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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Q:目前協商機制好嗎?
Q:協商機制啟動前跟啟動後,銀行在做些什麼?
Q:那這樣還要參加協商機制嗎?
Q:如果你已經完全沒辦法繳得出錢來卻又【不符合協商機制資格】或【協商結果根本沒有能力負擔】時,怎麼辦?
Q:如果協商機制沒通過而有銀行單獨來協商怎麼辦?
Q:協商期間依然被瘋狂催收怎麼辦?
Q:協商期間如何面對催收員?
Q:萬一催收員找上親友怎麼辦?
Q:如果協商一直沒過,而我又實在是沒能力負擔繳款金額時,我是不是可以乾脆讓銀行送法院,讓他強制扣薪1/3?
Q:協商沒過,要讓銀行扣三分之ㄧ薪水又會斷送自己的生路,那我不如去搶銀行或是去死好了?
Q:萬一銀行要把債權賣給俗稱的【討債公司】怎麼辦?
Q:找遍網路文章、看遍協商方式都沒有解決自己問題的方法,難道真的沒辦法了嗎?

(二)
Q-001:我想送協商,但我的名下有房子,那是我爸爸借我的名字買的,都是他在繳的怎麼辦?
Q-002:把房子還給他們這樣算是脫產嗎?
Q-003:如果房子是我自己的,協商之前我可以賣嗎?
Q-004:賣掉自己的房子這樣算不算脫產?
Q-005:如果送協商時,名下還有房子、汽車會不會被查封拍賣?
Q-006:我的房貸目前繳款正常,房貸跟卡債銀行不同家也會被查封拍賣嗎?
Q-007:我可以把房子賣給親戚好友嗎?
Q-008:04/10以後可以送件協商嗎?
Q-009:協商不過怎麼辦?
Q-010:要是協商通過,但是我繳不起,可以再送協商嗎?
Q-011:萬一要是銀行故意都過那種繳不起的金額怎麼辦?
Q-012:那這樣豈不是都是銀行在主宰整個協商結果?
Q-013:不是有說:「有特殊情況及事由」可以再申請?
Q-014:有人說「申請協商」比「申請破產」好是真的嗎?
Q-015:現在不是有要設立「公益性AMC」?
Q-016:低收入戶、失業、失能、學生可以辦信用卡跟信貸?
Q-017:那我可以等「債務清理法」嗎?
Q-018:那萬一「債務清理法」的門檻我過不了怎麼辦?
Q-019:萬一都不行的話..我的卡債怎麼辦?
Q-020:好煩喔!我可以向誰求助呢?



(一)

Q:目前協商機制好嗎?

A:能解決你的問題就是好!解決不了你的問題就是不好。



Q:協商機制啟動前跟啟動後,銀行在做些什麼?

A:忙著抄家滅族!不信?請參考這則新聞,再看看那些申請後馬上被停卡、瘋狂催收的卡奴朋友留言就可以知道。銀行很冷血?不是的,他們只是在盡自己的責任!至於認不認同這樣的說法,請自己決定。



Q:那這樣還要參加協商機制嗎?

A:當然要啊!送件就對了,你管它會不會過。把自己有能力負擔的還款方法告訴對方,接不接受他們自己決定。通過了,就恭喜你!沒通過的話就繼續送,直到完全沒希望為止。你的還款計畫他們不接受,是他們拒絕與你協商(別說卡奴想賴帳),你要還他們不收,不是你的不對,沒什麼好自責的。



Q:如果你已經完全沒辦法繳得出錢來卻又【不符合協商機制資格】或【協商結果根本沒有能力負擔】時,怎麼辦?

A:當然是照送件或繼續送件,直到符合你能負擔的方案通過或是完全沒有商量餘地為止!這時候沒人可以說你沒還錢的誠意或是你根本打算賴帳!

另外,不是你不符合協商機制資格,而是協商機制根本就不完善。它只能解決一小部分的卡奴問題,卻不能解決大多數的卡奴問題,你從官方公佈的【共有4612件申請人符合協商資格,通過協商機制的則有3455件,成功率高達75%】的說法就可以看出端倪!

龐大的卡奴族群裡竟然只有4612件符合資格?那其他卡奴呢?符合資格的卡奴所佔全部卡奴族群的比例連百萬分之ㄧ都不到!而以4612通過3455件來計算成功率達百分之七十五的結果是應該值得慶賀的?又有誰敢公佈卡奴總人數裡符合協商機制資格的比例是多少?如果你有答案的話,拜託你告訴我。所以,不用再想那麼多了,送件就對了!



Q:如果協商機制沒通過而有銀行單獨來協商怎麼辦?

