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動債保單 重現江湖(2010.05.18)
.連動債保單 月底買得到(2010.04.05)
.連動債 近八成獲賠(2010.01.07)
.連動債 今年起「基金化」(2010.01.03)
.弱勢連動債投資人 可拿回5成投資金額(2009.12.23)




連動債保單 重現江湖
【蘋果日報 吳靜君、林巧雁╱台北報導 2010年05月18日】
專家:紐幣計價 小心匯率風險高
金融海嘯爆後,連動債保單沉寂1年多,昨重現江湖。國泰人壽推首張連動債保單,以紐幣計價,保證到期獲利62%。金管會提醒,連動債保單較複雜,投保前一定要審慎評估。
審慎評估
金管會2009年7月23日訂定發布「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要求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訂定商品審查及資訊揭露相關規範前,壽險業結構債保單下架停售。新法公布後,國泰人壽率先推首張連動債保單,富邦人壽、新光人壽等也與投資銀行簽約,排隊等著推出。
實際報酬率約4.99%
國泰人壽投資型商品經理李文瑞說,該投資型保單以紐幣計價,投資零息債券,加上選擇權為韓國前200大指數,參與率約是30%,到期保證獲利62%,投資期限為8年。
據了解,該張保單扣除保費及相關管理費用,實際報酬率約是4.99%,報酬率相對現在定存,的確具有吸引力。
但是金管會提醒,構型債券為1種結合固定收益商品與衍生性金融商品如選擇權、遠期契約、期貨及交換等複合式商品,其結構與風險較不容易為一般人理解。
金管會強調,若要投保須詳讀投資銀行或發行人的「中文投資人須知」及「中文產品說明書」,及保險公司提供的「投資型保險商品連動債債券的投資報酬與風險告知書」。
李文瑞說,若投保者超過70歲,沒有投資經驗,或學歷在國中以下,都須再填寫已完全了解風險告知書。
投保前須審慎評估
詠倡保經李文洋說,首張連動債保單以紐幣計價,匯率波動風險比澳幣更大,匯率風險偏高。澳幣、紐幣、南非幣等都屬雜幣,投資不宜過高,總投資投資金額不宜超過投資部位5%。
新舊連動債保單比較
資料來源:金管會、壽險公司
連動債保單 月底買得到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2010.04.05
睽違八個月之後,連動債保單將重出江湖。據了解,國泰人壽與瑞士信貸合作設計連動債保單,已送壽險公會審查,最快4月底問世。
據了解,這張保單採用「保本、保息」的設計,保戶購買之後,必須持有六年以上,保單到期後一次領取本金與利息。由於連動債本身採用外幣計價,據了解,業者可能採用目前利息相對高的澳元,讓保戶能有更高的收益。
這是去年8月金管會下令連動債保單全面停售後,第一張以散戶為銷售對象的連動債商品。目前銀行端僅有針對專業投資人的連動債,還沒有賣給散戶的連動債。
一旦此張保單審查通過並開始銷售,表示金融海嘯後在台灣消失的連動債,將再度捲土重來,散戶可以重新在市場上買到連動債。
對此,壽險公會審查非常謹慎,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小組,商品送進去至今已經超過半個月,還沒有審查通過。國壽、壽險公會對於這張保單也非常低調,表示商品尚未審查通過之前,不宜對外透露。
前年9月爆發金融海嘯後,境外結構債商品價格狂跌,國內投資人對此類商品信心全失,去年6月,金管會下令銀行停售連動債商品,去年8月,也要求保險公司停售連動債保單。
金管會後來重新研擬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要求區分專業投資人與散戶投資人,只要是賣給散戶投資人的商品,將嚴格要求發行機構、連結標的、獲利比率、資訊揭露等。
去年10月瑞士銀行搶得頭香,率先獲准發行連動債商品,至今已經發行24檔。不過,瑞銀所銷售的連動債商品,全都是針對專業投資人,也就是只賣給資產在3,000萬元以上的投資人。且除了瑞銀發行的連動債之外,市面上並無任何連動債商品。
業者表示,過去保險局要求連動債保單須100%保本,且不能提前贖回,比銀行所銷售的連動債簡單得多。因此,新規範出爐後,連動債保單與過去差異不會太大,不過,在投資人篩選上,會比以前更嚴格。
業者表示,連動債保單要先區分為積極、穩健、保守三個層級,投資人也要做測驗,區分為積極、穩健、保守三個層級,商品與投資人要做「適合度測試」,風險層級若能配合,投資人才能買。
連動債 近八成獲賠
【經濟日報/記者黃欣/台北報導/2010.01.07】
銀行公會金融消費爭議案件委員會6日宣布,耗時一年多的連動債銷售爭議申訴案件的評議審查程序,已經全部完成,統計全部審理案件數為10,428件,共有79.5%的案件獲得補償。
銀行公會表示,最後一批的496件案件,已在5日通過評議審查,也讓連動債銷售爭議事件畫下句點。銀行公會統計,總共受理的申訴案件共25,146件、經移送評議委員會評議的案件數有10,428件,其中獲得補償案件為8,287件,占評議案件的79.5%、個案案件平均補償比率為24.04%。
銀行公會統計,不予評議的案件共有1,904件,占18.2%,其中包括961件「非雷曼公司連動債商品且申訴人尚未贖回」案件;無須賠償的案件為占237件,占2.3%。
銀行公會表示,評議委員會的所有評議結果,都會放置在銀行公會網站,內容包括「已受理」、「待審理」、「已審查待評議」、「已撤案」、「已和解」以及「不予評議」、「應予補償」、「無需補償」評議結果等項目,供各界查詢。
銀行公會理事長張秀蓮表示,委員會已盡最大努力完成全部評議工作,希望消弭連動債銷售糾紛所引發的對立與不安。也希望藉由評議結果的審結與公布,鼓勵銀行依循委員會界定補償的標準,儘速與申訴人和解。
銀行公會並表示,評議結果如果是銀行有銷售缺失時,銀行應給予申訴人補償,而不是賠付損失;張秀蓮也強調,委員會的評議結論並非司法判決,連動債投資人若不能接受評議結果,仍然可以再依司法途徑尋求幫助。
連動債 今年起「基金化」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10.01.03】
連動債今年開始將全面「基金化」。
台灣連動債商品在金融風暴前,百花齊放,連結標的從股票到匯率、利率,應有盡有;但在金管會的新管理規則下,連動債將仿照基金制度,改為總代理制,未來在哪家銀行買連動債,產品內容都會一樣。
許多投資人已聞連動債色變,再加上業界形容,金管會以高達18道緊箍咒,重新修訂「境外結構型(連動債)商品管理規則」,還會有人要買連動債嗎?財管銀行業者認為,連動債市場還是有,但引進的商品可能全面更保守與制式化,希望吸引較保守的投資人。
金管會去年第3季公布新管理規則,但到目前為止,僅瑞士銀行針對3,000萬元以上「專業人士」推出連動債新商品;還沒有任何一家銀行針對資產在3,000萬元以下的「非專業投資人」,推出連動債新商品。
為什麼一般投資人可買的連動債商品還沒問世?銀行業者說,這是因為「合約範本」還沒出爐。根據金管會規定,連動債將仿基金改採「總代理制」,本地代銷銀行需先與投資銀行簽約,由投資銀行提供產品,但雙方簽訂的這紙合約範本還沒定案;銀行估計,今年第1季應可完成。
過去連動債市場全盛時,銀行業1年可推出1,000多檔連動債新產品‧但改成總代理制後,連動債產品也會全面「基金化」。台新銀行副總經理曾培哲說,改成總代理制後,買連動債會像現在買基金一樣,只要是同一家投資銀行提供的連動債產品,投資人不論在哪家銀行購買,產品內容都會一樣。
萬泰銀行副總經理孫可基也說,今年起,新式連動債商品會走「穩定保守」路線,銀行會提供更長年期的商品,過去短到只有半年或1年的連動債商品,將不復見;銀行會提供,例如連結到30年的美國國庫券標的,投資人購買後,主要是希望獲得「保本和配息」特色,而連動債「基金化」後,連動債也會像基金商品一樣,規模應會擴大。
弱勢連動債投資人 可拿回5成投資金額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09.12.23 03:48 am】
金管會最近要求銀行業,針對符合「弱勢」條件的連動債投資人進行和解。據了解,目前還有約400多件個案未達成和解。銀行表示,符合「弱勢」連動債投資人條件者,若與銀行和解,最多能拿回5成的投資金額。
金管會稍早訂出「極度弱勢」連動債投資人條件,必須同時符合:70歲以上、教育程度在國中以下、罹患重大傷病等3個條件;銀行需百分之百理賠「極度弱勢」的連動債投資人。
但若只是符合上述3個條件之一,定義上屬於「弱勢」投資人,銀行也必須與其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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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爭議 和解代替訴訟(2009.11.09)
.連動債弱勢戶 全數和解(2009.10.02)
.雷曼債和解率 估近七成(2009.10.01)
.連動債爭議案復審(2009.09.15)
.動債和解不力 限設分行(2009.09.11)




