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舊制選擇期 到6月底為止(2010.05.21)
.雙薪家庭 還清房貸再退休(2010.05.08)
.勞退新制修正 年金保險門檻降低(2009.08.27)





勞退新舊制選擇期 到6月底為止

中廣 2010-05-21 13:45:18

勞退新、舊制選擇期限到今年6月底止,勞委會提醒,目前仍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如果想要改選新制,應依法提書面資料在今年6月30號前交由雇主或事業單位改選,已經選擇勞退新制的勞工,則不得再變更選擇勞退舊制。

若有疑問,可打0800-08-5151查詢。

勞退新制與舊制的選擇期限將到6月30號為止,但不少勞工朋友對於如何選擇仍是「霧煞煞」。

雖然舊制的退休條件較新制優厚,但卻有「同一單位工作滿25年」限制,無法像新制可以「年資帶著走」,讓很多勞工在選擇時傷透腦筋,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提示大家一些簡單的選擇原則。

『對勞工朋友來講,如果你可以選擇舊制,你的退休金是比較高的,但你要保證不要離職,這家公司不會倒,這時你可選擇舊制,如果你評估你有轉換公司的可能性,也評估公司不是國營事業,是非常小的中小型公司你擔心將來可能歇業危險時,也許你應選擇加入新制,雖然金額較少,但起碼你拿得到』

勞保局也表示,雖然勞退新制已上路快屆滿5年,但至今只有約480萬名勞工選擇新制,預期大部分勞工6月才會做出決定。勞保局也提醒,就算選擇勞退新制,但若最後仍在同一單位工作屆滿25年,舊制年資還是會依舊制勞退計算基數,不會被一筆勾消。





雙薪家庭 還清房貸再退休

雙薪家庭 還清房貸再退休.jpg 
【經濟日報╱羅秀珠】2010.05.08


個案故事

張小姐和先生在電子業工作各22年和21年,她很疑惑,工作年資滿25年就申請退休好不好、該怎麼準備退休金。且張小姐表示,94年7月勞退新制實施時,夫妻兩人都選擇舊制,不知道退休時舊制退休金能領到多少錢?

張小姐和先生目前都是45歲,育有20歲的女兒和10歲的兒子,家庭現有現金存款100萬元、股票100萬元。

張小姐的年收入84萬元,先生年收98萬元,合計182萬元。夫妻兩人兩年前才買房子,房價1,200萬元,貸款840萬元,房貸剛繳兩年,還有18年才能還清,每年約要繳房貸58萬元。再加上年生活支出60萬元、子女教育費30萬元、各項稅款共約15萬元、保費年繳約3萬元。

目前張小姐和先生各有300萬元的壽險保障及基本醫療保險。

雙薪家庭 還清房貸再退休2.jpg


諮詢建議

張小姐和先生任職的公司都是適用勞基法且有良好制度的公司,只要公司永續經營,在同一單位任職滿25年得自請退休。

考慮張小姐和先生都還年輕,現有流動性資產只有200萬元,扣除緊急預備金(三至六個月生活支出),其餘僅足夠供兩年後女兒出國留學費用,且兒子還小,因此建議服務年資累積至30年,可以領取最高45個基數(即45個月)的退休金。

假如保守估計薪資不成長,計算舊制退休金45個基數,張小姐大約可領270萬元、先生大約可領315萬元。


延後退休 做好收支管理

依張小姐目前財務狀況,總收入100%全靠工作收入,沒有其他理財收入,考慮兒子的教育問題(起碼教育至兒子大學畢業)、房貸及儲備退休金,建議張小姐可延至60歲以後再退休,同時做好收支管理來增加儲蓄。

另外,由於張小姐尚有10歲的兒子需要照顧培育及房貸還有18年要繳,此部分階段性責任,扣除已購買的壽險保障及社會保險,保障不足的部分,建議增購定期險,作好風險管理。

建議張小姐的保險費最好在退休前全部繳費滿期,不要讓自己退休後還有保費負擔。房貸的部分也是一樣,最好在退休前全部還清。


規劃投資 維持5%報酬率

張小姐和先生老年的醫療照護問題,也是退休規劃重點,由於目前房貸支出比重偏高,可能排擠保費預算,建議需要提高儲蓄,以準備將來醫療可能產生的資金需求。

依據張小姐目前生活水準,假設60歲退休,退休後仍維持目前生活品質,退休所得來源除了領取舊制退休金及勞保年金,建議現在開始每月定期定額投資2萬元,透過長期有紀律的投資,維持投資組合報酬率在5%。

要達成5%的預期收益,建議張小姐的投資組合,可包括股票類資產20%、債券類資產46.5%和貨幣類資產33.5%。





勞退新制修正 年金保險門檻降低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09.08.27

勞委會在2007年後再次提出勞退新制修正案,其中對於制度上路4年至今仍無企業開辦的年金保險,此次修正案適度放寬相關門檻,200人以上企業規模條件未變,但刪除要1/2以上勞工同意、且選擇參加年金保險要1/2以上勞工的門檻,亦即200人以上員工的企業,只要經勞資會議同意,就可開辦年金保險。此舉能否重啟年金保險商機,仍有待觀察。

根據勞保局統計,投保勞保人數200人以上事業單位,共有2900家企業、190萬名勞工。

勞退條例規定,企業對勞退新制做法有二:
一是按月幫勞工提撥薪資6%進入個人退休帳戶,
另一種則是企業開辦年金保險,由企業給付6%薪資做為員工年金保險保費。

但是後者年金保險訂有兩大門檻,一是必須是200以上企業,另外一項則是若企業有工會,必須經工會1/2以上會員同意,且企業內有1/2以上勞工選擇參加年金保,才能開辦。因為門檻太高,至今企業開辦年金保險仍然「掛零」。

據了解,新制上路4年來,保險業者多次透過金管會向勞委會爭取修法降低門檻,業者首要希望降低200人以上企業才能適用,以及1/2以上勞工同意門檻。

業者認為,國內有200 人以上的企業本來就不多,而且大企業通常員工都會選擇舊制,如果又要1/2以上勞工同意,等於要選舊制的員工也同意,根本不可能開辦。

此次勞委會修正放寬開辦年金保險門檻,雖然維持200人以上員工企業才能開辦年金保。

另一項困難是年金保險要求達到「最低收益保證」,等於每一年都要「穩賺不賠」,保險業擔心投資收益不佳時要補貼資金,賠錢生意沒人敢做,因此觀望至今。但勞委會此次還是維持最低保證收益「底線」,無意放寬。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當我們同債一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