A:請先仔細想想答應這家之後是否會失去協商機制資格,並衡量你是否有能力在繳完這家的優惠方式後,仍然有能力繳出其他家銀行的費用而解決你的問題。如果有,可以考慮接受!如果沒有,請心存感激的感謝這家銀行的大恩大德後婉拒,然後繼續以個案協商送件。否則的話,你解決了一家銀行,其他家銀行一樣會搞得你生不如死!



Q:協商期間依然被瘋狂催收怎麼辦?

A:協商期間是不可以催收的。如果仍有催收情形,請先通知最大債權銀行告知其他債權銀行,目前已進入協商階段,請停止催收動作。並做好蒐證準備(將催收電話錄音或將接獲的催收簡訊保留),若有違法催收情形,可直接向銀行局或金管局檢舉申訴!銀行局檢舉電話 02-25360431金管會免付費電話 0800-869899。



Q:協商期間如何面對催收員?

A:雖然協商期間不能催收,但部份銀行總是以【沒收到通知】的理由來繼續進行催收。解決方法如上題,但在還沒有解決催收電話問題之前,請先弄清楚一點,催收員並不能決定你的協商方式可行或是不可行、會通過或不通過。

他們的職責只有三點:1.要你還錢。2.要你還錢。3.還是要你還錢!
所以,即使你向他們解釋、哭訴你的情況有多糟也是白搭,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決定權!如果你已經解釋過了,催收電話仍然不斷時,可以考慮用電話答錄機表明你現在的情況或是協商進度,不然就是請對方留下E-MAIL然後用E-MAIL回覆對方。這樣的話,你只要做一次動作就可以處理一天內打來十幾通的催收電話!如果怕被客戶聽到答錄機內容,就把這支電話號碼當成是連絡催收員的【專線】吧,現在一個人有二個門號的人多的是,對吧?



Q:萬一催收員找上親友怎麼辦?

A:如果你已經繳不出錢就應該要有覺悟了!還在擔心找上親友?你知道有多少人就是因為不想連累親友而以卡養卡、以債養債而演變成今天的局面?

再換個角度來想,找上妳的親友只是早晚的事,你的債如滾雪球般的擴大,你仔細想想你能掩飾多久?與其如此,還不如主動向親友告知,以商量因應之策。就算你一樣想負起責任自己面對,起碼也讓親友們有心理準備!



Q:如果協商一直沒過,而我又實在是沒能力負擔繳款金額時,我是不是可以乾脆讓銀行送法院,讓他強制扣薪1/3?

A:在做這個決定之前,請先想清楚一件事,當你被強制扣薪1/3你是否仍然能夠繼續工作?請不要天真的以為,當公司收到強制扣薪的公文時,你還能若無其事的在這家公司繼續呆下去!試問有哪個老闆願意聘用一個財務信用不良的員工?

所以當你決定要讓銀行申請強制扣薪時,只有二種情況會發生:一是你不斷的換工作,直到找到一個願意聘用財務信用不良的人來當員工的老闆。二是你只能自食其力的尋求自己的出路(如:批貨擺攤、跑單幫、網拍..等等)!所以,當你已經被逼到只能做這樣選擇的時候,請先準備好你的新人生計劃。因為你到時候連工作都沒有了,到哪生薪水1/3的錢給銀行?



Q:協商沒過,要讓銀行扣三分之ㄧ薪水又會斷送自己的生路,那我不如去搶銀行或是去死好了?

A:在這之前,我有個問題想問你...你真的認為你的命就值這幾個錢?以你的能力在這一輩子都賺不到要還的這些錢?不會吧?你只是【一時之間】沒辦法拿出這麼多錢而已!

問題出在哪?問題就出在於你太在乎【人家】怎麼說。為什麼?這還用說嗎?【人家】說:你一定要在明天3:30以前匯XX錢,否則的話要如何如何...

如果你辦得到,那還會變成卡奴嗎?請你不要自以為你是神好不好?你沒那麼偉大、也沒有那麼大的能耐!只要你不要老是一直去想盡辦法做出自己辦不到的事情,那麼你就不會想要去搶劫或是尋死了!

當你的問題都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解決時,請記得一件事:【是目前暫時沒辦法解決】。當一場比賽出現爭議時,總會有人喊【暫停】!那麼,你為何不能也喊暫停?如果當你開始進行比賽才發現遊戲規則有問題的時候,你絕對是可以喊暫停的!就如同你願意用自己的方式還錢但銀行不肯接受的時候,那麼就請喊暫停吧。

暫停是什麼?暫停就是暫停繳錢、暫停吃泡麵過日子、暫停以卡養卡.以債養債、暫停自己有任何絕望的想法。但絕對不能暫停的是:繼續賺錢!