連動債爭議 和解代替訴訟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林巧雁/台北報導/2009-11-09】
儘管金融海嘯已過,不少雷曼連動債的投資人還在為如何降低損失而傷神,法律專家建議投資人與銀行以和解代替訴訟,因法律程序曠日廢時,投資人勝訴機率也不高。
法國興業銀行、經濟日報、湯森路透5日合辦「法國興業銀行台灣市場論壇」,探討金管會重新修訂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對市場的影響。
在「新法規之下的投資機遇」這場主題討論中,在第一線處理許多個案的銀行公會法律顧問林繼恆指出,各國處理雷曼兄弟連動債糾紛方式不同,新加坡政府運用鐵腕政策直接下令銀行賠償,香港政府則要求金融機構原價買回,賠償率都比台灣高。然而英國處理最慢,至今尚未達成一件賠償案。
林繼恆表示,2006年卡債風暴後,銀行公會的平台一年內處理了20幾萬件卡債協商的案子,台灣參考香港的機制,處理反而比香港更好。這次的雷曼兄弟連動債風波是因為台灣、香港與新加坡都把連動債小型化,雷曼兄弟倒閉後,散戶受傷慘重,台灣統計有2萬5,000多件連動債申訴,香港2萬9,000件,新加坡1萬多件。
到期贖回 損失可能僅一成
林繼恆說,各國處理賠償方式不同,新加坡政府公告十家金融機構大家都要分擔責任,賠償約五成,其中26%全賠。香港的金融機構一開始不願意賠,後來香港銀監會要求各家金融機構以原價買回債券,現在價格慢慢回升,損失其實不高,平均賠償六成,年紀60歲以上賠償率七成。
由於連動債賠償牽涉複雜,若沒有主管機關強力介入很難達成賠償條件,英國有個類似金融評議委會審理連動債糾紛,至今尚未通過任何一件賠償案。
林繼恆表示,台灣平均賠償率只有兩成,不僅投資人不滿意,銀行也不滿意。他建議雙方以和解取代判決,很多人去法院告,若按照民事法院原則,很難舉證產品違法、沒有告知或被誤導等,敗訴比率相當高。
以英國為例,半數判決都是投資人敗訴。他也建議投資人不一定要終止合約,若持有到期才贖回,損失可能只有一成。
訂新規範 和解率有望提高
金管會委員林國全則指出,新法規希望能達到兩點保護投資人的保護措施。
第一、建立總代理制度。
雷曼連動債事件發生後,因為在台沒有直接的對口單位,散戶損失累積龐大金額,又求償無門,為了避免重蹈覆轍,新法規要求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在台灣要有直接對口的單位,必須在台灣要有分公司或子公司。如果沒有,保證機構必須在台有分公司或子公司。
第二、區分專業投資人與非專業投資人,強化專業與非專業投資人不同規範。
包含商品審查機制、連結標的範圍、發行機構與商品的評等、商品揭露的範圍等,專業與非專業投資人產品必須有所區分。專業投資人不需要有太多的保護,但要強化對非專業投資人的保護。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高級顧問譚耀南則指出,台灣之前因缺乏明確規範,投資人也沒有區分專業與非專業,導致和解的可能性低,未來有新的規範,和解率可望提高。
他也表示,銀行發行商品內部是否做到KYC(know your customer,了解客戶),程序必須更嚴謹,出現糾紛也要有處理的解決機制。此外,對於非專業投資人,怎樣銷售商品,怎樣與投資人互動,都應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考量。
連動債弱勢戶 全數和解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09.10.02】
對投資人屬於「極度弱勢」的連動債爭議案件,金管會銀行局要求銀行必須在9月底前「全賠」,並提報銀行局。1日多家銀行已陸續回報,銀行公會則預計下周一完成連動債和解比率統計。
銀行業者表示,主管機關對於連動債爭議案件有兩大管考目標,除所有連動債和解比率9月底須達50%以上,對於極度弱勢的連動債爭議案件也必須在9月底前全部處理完畢。
銀行局希望銀行與弱勢投資人優先和解,包括對70歲以上、國中以下、重大傷病三個條件都符合的「極度弱勢者」,損失應百分之百補償。上述三個條件中,符合一項者,則視為「弱勢者」,損失可補償五成,但國中程度以下有投資經驗者除外。
銀行業者表示,為儘快協助最受同情的「極度弱勢者」化解爭議,金管會希望銀行對這類案件必須在9月底前全部處理完成;銀行局也強調,會追蹤各銀行處理進度。
銀行業者表示,實際上極度弱勢的爭議案件不多,較多的是屬於「弱勢者」的爭議案件。「弱勢者」案件的處理,主管機關沒有訂定目標,而是併入連動債和解比率50%的要求計算。
由於金管會要求9月底前所有連動債和解比率要達50%以上,雷曼連動債要達60%以上,銀行業者這幾天加班趕工,和解比率已大增。據金管會及銀行公會資料,到9月21日申請銀行公會評議的連動債爭議案件,銀行已與投資人協商和解9,011件,和解比率40.71%。
雷曼債和解率 估近七成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蔡靜紋/台北報導/2009.10.01】
金管會要求銀行業者加緊腳步處理雷曼兄弟連動債銷售糾紛,限定9月底前必須先達到五成以上的和解率,據了解,台北富邦、中信銀、台新、一銀等主要銷售連動債銀行截至上周五都已符合規定。
不過,業者為儘速與全數客戶和解,前兩天幾乎都是加班到半夜才下班,預料雷曼連動債的整體和解率至少可逼近七成。
根據規定,各銀行在1日淩晨零時前必須將最新連動債處理進度報到銀行公會,銀行業者表示,金管會規定的弱勢族群一定都會依規定和解。台北富邦銀行昨日表示,該行已和解將近六成的案件、平均賠償率為25%,希望最好在今年底前全部和解完畢。
銷售雷曼連動債的銀行業者,大致已在第三季提列相關賠償損失,並持續與客戶進行和解及賠償。金管會要求銀行業針對雷曼兄弟連動債進行賠償,所訂出的第一階段目標—9月底前必須達到五成以上的和解,昨天限期已到;至於下一階段理賠處置的進度目標,業者表示,還未接獲金管會最新指示。
富邦金控財富管理事業群負責人張果軍表示,這次金融海嘯,富邦賣雷曼兄弟商品的比重很少,僅約1,200件,不像其他同業有的是北富銀的好幾倍,主要就是因為富邦很重視客戶資產的保障以及風險控管,不是只想把產品賣給客戶。
台北富邦銀資深副總經理黃以孟則補充說,該行已提列4.2億元損失,作為補償雷曼兄弟連動債客戶之用,截至9月底止,北富銀將近六成的案件已完成和解,平均賠償率為25%。
至於何時可全部完成和解,黃以孟表示,這不是銀行單方面能決定的事,還涉及客戶願不願意和解,北富銀是希望能儘快解決,不希望一直拖下去,如能在今年底全部和解完畢,最好不過。
中信銀方面也希望儘速與客戶和解,恢復過去關係,並指出先前提列的41億元和解準備金已經足夠支應。
連動債爭議案復審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09.09.15】
在「罷審」一周後,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14日恢復對連動債爭議案件的審查,此舉有助銀行儘速提高連動債爭議案件的和解比率,達到金管會要求的標準。
銀行業者表示,送銀行公會評議的案件中,和解比率有32.63%,離金管會要求的9月底前須達50%,還有一段距離。
在網路上遭受批評,飽受委屈的評議委員,在「罷審」連動債一周後,昨天開始恢復案件審查,評議委員表示,外界的不當攻擊,否定評議委員們的努力,在經過協調、溝通後,大家決定忍辱負重,繼續審查未完成的案件。
至9月4日止,送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評議的2.5萬件中,已和解的案件共有7,603件,包括評議前已和解的6,598件,及評議完成後,投資人接受評議結果的和解件數1,005件。
從銀行公會的資料可以看出,評議完成應予補償的件數有2,079 件,評議結果出來後,如果投資人接受評議結果,也可以視為和解案件。現在評議委員會恢復案件審查後,對提高和解比率應有幫助。
至於投資人向金管會陳情,金管會轉送銀行處理的案件,由銀行自行與投資人和解的案件,已有13,416件,占全部陳情案件的七成。
走金管會陳情管道的和解比率,明顯比評議案件高,銀行業者表示,這與送評議案件多數是爭議性高的案件有關。金管會要求的和解比率,是以評議案件為準。
動債和解不力 限設分行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2009.09.11】
金管會已針對銀行處理連動債和解不力者擬定處分辦法,如果月底前和解未達五成,除行政處分,銀行未來申請新業務、申設分行都會受限。
目前銀行業想申請的新業務相當多,舉例來說,銀行若想申請成為銀聯卡收單行,但處理連動債的和解件數未達五成,金管會可能就不准。金管會官員10日表示,銀行處理連動債糾紛情況,在未來銀行申請新業務、分行時會納入參考。
但金管會也表示,暫不考慮比照新加坡禁止部分銀行銷售連動債。官員說,檢查局曾對銀行銷售連動債金檢,也已掌握銀行各項缺失,如果銀行願意與客戶和解,和解件數多者可以「酌減處分」;如果銀行不願意和解,則將加重處分。
銀行公會統計,到9月4日已有四家銀行連動債評議案件處理的和解比率達到五成以上,但大部分銀行仍未達標準,還在與客戶協談。
為促使銀行加速處理連動債爭議案件,金管會要求銀行9月底前和解比率至少要達到五成,多家銀行最近已加快腳步。
銀行公會昨天公布連動債爭議案處理情況,到9月4日止,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進行評議的案件,已處理完成件數有1萬1,036件,包括撤件及和解案件;和解案件則有6,640件,占全部送銀行公會評議案件的26.2%。
目前已有四家銀行和解比率達到主管機關希望的50%,但大部分銀行仍未達標準。至於處理結果可獲得補償的件數有2,079件,占全部已結案案件的兩成。
除了由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評議的案件,也有不少銀行自行跟投資人和解。銀行公會統計,到9月4日為止,這部分件數已增加到1萬3,4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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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 將採總代理制(200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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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申訴 16件和解(200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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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 將採總代理制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雷盈╱台北報導╱2009.03.04】
為了徹底解決連動債問題,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3日表示,未來連動債將比照境外基金,採取「總代理制」。連動債要在台銷售,必須先有總代理機構,再通過主管機關審查才可以。
如果連動債是要賣給一般投資人,須先經公會預審後,再送金管會審查;如果賣給機構投資人的商品,原則上只要公會審查即可,送金管會備查。
吳當傑指出,未來不論是透過銀行、保險、證券通路銷售連動債,都要納入「總代理制」規範。此規範只要金管會訂定行政命令,應可很快出爐。
境外基金在台銷售,於民國95年開始實施總代理制,大部分境外基金都是透過投顧公司擔任總代理,不過,包括投信業、證券商、信託業、銀行業,都可以做為境外基金總代理。總代理制最大好處是,萬一投資人有任何問題,總代理將成為境外基金的窗口。
過去連動債一直都是各金融機構各自洽海外銀行、各自引進,萬一發行機構出問題,例如去年9月雷曼兄弟聲請破產,金融機構最多也只能幫投資人跨海打官司,投資人的權益難以獲得保障。
吳當傑表示,連動債若能採取總代理制,總代理機構必須要充分表達商品特性與風險。一般而言,連動債的海外發行機構,本身就會註明此商品是賣給一般散戶或給機構法人,金管會要注意的是,商品的風險有無充分揭露。



收回連動債賠償 不須課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亮諭/台北報導】 2009.02.02 09:27 am
金管會發布「連動債九大優先調解條件」,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近日接獲陳情,銀行逼高齡投資人簽署撤回申訴書,並同意銀行賠償金為所得需報稅;財政部回應,投資人收回本金及損害賠償不課稅,年後針對個案處理討論。
黃偉哲日前陪同連動債受害者召開記者會,他指出,有些銀行受到「連動債九大優先調解條件」緊迫壓力,發生強逼高齡投資人儘速簽署撤回申訴書,銀行補償金額還未給付,要求投資人先簽署「其他所得」的收入名義同意書,做為扣(免)繳憑單報稅之用,未償先課稅不合理。
他認為,銀行未與受害者談好賠償就要求撤案,賠償金明明是本金,為什麼要逼投資人簽同意為所得並扣稅,已超出銀行職責範圍,要求金管會對連動債和解書應有標準規範。
台新銀行連動債自救會的鄭美瑄說,該自救會有8,000餘件個案屬高齡投資者,在理專說服下投下全數退休金,但因年齡不符,以兒女名義蓋章購買。黃偉哲近來接到陳情案,指出有些人遭第一商銀誘簽撤回申訴書等文件。
第一商銀理財事務處副處長林華山回應,同意書是屬於內部協議,還要與客戶達成共識才會報請總行處理,不簽署不等於不理賠,屬於不對等的關係。
財政部賦稅署第一組組長李雅晶表示,先前已與銀行公會達成共識,春節後針對申訴案討論,目前已底定兩項原則,收回本金無課稅問題,損害賠償也不課稅。金管會銀行局科長王允中也說,將與銀行公會繼續就此問題協商。



連動債申訴 16件和解
【經濟日報╱記者 呂郁青/台北報導】2009/01/21
趕在農曆年前,銀行公會金融消費爭議評議委員會第一次開庭「審判」連動債申訴案,共16件和解、契約金額合計1,683萬元。
但相關人士指出,被視為具指標意義的「評議判決」,可能要等到春節後才會出爐。
銀行公會統計,連動債申訴案件已突破萬件,首度達到1萬143件;求償金額合計則達109億元9,323萬元。其中雷曼兄弟連動債相關申訴案略多於非雷曼兄弟連動債。
銀行公會預估,等到第一件具指標意義的評議結果出爐後,可能再湧現一波申訴高峰。
評議委員會昨天召開首次評議大會,共評議16個案件和解,雷曼兄弟連動債與非雷曼兄弟連動債各八件。不過,和解金額、求償金額,銀行都以保密為由並不願透露。
評議委員會發言人李禮仲說,由於這是第一次會議,大家對流程仍不熟悉,下次會議將要求銀行提供金額。
據了解,本次16件和解案不一定是銀行有錯,但是有人是借錢買連動債,有的投資人年齡超過70歲,有人則是相關知識不足等,李禮仲說,申訴人在年齡、經濟與知識上居於弱勢,這些都是道德層面,希望銀行能盡社會責任。
評議委員會趕在農曆年前開動,李禮仲認為,這對飽受連動債投資之苦的消費者最大意義,顯示很快就有機會和解或是透過評議決議取得求償金。
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將在本周五再指派三位委員,包括李禮仲、黃麗生以及郭尚義為受命委員,進行評議大會前的實質審查,同時協助整個大會建立更詳細、順暢的流程。
這批和解案中,屬於雷曼兄弟的八件申訴案,契約金額合計新台幣1,025萬元;非雷曼兄弟的八件,契約金額合計新台幣658萬元,可看出爭議最大宗者仍集中在雷曼兄弟發行或保證的連動債。
李禮件說,目前還有十件申訴案已完成初步審查報告,但最後個案賠付標準與評議結論,可能要等到年後才會有具體結果。
在金管會指示下,金額100萬元以上的連動債糾紛由銀行局受理;100萬元以下、非雷曼兄弟相關的連動債由銀行公會受理;投保中心則受理雷曼兄弟連動債,三個受理窗口最後都會送到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審理。



