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個資法 衝擊金融、保險業(2010.09.20)
.新版個資法 銀行挨告 得舉證沒洩密(2010.09.20)






新版個資法 衝擊金融、保險業

【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孫中英、彭慧明/台北報導】2010.09.20 10:44

未來即將實施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嚴格保護個資,「需要顧客名單」進行銷售的金融保險業首當其衝。民營銀行主管指出,雖然施行細則的規範還不清楚,但如果未來銀行向客戶蒐集個人資料時,必須明確告知蒐集目的、類別、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和方式等,將造成銀行作業成本大增。

另外,對於旗下擁有金控公司的金融機構衝擊更大,因為原先可發揮銀行存款、購買基金、賣保險、股票下單等「交叉行銷」的綜效,未來可能不能如此「自由」運用客戶資料,效益恐大幅縮水。

壽險公會決定提案修改「保險法」,爭取將壽險業排除在個資法適用範圍外。壽險業者說,若壽險業不排除適用,新版個資法可能會讓壽險行銷、核保及通報等動作都卡住,很難運作。

此外,壽險公會指出,新版個資法還嚴格規範了「特種資料」的運用方式。所謂「特種資料」,即個人病歷、醫療診斷書等;當消費者投保醫療險,壽險公司一定要了解當事人病史,才能「核保」,此時就要調查投保人的「特種資料」,如果限制重重,勢必不易查出投保人「帶病投保」的問題。

目前為防堵保險犯罪,壽險公會及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會主動收集相關保險資料,或立即通報投保資訊;但未來收集資料時,一定要取得當事人同意。

壽險公會指出,通報首重時效,假設當事人有意犯罪,例如在短時間內向五家公司「高額密集」投保,但未來通報須取得當事人同意,還要告知當事人「資料使用目的」,幾乎無法防制保險犯罪。

新法對零售業者的儲值卡或集點卡手法,也有影響。遠東集團旗下的「快樂購」發卡量約七百六十萬張。行銷公司行銷協理藍玉婷表示,未來若要告知消費者收集資料的原因、項目和應用範圍,可能受到消費者質疑,行銷難度提高。

台灣也有不少消費者透過網路使用購物或免費郵件等各項服務,必須提供個人資料,甚至信用卡號碼。台灣雅虎資深公關經理黃明怡說,雅虎已經有符合美國和歐盟等地的個人隱私權保護條款,台灣的新個資法施行後,台灣雅虎一定配合。





新版個資法/銀行挨告 得舉證沒洩密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2010.09.20 10:44

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法通過,雖還未施行,但因詐騙案件橫行,民眾對個人資料益發敏感,出現不少「個資達人」懂得運用法律來保護權益。

新修正的個資法於五月已由總統公告,目前尚待法務部研擬相關施行細則,再決定實施日期。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吳佳翰提醒民眾,現在就應該正視新版個資法的「威力」。他表示,新、舊版個資法的最大差異,是在於以前只有電腦處理的個資才受到保護;未來不論是電腦、口頭或書面的個資,都在保護範圍之內。

此外,以前民眾如果想告企業洩漏個資,必須舉證是該企業洩漏才告得成;修法後「舉證責任」變成企業負責,民眾只要合理懷疑,都可提出訴訟,並賦予主管機關隨時進入企業檢查與扣留證物的權力。吳佳翰說,企業必須舉證沒有洩漏客戶個資、或已善盡保管責任,否則將面臨民、刑事責任。

新法將對相關企業造成衝擊;對民眾來說,雖還未施行,倒是出現不少「個資達人」引經據典保護個人資料。

吳佳翰舉例,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先生想把信用卡剪掉,但剪卡程序沒完成,老翁不久後收到銀行要求繳年費的通知。他繳完年費後愈想愈氣,於是用毛筆寫了一封信給銀行,除了聲明要剪卡,也要求銀行要把個人資料刪除。

銀行收信後進行內部清查,發現老翁的個資經過內部交叉運用,沒有把握完全刪除;最後銀行派高層主管登門拜訪,提供老翁許多信用卡的優惠和福利,希望老翁不要剪卡,風波才化解。

還有一位民眾只在一家銀行開戶存款,結果被詐騙集團拐走四、五萬元,他懷疑他的開戶資料是被銀行賣掉,揚言向銀行提告。由於銀行無法舉證沒有洩漏客戶帳號,加上考量聘請律師出庭一次就要好幾萬元,乾脆和客戶「私了」,以「慰撫金」的名義賠償客戶被詐騙的損失,但要求客戶簽保密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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