會絕望的原因,就是因為你之前連最基本的生活基礎都被掏空了還在不斷的承受壓力,所以你會感到絕望。如果你賺來的錢可以由你自己決定,分配生活支出多少、要還給銀行多少的時候,你還會幹傻事的話,坦白說就算我想攔也攔不住你。

天底下哪有這麼好康的事情?如果有就不需要協商機制了啊?是啊!你還能看出這點就表示你還沒瘋。但是,如果協商機制能解決你的問題的話,你還會絕望嗎?當所有的協商都沒有辦法解決你的問題而你又繳不出錢來時,銀行肯定開始針對你的債務問題進入司法程序。

這表示什麼?這表示一切進入司法程序了啊!那你就暫停繳費把賺來的錢留在身邊靜待司法判決啊!

從這時候開始,你有權決定你手上的錢要如何分配,如何過生活,幹嘛人家對你抄家滅族的同時你還在那邊猛拿錢去繳費?請尊重司法程序好不好?如果法院裁決要強制扣你1/3薪水,那就表示銀行和你都必須遵守。所以你不必再繳費了,也不用為了每個月龐大的繳費金額煩惱,遵守法院的裁示,就讓他們從薪水扣吧!

當法院支付命令到了你的公司,你肯定會丟了工作。丟了工作之後銀行拿不到你1/3的薪資,要怪誰?怪他們自己不接受你當初所提的還款計畫吧!搞到二敗俱傷的結果是他們自己決定的,沒什麼好怨的。

當你沒辦法正常工作時,賣個挫冰、擺個香腸攤總能過日子吧?這時候的收入當然可以自己分配、自己做主了不是嗎?何必逼到自己連飯都沒得吃?

你也不要天真的認為法院裁決後你就不會被催收,相反的,催收的狀況會更嚴重。不過,這時候你也可以決定不接受他們的騷擾!因為當初會讓他們騷擾是因為不想讓協商破裂,讓自己有條生路。

現在把你搞到連工作都沒有了,你還在跟他們談什麼?就算想談恐怕也拿不出東西來談了吧?那麼你還在讓他們騷擾你?打電話來就換電話,來家裡找你就搬家,不要讓他們影響你賺錢的心情,因為只有【錢】才能解決問題對吧?要有錢才能談吧?沒錢還的話就算你跟他們跪也沒用,那又何必作踐自己呢?用心賺錢吧!

這樣說來,不就是等於【跑路】了嗎?如果你是打算欠錢不還的話,那麼你就是跑路,而且我瞧不起你!如果你是因為暫時不想讓人騷擾你,想要專心的賺錢來還債,那麼就不是跑路!

咦?這樣不就可以不用還錢了?錯,而且是大錯特錯!為什麼?道理很簡單!萬一你賣的挫冰生意好到一堆人要加盟呢?你賣的香腸有一堆人搶著要批發呢?你怎麼可以讓這筆帳限制住你的發展呢?所以不要因小失大,該還的還是要還,別賴帳!

當你有能力穩定的分期償還債務時,也可以再度跟銀行協商,這時候你的決定權就比較多了。如果銀行說你每個月最少要繳三萬,而你繳不出那麼多的時候,請把錢收起來,等你賺到有能力月繳三萬時,再出來跟銀行談。如果到時候因為利滾利又變多了,就請賺到那個數目再出來談。

當你存到一整筆錢的時候,你就可以一次跟銀行談個夠,如果還是談不攏,那就改天再談,直到雙方有共識為止!起碼,你還可以自由運用你手邊的錢。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對吧?



Q:萬一銀行要把債權賣給俗稱的【討債公司】怎麼辦?

A:你怕的不是討債公司吧?正確的說你應該是怕【暴力討債】吧?但是你想想,暴力討債是合法的嗎?怎麼好像暴力討債被說得很正常似的。或許你會擔心司法單位保護不了你,那麼你不會保護你自己嗎?換個地方住啊!你若是用心的思考就會發現,你真的要隱形的話他們是找不到你的,別把他們當成有通天般的本領。

搬家不是躲債,是躲那些罪犯!既然是暴力討債犯罪集團,那你幹嘛還罪犯錢?他們喜歡買債權是嗎?喜歡利用這樣的管道賺取暴利是嗎?很好啊!你消失不見的時候,他到哪去收錢?100萬債權也要花個20萬買吧?如果一毛都沒拿到就賠20萬對吧!如果買了一大堆債權都收不到錢,誰還會去跟銀行買債權啊?