連動債案》和解金 15天內匯民眾
【經濟日報╱記者 呂郁青】2009/01/21
一樣是和解,民眾與銀行談妥和解金額後,民眾什麼時候拿得到錢?答案是不知道。
但經過銀行公會金融消費爭議評議委員會評議後,等於某種「公證」性質,和解效力大不同,不僅和解金確保15天內拿得到,若和解過程還有糾紛,還可以拿蓋有銀行公會評委會的「和解證明」,向法院請求履行。
評議委員會的功能不單是大家印象中的評議,「判決」銀行得「賠」多少錢,也具有和解公證的效力,和解也算評議結果之一。
只要經過評議委員會審議確定消費者與銀行和解的案子,委員會將會發給雙方「和解證明書」,證明和解完成。同時會要求銀行在15天內將和解金匯給民眾,以第一批案子來說,農曆年後就可拿到這筆和解金。
評委會是依照民法的約定,只要達成和解,就要求銀行必須在和解後15天內匯出和解金,民眾不用擔心實際拿到錢的日子遙遙無期;若銀行不願遵守,可向銀行公會反映。
不過,雷曼兄弟相關連動債經過和解後,消費者也得同時將連動債請求權讓渡給銀行,等到雷曼兄弟聲請破產有具體結果,例如清算資產等,該連動債可分配剩餘金額就歸銀行所有。



5銀行亂賣連動債 金管會將處分
【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 2009.01.14 02:30 am
金管會檢查局長鍾慧貞昨天透露,檢查局已針對至少五家特定銀行展開「連動債專案金檢」,檢查結果去年底已出爐,受檢查的銀行「或多或少都有缺失」,銀行亂賣連動債恐怕難逃行政處分。
這是金管會成立以來,首次針對特定金融商品進行專案檢查。
據了解,檢查局去年挑選連動債賣得最多、客訴最多的幾家銀行進行專案金檢,包括中國信託銀行、台新、台北富邦銀行、第一與大眾銀行等五家銀行都是這波專案檢查的對象。
雷曼兄弟公司去年8月中旬宣布破產,引爆國內連動債風暴,連動債受災戶控訴銀行浮濫銷售連動債,使得他們的「定存變連動債」;並指責金管會坦護銀行,從沒有銀行或理專人員因亂賣連動債而被處分。
鍾慧貞表示,連動債專案檢查報告已經移交給銀行局,相關行政處分將由銀行局裁處,未來,檢查局還將公告不當銷售連動債各種手法與型態,以為警惕。
鍾慧貞說,專檢結果顯示,各銀行賣連動債「或多或少有些疏失」,如屬制度設計、或作業面的缺失,官方除要求改進之外,還會祭出行政處分;如涉及理財專員不當銷售問題,銀行局將優先通報銀行公會專案處理,先保住投資人權益,再對違規的理專開鍘。
鍾慧貞說,依規定,銀行不當銷售金融商品(含連動債),可能的處分包括罰鍰、限制或暫停業務,涉案的人員可能被停職、解職或罰鍰,違法情況嚴重的還會移送法辦。



連動債損失百萬內 銀行賠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雷盈、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9.01.14 02:30 am
金管會完成對銀行銷售連動債專案金檢,發現沒有一家銀行零缺失,金管會將逐一處分。據了解,被列入專案金檢對象的銀行不到十家,大部分是連動債客訴案件多的民營銀行。
金管會銀行局長張明道昨(13)日表示,連動債爭議案件,經銀行公會評議機制認定銀行有缺失而要賠付、且金額在100萬元以下者,「銀行一定要接受」;如果金額在100萬元以上,則由雙方和解。
金管會昨天舉行新春記者會,說明備受消費者關注的連動債爭議處理情況。金管會檢查局長鍾慧貞說,連動債銷售的專案金檢已在去年第四季完成,被金檢的銀行或多或少都有缺失,沒有一家是零缺失。
對於制度面缺失,金管會會要求儘快補足,作業面問題也會通知銀行改善,金管會會將整個專案金檢發現的缺失態樣彙整,提委員會討論後公布。
鍾慧貞說,專案金檢的對象主要是一些客訴較多的銀行,檢查項目則包括商品如何上架,有無執行KYC(認識你的客戶)等。她說,檢查人員每家銀行花兩周時間檢查,幾乎查過每一檔連動債。
依過去經驗,被查獲有缺失的銀行,會視違規情節輕重被停辦相關業務或罰鍰。根據檢查局資料,97年全年檢查局共對金融機構辦理466家次金檢,其中包括114家次專案金檢,除連動債銷售,還包括財富管理業務、產險公司車險業務及保經保代公司行銷招攬等。
此外,檢查局正規劃建置「銀行業金融檢查評等制度」,97年度已辦理12家銀行的檢查評等試評作業,藉以建構以風險為導向的金融檢查制度。
鍾慧貞說,金檢的評等制度規劃,依不同的檢查結果分第一級到第五級,評等將作為未來檢查頻率等參考,去年已完成測試,預計今年實施。
差異化檢查機制擬藉由不同風險等級的區分,排定不同的檢查頻率,以有效運用檢查人力資源,達到分級管理及差異化檢查效果。



連動債「七爭議」 可申訴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2009/01/12
哪些連動債可以申訴?哪些連動債又可直接要求銀行賠錢?銀行公會最近訂出七大爭議項目。
投資人購買任何連動債,不限時間、不限形式、不限發行機構,發行機構雷曼、非雷曼,統統可以拿出來申訴。此外,銀行公會也確認金管會所提的連動債九大態樣。只要屬於連動債糾紛屬於這九大態樣,投資人可以直接要求銀行和解,不過,這僅限於雷曼連動債。
這波連動債爭議鬧翻天,連動債自救會成員在上周六還舉辦遊行,要求銀行賠錢。不過,投資人可以拿出當初購買的連動債合約,看看是否有七大爭議點。
七大爭議包括,
一、在購買當時的信託契約沒有簽名或蓋章,
二、銀行與理專沒有先執行認識客戶的程序,
三、銀行或理專沒對客戶購買商等及與風險承受度做確認。
四、理專沒有向投資人說明產品條件,包括連動標的、跌破下限條件等,
五、理專沒有揭露產品風險,
六、銀行未定期對客戶寄送對帳單或信託財產目錄,
七、則是其他銷售過程紙觸主管機關法令,
就算爭議點不在以上七大點,只要經由評委會認定的條件也可受理申訴。
七大爭議適用範圍廣,所有連動債都可納入,包括保本、非保本,發行機構雷曼、非雷曼,幾年前購買的連動債也通通可以拿出來申訴。
消費者提出連動債申訴,只要符合上述爭議,銀行公會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評議委員會就會受理、審議,拍板定案的決議,銀行一定要遵守,消費者若不服,則還可向法院提出告訴。
至於購買雷曼兄弟相關連動債,只要符合九大態樣,就可要求銀行以慰問金、補償金方式和解。九大態樣都是銀行有明顯疏失的銷售行為,包括:雷曼商品年限加上信託時年齡超過國人生命年限,目前男性為75歲、女性為81歲,無發行人中途買回機制。



金管會催生連動債特別法
【工商時報/薛翔之/台北報導/2008-12-08】
雷曼事件以來爭議不休的消費者與銀行糾紛事件,金管會聽到了!為協助消費者求償,據悉,金管會正研究是否可透過雷曼兄弟在台證券子公司、雷曼在香港和歐洲的據點,思考求償的可行性,並擬議連動債特別法,透過緊急制定法案保全資產,以此為依據,為消費者求償取得法源。
國際間透過直接轉投資的「直系」母子公司,求償成功的案例相當多見,但類似台灣目前「旁系」關係企業的求償,較為少見,因此這個法律架構是否能成立,是法律人出身的新主委陳?要做的功課。
由於雷曼兄弟在台有1家證券子公司,且該公司主要從事經紀業務,亦即僅協助客戶下單,雷曼握有的保證金,理應是客戶所有;另外,雷曼在歐洲地區的據點,也有代客操作、透過替客戶下單,投資台灣的有價證券;至於在香港的雷曼兄弟,則和台灣的高鐵有借貸關係。
這也是金管會擬採取的「揭開公司面紗原則」。舉例來說,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沒有直接投資關係,但是透過背後的勾稽查核,代客操作的客戶,部分可能是雷曼兄弟連動債的發行機構,以此為基礎,將可協助台灣的連動債客戶,去進行求償。
據金管會統計,國內金融機構本身對雷曼兄弟的股債投資,約400億元新台幣,一般投資人購買連動債的投資規模約400億元,人次為5.1萬件;其中9月1日以後販售的連動債,為350件、金額3億元,已陸續由國內銀行賠償給客戶。
對於其餘的投資人,金管會擬研議特別法方式,為消費者求償,提供法源基礎後,除了連動債以外,也不排除將較為複雜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一併納入受保護的範圍;由於雷曼債的時間較為緊迫,因此,此特別法將是新主委上任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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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銀雷曼連動債 有條件退款(2008.11.01)
.連動債門檻 保本30萬非保本100萬(2008.10.29)
.9/1後賣的雷曼連動債 銀行全賠(2008.10.24)
.雷曼在台67億資產 金管會凍結(2008.10.17)
.連動債糾紛受理 範圍界定(2008.10.15)
.保本連動債 留意手續費(2008.10.01)




中信銀雷曼連動債 有條件退款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08.11.01 02:33 am】
中國信託商銀昨天表示,應金管會要求,銀行若在九月一日後代銷雷曼兄弟發行或保證的連動債,銀行必須主動與投資人「和解」(退款)。中國信託下周起將主動通知九月一日後購買雷曼相關的三百五十名投資人,可赴銀行申請退款。
中信金控發言人吳一揆表示,中信銀九月後銷售的兩檔雷曼連動債產品,金額合計三億二千萬元,客戶人數約三百五十人,銀行理專將以電話主動通知投資人到銀行申請退款。
但中信銀副總經理隋榮欣說,中信銀不是退現金,投資人只能選擇存到定期存款帳戶,或者購買基金、保險等商品,約一個月內可獲得退款。
金管會官員表示,不介入銀行與投資人和解的方式,只要投資人能接受即可。金管會還表示,投保中心、銀行公會及金管會受理銀行銷售連動債爭議案件,目前已突破一千件,正儘速處理。



