童族群保單,但市場仍有兒童保單需求。

國壽重新規劃設計商品,除了推出兒童也可購買的傳統型保單外,近日也推出兩張變額萬能壽險新保單,讓父母及早替孩子規劃未來的保險需求及儲蓄教育基金。

國壽表示,雖在15 歲前無身故保障,但購買變額萬能壽險可附加一年期疾病或傷害醫療險附約,也可提前規劃15歲後的壽險保障。

另外,國壽提供多達91檔優質標的讓保戶選擇。

台灣人壽近來一口氣推出四張投資型保單,台壽指出,變額萬能壽險是壽險保障加理財投資「雙效合一」。以變額萬能壽險保單為例,低保費高保障的特性,讓家庭在有限預算下、買到完整的壽險保額,並有機會利用多餘的資金長期投資、創造更高的保障。





幼稚園生保險 一國兩制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邱金蘭/台北報導】2010.03.12

幼稚園兒童的保險出現「一國兩制」,各縣市幼稚園編制內的兒童,有100萬元學生團體保險死亡給付,編制外兒童則沒有學生保險保障,金管會提醒父母,可能要透過商業保險,自行替小孩作好保障規劃。

金管會11日向立法院財委會專案報告保險業經營現況,立委關切保險法第107條有關兒童保單規定修正的後續影響。

立委指出,現行學生團體保險是政策保險,雖不受保險法修法影響,仍有100萬元學保死亡給付保障;各縣市幼稚園超額收取的幼齡學童,卻因修法,失去利用商業保險提供的死亡保付。

這些各縣市幼稚園超額收取的幼童,因屬於規定名額外的學生,未來只能獲得殘廢或醫療給付,無法獲得任何死亡給付,形成「一國兩制」的不合理現象。

立委羅淑蕾等人提案要求,不論編制內、外,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應有權利享有公平的學生團體保險,因此主管機關應儘速與業者會商解決辦法,將現行編制外的學生納入同樣的投保機制。

金管會保險局長黃天牧表示,保險法第107條有關兒童保單新規定在2月3日發布實施,對於學生保險因其他法律另有規定,不在適用範圍內,因此學生投保的學生保險,仍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根據教育部規定,幼稚園一班編制內的兒童是30人,這些編制內的兒童,都有投保學生團體保險,但幼稚園超收的編制外兒童,便沒有學生保險。

黃天牧表示,對於編制外兒童能否納保,日前在一項會議中,教育部仍堅持編制外的兒童無法納入投保學生團體保險,只能透過商業保險滿足需求,由於這是教育部的規定,權責不在金管會,金管會也沒辦法。

金管會官員表示,學生團體保險是政策保險,根據教育部相關法令規定,編制內的兒童投保學生團體保險,政府會提供保費補助,但每一班有員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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