就跟現在的拖吊場一樣,拖一台賠一台,誰還會想開拖吊場呢?就是因為他用暴力,你就給錢,所以才會變成一堆人想分這塊大餅,前仆後繼的投入這個市場。如果他們倒了,搞不好債權就不存在了,那你豈不是賺到?所以,你也別再單純了!早一步採取保護自己的動作,別等到人家盯上你了,才在後悔。



Q:找遍網路文章、看遍協商方式都沒有解決自己問題的方法,難道真的沒辦法了嗎?

A:不會啊!找不到是因為【目前】的方法都不適合你而已,當現在的方法解決不了卡奴衍生出來的社會問題時,自然就會有新方法出來,他們也沒有辦法再睜著眼睛說瞎話!而且,更生法案還有破產法(請參照http://blog.xuite.net/air.vip/room1/5157736這篇新聞)都在研修中,雖然不用期望,但也不要失望!就算到時候都沒有解決辦法,就跟上面提過的一樣換個方式生活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二)

Q-001:我想送協商,但我的名下有房子,那是我爸爸借我的名字買的,都是他在繳的怎麼辦?
A-001:把你爸媽或是兄弟姊妹借用你名字買的房子,還給人家之後再送協商。


Q-002:把房子還給他們這樣算是脫產嗎?
A-002:脫產是詐害債權之行為,如目的並非為了詐害債權,即無所謂脫產可言!


Q-003:如果房子是我自己的,協商之前我可以賣嗎?
A-003:在法律禁止你處份你的不動產之前,都可以賣。


Q-004:賣掉自己的房子這樣算不算脫產?
A-004:房貸繳不起,賣掉不算脫產。賣掉為了還債,不算脫產。為了不還銀行錢才賣掉,算脫產。


Q-005:如果送協商時,名下還有房子、汽車會不會被查封拍賣?
A-005:銀行只要取得執行名義就可以查封拍賣。


Q-006:我的房貸目前繳款正常,房貸跟卡債銀行不同家也會被查封拍賣嗎?
A-006:只要是登記在你名下的財產都可以查封。


Q-007:我可以把房子賣給親戚好友嗎?
A-007:可以。不過必須真的「賣掉」,而不是單純「過戶」而已。


Q-008:04/10以後可以送件協商嗎?
A-008:可以。愛怎麼送就怎麼送!


Q-009:協商不過怎麼辦?
A-009:繼續送件。


Q-010:要是協商通過,但是我繳不起,可以再送協商嗎?
A-010:以前可以,現在不行!規定14日內要完成簽約。


Q-011:萬一要是銀行故意都過那種繳不起的金額怎麼辦?
A-011:自己看著辦!


Q-012:那這樣豈不是都是銀行在主宰整個協商結果?
A-012:打從協商機制開辦以來都是如此,你發現得有點慢喔!


Q-013:不是有說:「有特殊情況及事由」可以再申請?
A-013:「特殊情況及事由」的標準在哪?由誰認定?還不是銀行?所以問題回到Q-012。


Q-014:有人說「申請協商」比「申請破產」好是真的嗎?
A-014:哪裡好?你看那些「被討債的人」跟「阿B」那個過得好不就知道了?


Q-015:現在不是有要設立「公益性AMC」?
A-015:麻煩你把「公益性」三個字去掉好嗎?那個東東由誰辦的?不就是銀行嗎?又不是慈濟辦的,願意解決問題的話,協商機制就夠了,何必再設個什麼AMC?況且是針對低收入戶、失業、失能、學生這些所謂弱勢族群而設立的。


Q-016:低收入戶、失業、失能、學生可以辦信用卡跟信貸?
A-016:這你可考倒我了,這要問當初他們是怎麼通過信用卡跟信貸審核的?或者是這些人是因為循環利息才變成弱勢族群的?如果是因為被循環利息搞成弱勢族群的話..現在說是「公益性」AMC豈不是「貓哭耗子-假慈悲」?我真的不懂!別問我這個。


Q-017:那我可以等「債務清理法」嗎?
A-017:當然可以,愛等就等。不過,你以為債務清理法是專門為你設計的喔?別傻了孩子!


Q-018:那萬一「債務清理法」的門檻我過不了怎麼辦?
A-018:等過不了再說,現在說這些都還太早。


Q-019:萬一都不行的話..我的卡債怎麼辦?
A-019:那就聽聽杜德偉的歌啊!「丟掉丟掉丟掉,丟丟丟丟丟...」嗯?我唱錯了?


Q-020:好煩喔!我可以向誰求助呢?
A-020:張老師。看你想求助於生命線的張老師,還是那個習慣丟筆的張老師,都行...






卡奴基地 Q&A
http://www.hi24h.net/money/bbs/read.php?tid-12289.html

轉自:卡奴基地
http://blog.xuite.net/airjojo/ROO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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