連動債門檻 保本30萬非保本100萬
【中國時報/黃琮淵/台北報導/2008-10-29】
想買連動債,可得先看口袋有多深!銀行賣連動債賣出一拖拉庫問題,銀行公會昨日做成決議,若客戶要買百分之百保本商品,單筆申購金額至少1萬美元(或30萬元台幣)起跳;但若買的是不保本商品,單筆申購金額將提高至3萬美元(或100萬元台幣),不再是多少錢都能買。
銀行公會訂出銷售門檻,主要是防止銀行將連動債商品切割出售,賣給財力及風險承擔能力有限的小額投資人。銀行業者表示,其實在國外,連動債是賣給法人投資戶,只是引進台灣後,連動債居然可以散賣,「搞得跟團購一樣」;預料在訂定高門檻後,還想買連動債的人將少掉一半。
除了在財力設限外,年齡也成為重要考量。根據銀行公會規定,若客戶年齡加上金融商品年限,大於或等於70時,銀行除了告知客戶風險外,還必須請客戶簽署聲明書,且聲明書是「單張且獨立」,避免理專將聲明書混在其他文件中,輕易取得客戶首肯,埋下未來客訴的遠因。
舉例來說,陳先生今年60歲,但銀行理專推薦他買年限20年的投資商品,60加上20大於70的情況下,陳先生就得另外簽署聲明書。換言之,若陳先生不願填寫聲明書,銀行就不能賣這項「到期年限跟身後契約沒兩樣」的商品給陳先生。
不過,昨日會議最大的爭議,在於9月1日後賣的雷曼連動債,銀行到底要不要全額賠償?根據金管會檢查局長鍾慧貞日前在立院答詢的說法,「銀行必須全賠」;但昨日多數與會的銀行高層,卻表示還未定案,希望仍以個案協商。
銀行高層直言,連動債在國內銷售多年,還會加碼買連動債的客戶,多半是之前就買過連動債,因為賺到錢,所以才增加投資金額,「絕不是不知不覺」。
他更痛批金管會的作法,根本是「賺錢算客戶的、賠錢算銀行的」,諸如這類爭議,應該採個案處理,銀行絕對有誠意,與客戶坐下來好好談。
據悉,金管會做出「銀行買單」的決定後,至今仍未發出公文給各銀行,這也讓連動債糾紛多的銀行,對此事仍抱持觀望態度。



9/1後賣的雷曼連動債 銀行全賠
【中國時報/陳怡慈、張舒婷/台北報導/2008-10-24】
立法院財委會23日決議通過,未來銀行連動債賣「門外漢」或高齡投資人沒有錄音或覆核, 銀行須全數理賠。
金管會內部會議決議,由雷曼集團發行或保證的連動債若在9月1日後銷售的,銀行必須全賠。
為回應外界批評金管會處理連動債慢半拍,金管會檢查局長鍾慧貞昨在立院財委會答詢時指出,前天內部會議已決議,由雷曼集團發行或保證的連動債,如果日期在九月一日以後,銀行必須全賠。鍾慧貞表示,符合這類情況的連動債檔數不到兩位數,金額不超過十億元。
除了「九一條款」外,考量連動債的贖回閉鎖期達二至三個月,鍾慧貞說,如果有六月或七月發行的雷曼連動債,投資人因「閉鎖期」問題無法贖回,這部分也必須全數賠給客戶。
因閉鎖期無法贖回也須賠
國內銀行賣的連動債,全都是「代銷」方式。雷曼連動債發行檔數與金額前三大分別為:中信銀、台新與與第一銀;據悉,中信銀有兩檔九月一日以後發行的雷曼連動債,金額三億元左右,投資人約三百五十人,若要全賠,對該行今年財富管理業務獲利有一定程度影響。
台新銀個金事業群資深副總林尚愷則表示,今年三月份,雷曼的股價從每股五十幾美元掉三十幾美元後,台新就洞燭機先,停止引進雷曼發行或保證的連動債,第一銀個人金融事業群副總薛淑梅也說,該行並沒有九月以後發行的雷曼連動債。
資深業界人士透露,九月一日後上架的雷曼連動債,除了中信銀,另有高雄銀與台中商銀,高雄銀金額比中信銀還多,約六億元左右。
金管會回應連動債糾紛被立委認為不夠積極,砲聲隆隆下,昨日傍晚委員會決議通過,決定對連動債商品審查祭出霹靂手段,包括:連動債不能分割銷售,連動債的海外發行地不論採公募或私募,引進台灣銷售時,都必須經信託公會審查後,報金管會備查。
也就是說,銀行或券商賣連動債,將從目前的「放任制」改成「審查制」,此外,連動債的國內銷售門檻應比照國外,例如,倘若國外的發行機構在募集時規定,不能賣給一般投資人,來台銷售時也不能賣給一般投資人。
中信銀、高雄銀、台中銀都有
所謂「分割銷售」,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郭土木解釋,假設國外賣連動債每單位要二十五萬美元,國內的投資門檻就必須訂在二十五萬美元,不能切割成每單位投資門檻五十萬元台幣或十萬元台幣。
另外,金管會也將參考目前的境外基金管理模式,未來國外連動債商品在台銷售,需由在台分支機構或委任總代理辦理,提供投資人與國外發行機構的聯繫窗口。



雷曼在台67億資產 金管會凍結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2008.10.17 02:34 pm】
立委吳育昇表示,雷曼兄弟在台投資期貨市場,目前有57億餘元在台灣,要求政府凍結。金管會表示,很早就得知此筆資產,但是此筆資產為雷曼兄弟在歐洲子公司,而且是代客操作,並非雷曼的錢。不過雖然法律上不能「凍結」,金管會已經以「技術障礙」間接凍結該筆資產。
金管會表示,經清查,雷曼兄弟在台投資之期貨、證券及股票相關資產達新台幣67億元,目前已經以「技術障礙」間接凍結該筆資產。
金管會官員表示,在台投資人買的雷曼兄弟連動債,是雷曼在荷蘭子公司銷售,而吳立委所說的在台投資期貨的是雷曼在其他國家的子公司,而且是代客操作,等於是幫歐洲投資人在台下單的資金,並非雷曼的錢,依法是不能「凍結」。
不過官員說,雖然法律上無權凍結,但基於只要有一絲機會可以為投資人求償,金管會都不放棄,因此金管會在獲悉此事後,就已將該筆資金以「技術障礙」阻隔,因此該筆資金目前還在台灣。至於「技術障礙」為何,官員則表示不便說明。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上午指出,台灣約有5萬1000位投資人購買雷曼連動債,金額高達新台幣400億元,美國雷曼公司破產後全都血本無歸。雷曼公司在台灣仍有約新台幣57億元現金資產,他呼籲行政院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立即凍結這筆錢,保障台灣投資人權益。
吳育昇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雷曼公司雖然宣布破產,但雷曼以前為投資期貨市場,在寶來集團曼氏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的兩個帳戶,截至前天為止,在台灣仍留有約57億1293萬元保證金。
他說,雷曼宣布破產後,美國的破產管理公司,不斷要求匯回這筆資產,他認為政府應比照日本、韓國,以公權力凍結雷曼資產,立即凍結這筆現金,保障台灣投資人權益,並清查雷曼公司在台灣是否仍有其他動產與不動產。
吳育昇譴責前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吳乃仁太太、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董事長詹彩虹,面對近日金融危機居然都不說話,尸位素餐。他質疑,詹彩虹是否知道雷曼公司在台灣仍有57億元現金,若詹連此事都不知道應為此下台,若知道卻未處理,更應該下台。



連動債糾紛受理 範圍界定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呂郁青/台北報導/2008.10.15】
金管會昨(14)日邀集董座級的銀行公會常務理事,面對面溝通連動債糾紛處理機制,敲定糾紛處理範圍為銷售過程是否誤導、欺騙,未包含單純的投資損失,以減少銀行疑慮,金管會也希望各銀行積極處理,協助維護投資人權益。
金管會公布連動債糾紛處理機制後,各銀行處理時仍有不同見解,加上有立委要求金管會比照香港,由銀行買回連動債,讓銀行疑慮更深,擔心一旦吸收所有損失,將遭股東抗議,董監事也可能面臨被告的風險。
為化解這些疑慮,並請銀行積極處理這些糾紛案件,金管會主委陳樹昨天親自出面邀集銀行公會常務理事及一些連動債案件承作量較大的銀行,希望就連動債糾紛處理機制的範圍取得共識。
據了解,昨天與會的銀行代表包括台銀董事長張秀蓮、華銀董事長林明成、玉山銀董事長黃永仁、中信銀董事長羅聯福、合庫董事長劉燈城及台新金總經理林克孝(代表台新銀董事長吳東亮出席)等人。
會中取得共識,連動債糾紛處理機制的範圍將限於銷售過程的紛爭,包括銀行是否誤導投資人、資訊未充分說明、詐騙或隱藏資訊等,至於不是銷售過程中的紛爭,即單純的投資損失,則不在處理機制範圍內。
銀行業者表示,處理機制的範圍更加明確化後,銀行公會常務理事會也會重新修訂這項處理要點,讓各銀行有所遵循,應有助快速處理這些糾紛案件,維護投資人權益。
根據金管會之前公布的連動債糾紛處理機制,求償金額100萬元以下的連動債糾紛案件,由投保中心及銀行公會受理;金額100萬元以上案件,則由金管會銀行局受理。
投保中心、銀行公會受理案件後,會先了解投資人、銀行雙方爭議點,如果銀行承認疏失,願意承擔投資人損失,就結案。雙方若爭執不下時,再送銀行公會「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評議委員會」評議。昨天會中也再度確定,未來對於100萬元以下案件,在送評議委員會處理後,如決議銀行應賠償,銀行須遵守並履行決議。



保本連動債 留意手續費
【經濟日報╱孫蘭英╱2008.10.01】
受到次級房貸及二房風暴導致全球股市下跌影響,目前連結股權的不保本連動債幾乎消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100%保本的連動債,而且幣別選擇也分散到各高利率貨幣,除了美元之外,還包括澳元、紐元,以及南非幣,此類保本保息的連動債標榜優於定存的高配息,在全球股市震盪之際,確實吸引了不少保守性的資金。
投資人投資此類連動債仍需留意相關的費用。才能算出真正的報酬,不同於定存,連動債投資人需額外負擔手續費及信託管理費,手續費是購買連動債時銀行收取的額外費用,一般為購買金額的1%以內,連動債期間愈長,表訂的手續費愈高,目前財富管理市場競爭激烈,一般來說銀行或多或少會給予些許折扣。
另外,信託管理費是以購買金額乘以費率再乘上持有期間計算,信託管理費費率一般來說是每年千分之二,於連動債到期、提前到期或投資人贖回時收取,扣除了手續費及信託管理費之後才是投資連動債的真正報酬。
至於風險部分主要有三項:
第一是匯率風險。
連動債幾乎都是以外幣計價,如果當初是以新台幣結匯購買,連動債到期時若新台幣升值,投資人可能會面臨匯兌損失。尤其是一些匯率波動較大的幣別,連動債的高配息可能也無法彌補匯率的損失,導致賺了利差、賠了匯差,所以必須注意。
第二是提前贖回風險。
保本連動債是到期才保本,投資人如果在未到期前提前贖回,必須以當時之市場報價贖回,依據「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之信託報酬及風險揭露一致性規範」規定,信託業須於網站揭露報價資料,提供客戶市價評估及提前解約之參考報價資訊,所以各銀行的網站應該都會有連動債的參考報價。
但須注意的是,這些報價僅僅是參考報價,未必是實際可贖回的價格,實際贖回價格還是要由連動債的發行機構來決定。通常提前贖回的報價是低於100%,也就是投資人可能會產生損失。
由於連動債中途提前贖回對投資人不利,所以最好是用閒錢投資連動債,如果是短期內要用到的資金,還是選擇其他流動性較高的投資工具為宜。
第三,信用風險。
簡單的說,就是連動債發行機構無法償還或倒閉的風險。國內銀行基本上只是連動債的銷售機構,發行機構是國外的大型銀行、投資銀行或券商,皆有一定的規模和名聲,在國際經濟局勢平穩之時,從來不會有人去注意連動債的發行機構。
但在次貸風暴及二房危機導致部分銀行倒閉後,投資人才慢慢將目光焦點轉移到發行機構上,深怕發行機構倒閉後,落得血本無歸的下場。
(作者是兆豐商銀個金處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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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連動債?
【聯合晚報╱楊雅婷╱2008.09.30】
問:何謂連動債?
答:既然取名為「連動債」,就跟債券脫離不了關係,所謂「連動債」的產品組合就是把投資人投資的金額,用來購買債券,同時把其中的孳息,投資在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來獲利。
由於是用孳息來投資,所以金額不會太大,需要以時間換取空間,因此市面上的連動債商品短則一年,長則綁約6、7年都有,對投機個性高的投資人來說,不會是最佳選擇,但是保守型投資人則適合這類型的商品。
由於債券本身就是要期滿贖回,因此連動債商品若是提前解約,通常都會有虧損產生。
這次讓投資人聞之喪膽的連動債,簡單的說,就是美國的商業銀行將錢借給一般人買房子,之後這些債權銀行再拿去跟保險公司買保險,而這些保險公司握有的保險保單,保險公司再拿回到投資銀行去請他們發行債券給全世界的投資者,所以目前全世界害怕的連動債就是這樣來的。
只是這次美國雷曼兄弟的問題出自於原本的房貸市場失利,也就是在房市泡沫化之後,一般人跟普通銀行如美國銀行或喬治亞州的誠信銀行這類的,借的錢根本還不出來,讓美國的銀行收不到錢,而收不到錢本來可以由保險公司賠償,但是因為數量太大保險公司根本賠不完,就發生了AIG的事件;然後之前AIG發行的債權也就完全不值錢,讓發行這些債權的投資銀行如雷曼、美林、摩根都承受極大壓力,所以買到這些連動債的投資人可能會血本無歸,這就是這次金融風暴會這麼嚴重的原因。



