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族100年的期待(一)期望更生、清算免責 成功率達六成
卡債族100年的期待(二)法官應傾聽弱勢的聲音




卡債族100年的期待(一)期望更生、清算免責成功率達六成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員在司法院前立起人肉雕像,「銀行」與「法官」踩在表情極痛苦的「卡債族」身上,這正是台灣80萬卡債族的處境。

台灣大約有80萬卡債族,其中一類是入不敷出的經濟弱勢家庭,由於身肩撫養重擔,一旦出現資金缺口,可能變成以債養債的貧窮金融族群。「借了錢就是要還」,大部分卡債族是有心還債的,無奈銀行20%高利貸加上比利息還高的手續費、違約金,並以最低繳款金額誘陷卡債者,銀行才是卡債問題的罪魁禍首。

從97年債清條例實施以來,債務人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成功機率偏低,銀行債務協商又不利債務人。因為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偏袒銀行,未替卡債族伸張正義。卡債受害者期待新的一年,司法院長賴浩敏能夠改正這些不公義裁定;希望比照日韓,更生清算免責成功率能達60%,甚至達到90%。



卡債族100年的期待(二)法官應傾聽弱勢的聲音


「司法事務官甚至直接跟我的律師講說,一餐50塊還太貴,你去吃一餐35塊的便當就好了。…那我要怎麼說?我已經不知道怎麼說了。」申請更生被駁回的卡債受害人蔡先生,新年可能不太好過。

卡債族身背債務,大多是為了家庭經濟而落入銀行卡債危機裡,受害人藉聲請「更生」或「清算」擺脫債務,但法院裁定更生、清算過於偏頗,使得更生通過率不及15%,清算更少於10%。

更生清算不通過原因,多數是法官或司法事務官並不理解卡債族的實際狀況。卡債受害人蔡先生的太太去年四月申請更生被駁回,他表示,法院不合理處有不當拉高債務人收入,例如要求債務人將「一次性」或「非經常性」的補助納入收入,還有子女的「就學貸款」及「獎助學金」也是收入,對於債務人給母親的醫藥費卻不能算支出。

卡債受害者自救會代表圓圓申請清算被駁回,目前已經提出抗告,抗告理由有法院認為撫養在學成年子女沒必要,申請清算前已繳清的一家銀行,被法院認定是「圖利特定銀行」,也構成申請清算不成功的原因。圓圓無奈地說「請問銀行跟法院,我們到底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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