中信銀16檔連動債 開放贖回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2008.09.26】
http://mag.udn.com/mag/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150885



勞保勞退基金 也踩到地「雷」
【經濟日報╱記者黃依歆/台北報導/2008.09.25】
雷曼兄弟風暴掃到勞保、勞退基金。勞保局24日坦承,勞保、勞退基金投資美國雷曼兄弟相關債券,合計虧損160餘萬美元(約新台幣5,000萬元);勞保基金受到金融震盪影響,今年投資國內外權益憑證,截至8月底也損失共200餘億元。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赴立法院備詢,勞保財務問題受到立委強烈砲轟。
勞退監理會主委黃肇熙表示,投資雷曼相關債券的虧損,勞退基金損失34萬美元,勞保基金損失128萬美元,兩者合計約新台幣5,000萬元。但是,勞保局強調,損失部位僅占其投資全球債券的比率不到1%。
王如玄表示,勞保基金約有兩成的資產配置是由勞委會自行操作,委外的部分為投資股票及權益憑證。目前勞保基金規模2,000多億元,若馬上爆發老年一次金請領潮,將會立刻有9,000多億的資金缺口。
因此,勞委會採取「左手換右手」的方法,將勞保基金持有的321億元債券,賣給新制勞退基金,以解燃眉之急。勞委會聲明,勞退基金購買勞保基金持有債券可避免折價問題,並可省下一筆交易手續費。
王如玄表示,兩基金之間的交易屬於年度投資計畫,不需要先行向監理委員會報准。她重申,在舊制勞保一次金改為年金制後,勞保財務負擔擴大,這次賣給勞退基金的債券都是國內信用評等A級以上的標的,能夠創造雙贏。
今年初勞保基金現金尚有1,200億元,今年8、9月勞保基金現金下降至300多億元,情形將維持數月,預估今年現金占基金總額比率大幅掉至僅近兩成。
勞保局總經理蔡吉安表示,明年勞保年金上路後,財務會因月領制達到改善,勞保費率也將逐年上升,未來勞保年金資金調度樂觀。
王如玄表示,勞保老年給付一次請領潮在新法案通過後已下降,將挽救財務危機。今年7月一次金請領人數,每天皆有5,000到6,000人,目前已降至1,000人以下。7月請領總人數在4.2萬人,8月年金法案三讀通過後,雖大幅下降,也有2.8萬人。
http://mag.udn.com/mag/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150688



偷偷吞下地雷 兆豐銀恐挨告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2008.09.24】
兆豐銀行接手兆豐國際投信旗下基金持有雷曼兄弟相關資產擔保商業本票(ABCP),且以該基金持有成本買入,承受10億元損失,此舉保護了基金投資人,卻傷害兆豐金股東權益。兆豐銀工會計劃明(25)日開會,針對處理收購國際投信以來衍生各項損失,考慮對前後任董事會提告,追究決策疏失責任。
這筆金額近20億元的關係人交易,從上周五直到昨天已經過了四天,兆豐金都沒有任何重大訊息公告周知投資人,已經涉嫌隱匿資訊。
兆豐金兼兆豐銀總經理徐光曦昨(23)日午間緊急以視訊會議向全行說明,承接該筆ABCP是為避免投信引爆贖回潮,兆豐金董事長王榮周出差到日本,昨天晚間也臨時決定提前返台坐鎮處理。
這筆ABCP是90天期,22日到期,寶鑽基金因屬「類貨幣型基金」,持有資產均不須必按市價評價,但是ABCP到期一定會實現損失,影響寶鑽基金報酬,所以兆豐金與兆豐銀趕在上周五開臨時董事會通過購入,本周一兆豐投信再開董事會通過。



觸「雷」連動債 處理四模式
【經濟日報╱記者 呂郁青、夏淑賢╱2008.09.21】
雷曼兄弟宣布破產後,其發行、保證的連動債,未來可能有四種處理方式,
第一,找人接手雷曼發行的連動債;
第二,靜待雷曼兄弟清算;
第三,銀行代為求償;
第四,看看是否有金融機構願意接手整個雷曼兄弟控股公司。
目前巴克萊銀行有意接手雷曼部分資產,但據了解,國內連動債部分仍無解。不過,這四種方式都很難保本,時效上以第一種方式較快,但要有回收資金可能打一到三折的心理準備。
中信銀是國內最大財富管理銀行,手上也有最多的雷曼兄弟發行、保證的連動債,共169億元,約22檔連動債;台新銀則有近百億元,約八檔連動債,另外三檔則是由雷曼兄弟子公司擔任計算代理機構,暫時無法贖回。
國內銀行銷售的連動債,都是向海外投資銀行批發再賣給消費者,因此國內銷售連動債的銀行,也只能幫消費者跨海打官司主張債權,拿回連動債的剩餘價值。
不過,打官司曠日費時,國內銀行委託律師後,還要再跨海找熟悉美國法律的當地律師,再等雷曼聲請破產保護期120天後,才能看事情發展提出訴訟等,消費者如果要真的可以拿回錢。銀行主管說,最快可能也要等個三、五年。
台北富邦銀就決定先找人接手雷曼兄弟保證的連動債,「總是得問問看市場價格」,北富銀主管說,現在只能「死馬當活馬醫」,萬一有投資人真的需要現金,多點管道,對投資人的選擇也比較多。
北富銀副總經理黃以孟表示,若市場有買家想接手連動債,會幫大戶轉賣。
據了解,北富銀已接獲香港國際券商報價,竟然還低於三折,回頭詢問投資人要不要以二、三折價格賣出求現?因為價格實在太差,投資人的意願也不高。
另一個問題是,不論是雷曼母公司或子公司發行的連動債,現階段都可以交易轉賣嗎?還有就是轉賣與未來登記債權求償,兩者間有沒有衝突?由於目前還沒敲定委託的律師,而大家對相關事件都缺乏經驗,因此還待釐清。
中信銀主管認為,客戶先持有不要急著賣出,現在有關雷曼兄弟的各式資訊還太混亂,此時出售最吃虧。
國內有約20家銀行都銷售雷曼兄弟連動債,都面對類似問題,就算沒有銷售雷曼兄弟連動債,後續也會擔心,是否還有國際性投資銀行會出事。30家銀行19日集合商討雷曼兄弟求償大計時,17家銀行決定一同加入中信銀與台新銀組成的理律律師事務所求償陣營。



雷曼連動債投資人如何求償?
【經濟日報╱記者 呂郁青、夏淑賢╱2008.09.21】
踩到地「雷」 怎麼辦?
問:
我是雷曼連動債的投資人,想知道對我的最好與最壞狀況是什麼?可以從那裡得到相關資訊?
答:
最好的狀況是有新買主接手,或重整後營運起死回生,也許投資人屆時能拿回部分本金;但最壞狀況,可能什麼都拿不回來。投資人要有心理準備,清理債務以及出售資產的程序十分花時間,投資人才能確定損失情形。
問:
如果只是計算代理機構為雷曼兄弟控股公司,但發行機構是其他公司的產品,其處理程序及方式是否有所不同?相關權益是否不同?
答:
雷曼聲請破產保護的是美國母公司,子公司、孫公司發行連動債仍可贖回,其他非雷曼發行機構也如此。不過,大部分雷曼子、孫公司發行連動債,是由母公司擔任計算代理機構,與其他發行機構一樣,只要是由雷曼兄弟控股擔任計算代理機構,就暫時無法提供中途贖回及報價。
不過,等到其他發行連動債的投資銀行,找到新的計算代理機構,該連動債就可以恢復正常報價、配息等次級市場流動。除非該發行機構也發生倒閉等事件,若正常營運,連動債投資人的權益可以正常主張的機率非常大。
問:
如何得知持有的連動債為雷曼兄弟發行或保證的商品?
答:
金管會要求銀行如有銷售由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發行或保證之連動債,應主動通知客戶後續處理情形,因此可以向銷售銀行詢問,金管會也責成信託公會於網站設置專區提供相關資訊,並設諮詢專線:(02)2351-5299。
http://www.udn.com/2008/9/21/NEWS/FINANCE/FIN1/4526368.shtml



AIG連動債 暫停贖回
【經濟日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08.09.18】
美國聯準會數百億美元支援AIG集團,但AIG集團旗下的投資銀行昨(17)日發函給台灣金融機構,暫停贖回所有連動債產品。銀行業初估,國內銀行代銷AIG連動債部位約有二、三十億元台幣,投資人約5,000人。
繼雷曼兄弟因聲請破產保護其發行的連動債120天內停止贖回後,美國AIG投資銀行也全面暫停贖回所有以AIG為發行、保證、計算代理機構的連動債產品。
據了解,台灣的銀行銷售AIG連動債金額較雷曼兄弟低,中國信託和台新銀行各有一檔AIG連動債,中國信託的銷售規模約17億元,台新則有1億元左右。台北富邦和國泰世華沒有代銷AIG連動債產品。
由於AIG將獲得美國聯準會鉅額金援,卻通知全球連動債投資人「暫停贖回」,讓本地代銷機構相當訝異。銀行業者說,雷曼兄弟是因為聲請破產重整保護才凍結資產,不讓投資人贖回:AIG可能獲得金援,卻還是不讓投資人贖回連動債。
金融界人士分析,AIG此舉可能是為了方便聯準會清算AIG集團實際價值,因為聯準會金援方式是以債做股,就像公司買賣併購一樣,美國政府必須了解AIG目前的真正價值,因此暫停投資人的連動債贖回,可以暫停資金流動。
本地金融界人士預測,如果美國聯準會的救援有效,AIG應該短期內就會再開放贖回連動債,期限不像雷曼兄弟的120這麼久。
AIG集團主要以保險機構為主體,但旗下金融事業齊全,證券、投信、投顧、投資銀行都有包裝及承銷連動債。不過,AIG在台灣發行連動債的金額遠低於雷曼兄弟,因此暫停連動債贖回影響比較小。



連動債資訊不清 銀行負責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呂郁青/台北報導/2008.09.18】
踩到雷曼兄弟連動債地雷的投資人數多達5.1萬人,為維護投資人權益,金管會昨(17)日邀集主要承做財富管理的銀行開會,決議若銀行銷售連動債的資訊不清楚,導致誤導消費者,銀行須負部分責任。
團結力量大,八、九家大型財富管理銀行昨天也決議,各銀行決定將透過信託公會與銀行公會做為平台,共同向國外求償,並打算共同委託同一律師處理,各銀行並傾向聘請理律律師事務所。
金管會與銀行還達成其他協議,包括透過集體求償,律師費用並由銀行負擔;在信託公會架設Q&A網站,解答投資人的疑惑;對於銷售資訊不清楚致誤導消費者,銀行須負部分責任;及金管會擬找消基會等中立的第三者擔任投資人與代銷銀行的仲裁。
銀行局昨天下午召開處理雷曼兄弟相關商品後續事宜會議,包括銀行公會祕書長郭玉麒、副祕書長王聰明、信託公會祕書長吳圳益,以及八、九家銀行代表與會。
現在雷曼兄弟相關商品以及處置方式,訊息非常紊亂,銀行局請各銀行發出信函與網路公告,告知客戶現階段的雷曼兄弟訊息、未來如何處理、何時可以開放贖回等,同時也必須留下客訴電話,讓客戶有問題可以找得到人問。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表示,國內投資人透過財富管理業務,購買到雷曼兄弟發行的連動債,金額達400多億元,另外,也有極少部分投資人買到,非雷曼發行但連結到雷曼相關商品的連動債,這部分金額非常少。
李紀珠說,不論投資人買的是哪類商品,只要跟雷曼有關的,金管會已要求金融機構,必須主動通知客戶。
台北富邦銀以及中國信託商銀昨天晚上就已在網站上公告,今天也會以限時專送,寄給所有投資雷曼兄弟相關商品的投資人。
中信銀財富管理處處長隋榮欣表示,雷曼兄弟聲請破產保護,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的規範,意義上類似台灣的公司聲請重整,與清算不同,在雷曼聲請破產保護的這段時間,也不排除尋找買主以分割出售。投資人也可主動打到銀行或信託公會詢問,信託公會將提供諮商服務。
信託公會除架構平台,提供線上諮詢服務外,也會在網站上,提供雷曼聲請破產最新進展及相關法律問題,並提供Q&A專區,這項服務可望在今日啟用。
【記者陳亮諭/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昨(17)日陪同陳姓民眾召開記者會,陳姓投資人公布與銀行人員的錄音及文件等資料,指稱中國信託銀行藉故不讓他申請贖回代售的雷曼兄弟連動債,導致他損失百萬元。
黃偉哲認為,日、韓等國立即凍結雷曼當地相關資產,金管會處理態度顯得消極。
陳姓投資者說,在銀行推銷下,買進雷曼兄弟金融商品100萬元,8月底從報章中獲悉雷曼兄弟財務可能不穩的消息,向中國信託銀行詢問並欲贖回,銀行卻勸他繼續持有或買進。
9月10日他堅持贖回,事後雷曼兄弟宣告破產,銀行又推託要在9月8日前贖回才能領回,氣不過才會向立委陳情。



雷曼風暴 銀行須幫客戶求償
【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孫中英/台北報導/2008.09.18】
因應雷曼兄弟連動債投資人與代銷銀行糾紛,金管會昨天召集財富管理銀行開會,決議如果銀行銷售連動債資訊不清楚致誤導消費者,銀行須負部分責任。
金管會與銀行昨天還達成其他協議,包括:投資人買了雷曼相關連動債,可透過信託公會、銀行公會集體向雷曼兄弟母公司求償;銀行協助投資人跨海求償,相關訴訟費用由銀行負擔;金管會計畫找如消基會等「中立的第三者」擔任投資人與代銷銀行的仲裁。
金管會統計,國內有五萬一千多名投資人買了雷曼相關連動債,總投資金額約四百億元,其中中國信託有兩萬多位投資人。
金管會銀行局長張明道強調,雷曼控股破產釀成信用風險,即使銀行只是代銷雷曼連動債,但因情況特殊,代銷銀行應負起更多責任。
金管會已下令銀行清查客戶投資明細,如果發現客戶持有雷曼結構型商品,必須主動通知客戶,並且協助客戶跨海求償,訴訟費用由銀行負擔。
另外,部分受害投資人指責銀行銷售雷曼連動債時未充分告知風險,甚至報喜不報憂誤導客戶,代銷銀行與客戶之間醞釀投資糾紛,金管會擬洽商「中立的第三者」出面仲裁。
銀行局昨天也要求銀行立即上網公告雷曼兄弟連動債的處理程序及最新訊息,包括中國信託、台北富邦銀行等,昨天傍晚已將訊息貼上網站。
北富銀有三檔雷曼兄弟連動債,包括「麻雀變鳳凰」、「活力早餐」等,目前無法受理提前贖回,但雷曼兄弟公司股票可正常受理賣出。
中國信託有廿二檔雷曼兄弟連動債,中信銀表示,若雷曼兄弟開放贖回,會立即通知客戶。銀行局還要求,公開信除貼上網之外,還要留下客服電話,方便客戶查詢。
由於台新加中國信託的雷曼連動債銷售金額高達兩百七十一億元,占市場三分之二,且兩家銀行都委託理律事務所,未來台灣的銀行業透過銀行、信託公會兩大平台集體求償時,委託理律的機率最高。
【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天說,國內金融機構持有雷曼公司的投資金額合計約四百億元台幣,保險業最多,約一百八十五億元,銀行業約一百六十三億元,投信與證券商數億元。
金管會強調,這四百億元的投資金額包括一切含有「雷曼」兩字的金融商品,全數是金融機構以自有資金持有,未來盈虧由金融機構自行承受,不會損及投資人權益。
保險局長黃天牧說,保險業投資金額雖然較多,不過保險局清查過投資型保單投資明細,確認國內沒有任何一檔投資型保單直接連結到雷曼連動債,保戶可以放心。



連動債資訊不清 銀行負責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呂郁青/台北報導/2008.09.18】
踩到雷曼兄弟連動債地雷的投資人數多達5.1萬人,為維護投資人權益,金管會昨(17)日邀集主要承做財富管理的銀行開會,決議若銀行銷售連動債的資訊不清楚,導致誤導消費者,銀行須負部分責任。
團結力量大,八、九家大型財富管理銀行昨天也決議,各銀行決定將透過信託公會與銀行公會做為平台,共同向國外求償,並打算共同委託同一律師處理,各銀行並傾向聘請理律律師事務所。
金管會與銀行還達成其他協議,包括透過集體求償,律師費用並由銀行負擔;在信託公會架設Q&A網站,解答投資人的疑惑;對於銷售資訊不清楚致誤導消費者,銀行須負部分責任;及金管會擬找消基會等中立的第三者擔任投資人與代銷銀行的仲裁。
銀行局昨天下午召開處理雷曼兄弟相關商品後續事宜會議,包括銀行公會祕書長郭玉麒、副祕書長王聰明、信託公會祕書長吳圳益,以及八、九家銀行代表與會。
現在雷曼兄弟相關商品以及處置方式,訊息非常紊亂,銀行局請各銀行發出信函與網路公告,告知客戶現階段的雷曼兄弟訊息、未來如何處理、何時可以開放贖回等,同時也必須留下客訴電話,讓客戶有問題可以找得到人問。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表示,國內投資人透過財富管理業務,購買到雷曼兄弟發行的連動債,金額達400多億元,另外,也有極少部分投資人買到,非雷曼發行但連結到雷曼相關商品的連動債,這部分金額非常少。
李紀珠說,不論投資人買的是哪類商品,只要跟雷曼有關的,金管會已要求金融機構,必須主動通知客戶。
台北富邦銀以及中國信託商銀昨天晚上就已在網站上公告,今天也會以限時專送,寄給所有投資雷曼兄弟相關商品的投資人。
中信銀財富管理處處長隋榮欣表示,雷曼兄弟聲請破產保護,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的規範,意義上類似台灣的公司聲請重整,與清算不同,在雷曼聲請破產保護的這段時間,也不排除尋找買主以分割出售。投資人也可主動打到銀行或信託公會詢問,信託公會將提供諮商服務。
信託公會除架構平台,提供線上諮詢服務外,也會在網站上,提供雷曼聲請破產最新進展及相關法律問題,並提供Q&A專區,這項服務可望在今日啟用。
【記者陳亮諭/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昨(17)日陪同陳姓民眾召開記者會,陳姓投資人公布與銀行人員的錄音及文件等資料,指稱中國信託銀行藉故不讓他申請贖回代售的雷曼兄弟連動債,導致他損失百萬元。
黃偉哲認為,日、韓等國立即凍結雷曼當地相關資產,金管會處理態度顯得消極。
陳姓投資者說,在銀行推銷下,買進雷曼兄弟金融商品100萬元,8月底從報章中獲悉雷曼兄弟財務可能不穩的消息,向中國信託銀行詢問並欲贖回,銀行卻勸他繼續持有或買進。
9月10日他堅持贖回,事後雷曼兄弟宣告破產,銀行又推託要在9月8日前贖回才能領回,氣不過才會向立委陳情。
http://www.udn.com/2008/9/18/NEWS/FINANCE/FIN4/4522403.shtml



連動債銷售員不會告訴你的10件事
【Money+理財家/2008年9月號/2008.09.15】
連動債商品近年來成了許多人心中的痛。雖然糾紛不斷,但因標榜高額配息,仍持續吸引投資人往裡跳。買連動債想確保不破財,你一定要先搞懂銷售人員的話術門道。
近2年來,連動債引起的罵聲不斷,先是年期設計太長,年長投資人天年之後,該檔連動債可能還未到期;接著是原本號稱是保本商品,但卻變成不保本商品,投資100 萬元,贖回時只剩10 萬元,不少投資人甚至組成受害人自救會,請民代出頭向業者與主管機關抗議。
連動債在歐美原本是屬於「私人銀行」的產品,也就是銷售對象是淨資產至少在億元以上的大戶;但引進亞洲後卻是由「財富管理銀行」販售,只要是淨資產在100 萬元以上的客戶,都會成為業者的促銷對象。
雖然近幾年來不時傳出連動債的受害案例,但是曾經在連動債上賺到錢的投資者也不在少數。由於目前主管機關對於連動債並未採取事前審核,而是有民眾申訴時,才會對商品設計難度、與銀行是否區隔銷售對象而事後開罰,因此想買連動債的人,先研究清楚後再進場不遲。
只談趨勢正確 避談反轉風險也愈高
連動債募集時間很短,如果募集不到預定金額,銷售銀行還要花人力將錢退回給投資人,因此商品設計時就要善用大眾心理學。譬如太陽能正熱時,就去連結太陽能股票;糧荒、油荒攪得人心更慌時,設計連結農產品或是能源期貨的連動債就對了,銷售員不用多解釋,投資人就會快速買單,但是也代表這些標的早已漲得又多又久。若發行後連結標的漲不動、甚至還下跌,選擇權獲利就會有限、或甚至是0,到期時就只能拿回本金。
只說能賺高息 避談連動債並非債券
債券的英文是「bond」,連動債的英文是「Structured note」,連動債其實是披著「零息債券」外衣,骨子卻是「選擇權」。例如你用100 元買連動債,發行商其實是將80 元拿去買零息債券,另外的20元拿去買選擇權。零息債券的功能只是確保到期時,投資人可以拿回原先100 元本金,但期間投資人若想享受到比定存優渥的配息,就得靠選擇權的獲利,因此連動債不是能保本的零息債券,本質其實是衍生性商品:選擇權。
只談最佳情境 避談最差情境
目前銷售文件上都會印出到期贖回時的最佳與最差狀況,但是銷售人員口頭解釋時,不免先聚焦在最佳情境,簡單帶過最差情境。以某檔2 年期農業連動債為例,最佳狀態報酬為50%,最差就是0,只拿回本金;以某檔12 年期高倍利差
連動債為例,最差情況是只有第1 年拿到10% 配息,往後各年都是0,換算年化報酬率只有千分之8。由於最佳情境的達成機率相當低,聽聽就好;反倒是最差情況一定要豎起耳朵注意聽。
只有簡單講解 避談產品設計複雜度
連動債產品說明書可以看到一行小字:「建議再向財務、稅務、法務專業人士諮詢產品性質與風險」,也就是說,不是一般人運用常識或是普通專業就能獨立判斷。譬如某檔連動債連結標的為「EUR CMS10y 與EUR CMS 30y」, 保證一般人這一生都不曾聽過CMS是什麼東東,即使翻譯出中文名稱:「固定期限交換利率」,也還是霧煞煞。因此對連動債有興趣的投資人,至少在選擇連結標的時,還是以「聽得懂」的連動債為宜。
只講到期保本 避談是條件式保本
連動債只有2 種:保本與不保本,業者為了降低不保本的抗性,創出「條件式保本」的名詞。產品說明書上會有類似「下限價格為60%× 期初價格」字樣,就是當連結標的市價跌幅超過4 成時,該檔連動債就不保本了。投資人不是認賠贖回,就是到期被迫抱回一堆連結的外國股票。由於引起太多民怨,主管機關已明白規定這種連動債不能再用「條件式保本」魚目混珠,但是投資人還是要白紙黑字看到「100%保本」字樣才能安心。
只談發行機構很知名 避談不負違約風險
美國第5 大投資銀行貝爾斯登求售、法興銀行虧空,都曾讓國內連動債投資人嚇出一身冷汗,因為這些原本赫赫有名的投資銀行都是連動債的發行與保證銀行。連動債是信託資金、不是存款,不受存款保險保障;國內的販售銀行只能「盡忠實及善良管理人義務」,亦即只有通知義務,頂多居間協助後續求償事宜;如果不幸要走到訴訟求償階段,適用的「準據法」是英國法等外國法,也就是要有到國外去打官司的心理準備。
只談報酬很優 避談太優時會被提前買回
連結利率型的連動債,會看到「發行機構行使提前買回權利」的字樣,就是當投資人獲利太好時,發行商為了確保自己不會虧太多,就會要求提前買回、結束合約。因為設計利率型產品時,如果是預測利率看漲,發行商會去買一個跟利率趨勢反向的選擇權,因此發行後若利率果真大漲,愈來愈背離選擇權的方向時,發行商可能會愈虧愈多,因此就要執行提前買回,此時投資人頂多賺到第一年、或是頭幾季的高配息。
先用DM挑起興趣 少談相關投資風險
銷售人員會先提供DM 簡單解說,等到挑起投資人興趣後,才會進一步提供產品說明書,通常產品說明多則十幾頁,投資人如果仔細閱讀,才會發現到連動債相關風險可能多達十幾項。譬如提前贖回風險,亦即提前贖回時若碰到利率上升,零息債券價格就可能下跌;還有流動性風險,當交易量不足時,金額過小的提前贖回單位,無法保證成交;當市場完全喪失流動性時,投資人甚至被迫持有到期,也就是完全無法提前贖回。
只談計價幣別很強勢 避談長年期匯損風險
譬如澳幣計息的7 年期產品,期滿保證配息60 ? 66%,平均1 年複利約7%,乍看很誘人,但是能否讓投資人到期淨賺66% 配息,主要是看匯兌成本。假設是以台幣28 元結匯買進澳幣,7 年後換回台幣時也要是28 元價位,預期配息率才能落袋為安;如果澳幣貶回2001 年初的低點16 元,配息率不但全部被匯損吃光,還要倒虧6%。匯市專家普遍表示:「預測匯率趨勢頂多看到未來1 年」,這種長年期的外幣商品,投資人等於是在對賭。
只談檯面上的成本 避談檯面下的利潤
連動債相關從業人員曾私下透露:「我不會去買連動債」,原因是:「會被扒好幾層皮」。第一層是販售銀行,第二層是發行銀行。檯面上投資人只會看到手續費、管理費,這些都是透明的外加成本;檯面下的成本其實更驚人,只有內行專業人士才能從產品設計條件看出,發行銀行與販售銀行「賺太兇」。譬如當販售銀行跟發行銀行要求較多的抽佣回扣時,發行銀行只好去買價格較便宜、但風險更高的選擇權,當然這檔連動債能幫投資人獲利的機率也就大幅降低。
http://blog.udn.com/spark37/222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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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債慘賠…記得要抵稅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2008.08.25】
今年爆發許多連動債慘賠案例,別只是自認倒楣,而忘了申報財產交易損失。
銀行理專發現,大部分的客戶都不知道,若合計當年所有財產交易,結果出現損失,可以申報所得稅扣抵,如果今年扣不完,以後三年如果有財產交易獲利仍可扣抵,減少稅的負擔。
大家都知道買股票賠錢不能抵稅,這是因為依照現行稅法,沒有投資損失的扣款項目,但是除了投資之外的財產交易,包括房地產、結構式商品,都可以申報財產損失,未來三年內若有財產交易獲利可以相抵掉。
最常見的是連動債與雙元貨幣商品,雙元貨幣是指結合外幣存款與選擇權,看對方向可以賺取定存利率數倍以上的利息,若看錯方向,則必需抱回弱勢貨幣,或是直接換回新台幣。
如果當年度投資雙元貨幣獲利,就可依照銀行開立的所得憑單分別以利息所得以及交易所得彙計單,分開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若財產交易扣掉利息,還是賠錢,就可以申報損失,而且不限單一家銀行、單一商品。
假如王太太在A銀行買雙元貨幣賺了40萬元,但在B銀行與C銀各損失了35萬元,當年度合計財產交易就是損失30萬元。
中信銀財富管理處處長隋榮欣說,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扶養親屬如果有財產交易損失,可以扣抵當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如果當年度不夠扣抵,可以在往後三年的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
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需舉證該財產的持有成本及相關費用,如果無法列舉持有的成本及相關費用,依法就必需依照財政部規定設算,例如台北市財產交易所得,就是依照房屋評定現值的29%計算。
另外,理專也提醒,財產交易所得是賣價扣掉買價,還可以再扣掉所有改良費用,例如裝修費等,若能舉證,還可以再減少一部分稅賦負擔。
至於雙元貨幣則是以結算日本金扣掉交易日本金,再扣掉利息所得,才能算出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


連動債虧損 自救會抗議中信銀
自由時報/記者范姜群閔、曾韋禎/台北報導/2008.05.31 12:52:48
向中國信託商銀購買連動債民眾,自組的受害人自救會,昨天到中信銀總行抗議,要求退還投資賠錢的所有金額,約60位投資人在銀行門口舉牌抗議;經與中信銀代表溝通後,仍無法達成共識,該自救會表示將持續抗議活動。
投資連動債風波擴大,投資人組成的「連動債受害人自救會」,昨天走上街頭,到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義區總行抗議,但雙方未達共識,至於民進黨立委黃偉哲昨日也邀集投資人、消保官、金管會官員、銀行業者共同舉行記者會,但雙方各說各話,同樣缺乏交集。
銀行發行的連動債讓許多民眾投資後大賠,其中銷售檔數、金額均高的中信銀,成為被申訴案件最多的銀行,民眾因此組成自救會,除向金管會投訴銀行銷售過程有瑕疵,昨天更走上街頭抗議,要求銀行還一個公道,成員高舉「假理財、真詐財」、「遇事不理、專騙客戶」等抗議牌,強調銀行理專在銷售連動債時,未充分告知風險,導致民眾遭受鉅額損失。
抗議民眾之一的廖媽媽,總共購買了四檔、共約一千萬元連動債,她說,現在賠最多的一檔,已經跌破30%,總計投資500萬元,現在只剩下不到150萬;另一位黃先生說:「理專在賣我連動債的時候跟我說,除非金融市場崩盤,不然不會賠到哪裡去的。」但投資200多萬元,現在只剩不到30萬元。
中信銀代表與自救會六位代表進行溝通,自救會要求返還投資本金;但中信銀表示,每一個案都必須要還原銷售過程,如果真的是銷售過程有瑕疵,會負責到底,實在沒辦法按照自救會的要求,不分個案一律返還投資本金。並且在購買契約中,絕對有充分揭露風險,及投資人簽名蓋章同意購買,就算進入法律程序,也不會站不住腳。
自救會會長游紹雄最後表示,在讓每一位成員都得到合理的答案前,將會繼續到中信銀各分行抗議。
黃偉哲指出,民眾因理專誤導購買連動債,卻看不到合約書,也不知風險是百分之百,事後拿到合約想解約也來不及,共計有投資民眾400餘人,損失高達十億元之譜。
與會的會計師代表質疑,銀行理專有無逐條解釋風險申告書內容?公開說明書完整性足夠嗎?
中信銀副總隋榮欣說明,中信銀只是代銷機構,非發行單位,一切遵守相關法令,願意與受害民眾協商。
消保官柯美琴表示,連動債案例中,民眾與理專的嚴重資訊不對稱,債券名稱易讓人誤解,以為是配息為主、風險較低,但只要曾跌破下檔保護,就不保本,並且只計跌幅最深的標的;尤其說明書使用外文,也充滿專業術語,純靠理專口述告知民眾。
金管會科長張允中表示,在行政作業上,要求業者公開說明,銷售過程也須錄音存證;民事責任則因舉證困難,金管會將協助建立溝通平台。


資產沒有3千萬 難買連動債
【工商時報/2008.05.05/李國煌/台北報導】
近日客訴不斷、市況風風雨雨的連動債,主管機關拍板定案大限縮,往來資產3,000萬以下的客戶要買連動債,必須通過銀行資格審核,並且經過宣告人員、當場宣告11項條件,三方確認無誤之後,才能做交易。
至於資產3,000萬以上的大戶,想要投資連動債,不必審查、不用宣告,投資彈性大。
這1、2天,各銀行相繼收到主管機關公文,頒發「銀行辦理財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銷售業務自律規範」最終定案版本,其中,針對連動債的銷售對象,以客戶是否擁有3,000萬元,做為審查門檻。
依照最新規定,往來資產3,000萬元以上的客戶,想要投資連動債,只要銀行認為可以,再提醒客戶,要分散資產配置,不用另外審查資格,就可申購。
至於往來資產3,000萬元以下的客戶,想要投資連動債,銀行必須審查客戶的「適格性」,還要取得佐證,確認客戶有專業、有財力,可以投資連動債,包括:
1、客戶有交易期貨、選擇權、其它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經驗,達一定期間。
2、銀行內部要按照各式結構商品、不同的複雜程度,訂立一套審核條件,由第三者來確認,客戶真的有經驗,也有承擔風險的能力。
而且,銷售程序上,銀行還要設一名宣告專員,當理專銷售連動債、客戶想要投資時,出面宣告11大項連動債的條件,客戶表示明白、清楚、同意之後,才能做交易。
至於3,000萬元如何算,由各銀行自己去算,是否房產、存款、保險、基金合併一起算,銀行自己去定。
在重重限制下,往後,沒有3,000萬元的人想買連動債,困難重重。
「如果理專到府服務,客戶要買連動債時,宣告人員如何適時現身,也是一道難題。」
一位理專說,還有,口齒不清的人不能當宣告員,萬一客戶到時推說,聽不清楚,問題一樣難解。


連動債大出包 認賠出場?還是ㄠ下去?
卡優新聞網/記者:維特 報導/2008.05.02
繼投資型保單之後,前些時候「出包」最熱門的金融商品,就是「連動債」了。
由於虧損的範圍太大,所以陸續有銀行與投資人達成協議,也希望藉此減少投資人的損失。
連動債的定義,過去筆者便已提過在此就不贅述,相信在此波投資過連動債,且產生虧損的投資人,未來應該也不敢再接觸了。
雖然說投資盈虧自行負責,但我看到金管會的某位仁兄面對媒體時,竟然說連動債商品,本來就不是一般大眾可以輕易嘗試的。就如同期貨一般,為何不在金融機構開始銷售連動債商品時,就提出警語?這是一個金融監理單位所應該有的態度嗎?政府既然如此,民眾只能自求多福。
此次銀行會願意出面解決問題,主因還是因為投資結果,跟當初理財專員所宣傳的結果,差異實在太大。獲利%、保本等等幾乎全部跳票,銀行提出的解決方式不外乎幾種,由銀行及投資人各自吸收部份損失,然後結清帳戶出場,不然就是協助投資轉換其它金融商品。當然轉換其他金融商品時,銀行也會給予相對的優惠。
如果是筆者來選擇,我應該會選擇轉換其他金融商品,畢竟這次事件銀行是比較理虧的,所以在談判時,只要條件不是太苛刻,銀行大概都會接受。而且有了前次的經驗之後,銀行在協助客戶轉換金融商品時,必會更加謹慎,這時投資人應該稍微會有保障一點。
畢竟錢已經損失了,要如何賺回來才是重點,就算選擇跟銀行結清,把錢拿回來,之後仍然是要尋找其他的投資標的,才能夠賺得回來,與其如此到不如在第一時間,就跟銀行轉換商品,相關的條件都會比較優渥一點。
這次的事件不單是投資人學到了經驗,銀行方面應該也得到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在往後銷售類似的金融商品時,將會更小心謹慎,對於整體金融投資市場是有正面幫助的。
尤其銀行願意出面跟投資者協商更是值得肯定,但我也希望銀行在面對其他客戶族群時,也能夠有同樣的態度,畢竟多數大額投資連動債,都是銀行重要客戶,為了挽回客戶的心,銀行此次也是不得不的選擇。
很多金融的糾紛,其實只要銀行願意,糾紛事件將會大幅減少,也希望往後銀行對於較弱勢的客戶,也能秉持此次的態度,相信國內金融環境的進展,將會往前邁進一大步。
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htm?nt_pk=22&ns_pk=3814


投資連動債 掌握四要點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2008.03.14 04:38 am】
去年次貸風暴以來,全球市場股災連連,投資人損失慘重,保本型連動債趁勢而起。
專業券商建議,市場上各種類型的連動債都有,投資人挑選連動債投資標的時,只要掌握四大要點加以檢視,就可以篩選出合適的投資標的,降低風險、賺取報酬。
這四大要點分別為投資天期、保本率高低、計價幣別與連結標的。
買連動債首重天期,天期攸關投資人資金調度,坊間利率型商品或是包裝為保單的商品,連動債天期都較長,動輒七年、十年以上,若非資產規模較大的法人,或是有大量閒錢的高資產族群,一般投資人考量到資金流動性問題,最好還是挑選年期較短的商品。
連動債年期短對資金調度的靈活度較有利,一般而言,兩年之內到期為宜,例如最近有一檔巴菲特精選結構債,年期僅一年,最快甚至一季就可提前出場。
也有長天期連動債因為提前出場機制,投資沒多久就可提前贖回,比方有的七年期利率連動債,因為之前美國突然大降息而提前達到出場標準,投資人持有不到一年就提早拿回本金與報酬。
但是,投資人還是要多衡量提前出場的機率高低,萬一預測出場機率錯了,買的又是長年期商品,那資金被綁時間就長得多。
其次,對於不想承擔風險的投資人,連動債保本與否一定要先弄清楚,KGI中信證券海外投資理財部資深經理溫宗憲建議,連動債的保本率高低有別,並非所有號稱保本的連動債,都是真保本或無條件保本。
因為保本率有的設計為100%,但也有設計保本率為98%、95%或90%的,端看各人風險承受度高低。
一般而言,「高報酬伴隨高風險」,所以保本率較低的商品,潛在報酬機會較高,但是對保守型的投資人來說,也許100%保本更重要。
連動債計價的幣別也有學問,他表示,簡單來說,建議儘量挑選強勢貨幣,以目前全球情勢來看,美國持續降息,美元呈現弱勢,相對來說澳幣較為強勢,短期來看弱勢美元態勢較難改變,澳幣應會續強。
今年以來雖然新台幣頻頻升值,但澳幣仍強於新台幣,所以澳幣計價商品近來在理財商品市場非常熱門。
最後要看連動債的連結標的。過去常見利率型商品,在近來利率波動加劇、易超過商品設計區間,可能會影響投資人的配息。至於連結個股的連動債,就要看選股是否符合市場趨勢。
例如去年綠能概念或是精品概念的連動債,都相當風行,而今年市場波動大,美國經濟轉壞而且有信用緊縮危機,股市動能下降,市場盤整機會大增,連結標的則以較穩健者為佳,例如標榜連結巴菲特重要持股的巴菲特精選結構債,目前的市場接受度就頗高,大華、大昌、KGI中信、豐興等券商都有銷售。


連動債 金管會要設門外漢條款
【聯合晚報╱聯合理財網╱記者葉憶如/台北報導╱2008.03.05】
台灣投資人相對愛買連動債!到底買進多少連動債?市面上並沒有完整的統計資料,初估高達數千億元水準,不過有負責商品設計的財富管理部門主管就直言:「在全球連動債市場中,亞洲人接受度比歐美人士還高,其中,台灣人對創新的金融商品接受度更高」。
金管會官員也坦言,大概與我國或亞洲人「賭性堅強」的特有投資文化有關。
遏止銀行專員「騙」散戶投入
不過由於次級房貸問題衝擊全球金融市場,不少連動債投資人慘賠,申訴案例過多,金管會限制不了銀行不能賣,不得已跳出來設立「門外漢條款」,以有「干預自由市場」之嫌的手段,保護過多在不知情況下被銀行專員「騙」進來投資而慘賠的散戶,以遏止這股「歪風」。
由於銀行和設計連動債的外商銀行個別接洽且分別推出銷售,可以賺取其中高達數成的傭金,利潤可觀,因此較積極的銀行,一周可推出二、三檔連動債,每一檔募集五百萬、三千萬美元不等。連動債的商品無所不連,可連結利率、股票、油價、金價、基金,條件變化也很多,甚至還有擴張型連動債,透過槓桿作用可擴張信用二倍、四倍不等。
當然投資人對連動債的愛好,受銀行理專推薦影響很大,除了銀行動輒二、三成的利潤外,手續費也相對較高,達 3、5%,有的甚至達 7%,很多銀行、理專都頗為喜愛銷售,動輒以投資報酬率二位數吸引貴客,卻未明確告訴風險。
購買時 須提供證照全程錄音
消保會、金管會客訴電話接到手軟,銀行公會在「越快處理越好」的政策指示下,終於決議即日起設立「門外漢條款」!
金管會說因為連動債是「複雜的、高風險的」商品,因此買方在購買商品時,必須具備基本財務工程觀念。禁止沒有買過衍生性商品經驗的投資人,第一次購買就買連動債;若非買不可,要提供銀行相關證照或相關財務學科背景等證明文件,尤其整個交易過程被要求全程錄音。
儘管之前連動債申購過程,投資人通常要寫風險預告書、申購書等文件,但糾紛還是層出不窮!
民眾向主管機關申訴時解釋:「那些文件,字那麼小,密密麻麻一堆,我沒看啊,都聽銀行講啊」,因此「門外漢條款」設立就是希望多少減少一些交易過程中不必要的糾紛。 


什麼是連動債?
【聯合晚報╱訊聯合理財網╱2008.03.05】
連動債,其實是一種結構型商品,(Structured Notes) 又稱連動式債券,是透過財務工程技術,針對投資者對於市場的不同預期需要,拆解或組合金融商品、衍生性金融商品(如股票、一籃子股票、指數、一籃子指數、利率、貨幣、基金、商品及信用等)搭配零息債券的方式,組合出符合客戶需求報酬型態的商品。目前市面上主要的連動債商品主要可分為兩大類,即保本型連動債及股權連結型連動債。


連動債「錢坑」 散戶大失血
【聯合晚報╱記者葉憶如/台北報導/2008.03.05】
今年農曆春節前後,國內金融市場掀起一波「連動債贖回風潮」,據市場專家初步統計,2007年購買連動債有獲利的民眾少於3成,而不少連動債投資人直到農曆春節前才收到銀行財富管理專員一封「斷頭前建議贖回通知書」,才知道號稱保本的連動債淨值已縮水3~4成以上,糾紛申訴案件如雪片般湧入金管會,也不得不讓主管機關緊急跳出來要求各銀行設立「門外漢門檻」,對金融知識不足的民眾不能強迫推銷,也讓「連動債」這鍋散戶不敢碰、銀行不敢講的熱門商品錢坑問題浮上檯面!
「生活圈子很小的我,沒什麼理財頭腦,原本錢都是放銀行活存生 0.5% 利息就很滿足,後來聽說美金定存利率高達4.5% 想去銀行買美金定存,不過當場專員卻建議我買連動債,說什麼日本前三大證券商組合,幾乎穩賺不賠,又做了一些承擔風險的評估,我就花了30萬買了一年期連動債。」利用網路投訴的家庭主婦小如(暱稱)提到她第一次買連動債情況。
投資3個月 她賠1.5個月薪水!
「不料今天理財專員打電話給我說,法國興業銀行做假帳影響連動債,建議我贖回,但會賠15%也就是賠4萬5千元。天啊,我生平第一次做的投資賠的錢,比我十年活定存生出來的利息錢還要多。才投資 3 個月就賠掉我 1.5 個月薪水!還被老公罵:連什麼投資都沒搞清楚就答應!
法國興業銀行元月爆發作假帳風暴,虧空50億歐元,比當年霸菱事件金額還大,在台灣有多家銀行有賣法國興業發行的連動債,據金管會初步統計金額高達650億元,有些投資人擔心被「倒帳」,元月下旬開始提早贖回,原本百分之百保本的連動債,只要虧損5~8%就都認賠出場,其他連動債商品也遭波及,爆出贖回潮,一度造成國內銀行得面對每天上千萬元的贖回潮。
規模跌破 9千億 持續縮水
據信託公會資料,國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投資海外有價證券(含海外基金與連動債)近年暴增,年增率都在 7 成以上,以飛速暴增,但受到美國次級房貸及法國興業銀行假帳事件影響,投資國外連動債熱潮自去年第4季降溫,從高峰9200 億元降到9089億元,單季減少約 110 億元,推估目前整個國外連動債規模已跌破9000億元,且持續縮水當中。
同時據央行公布最新數字顯示,近來糾紛不斷的連動債因投資人大舉贖回,反映在去年第 4 季國際收支上的「居民對外債權證券投資」已轉呈淨流入14.9億美元,相較於同期間國人持續加碼海外基金證券投資淨流出71.5 億美元,差異相當明顯。
自2007年年增率7成淨流出到現在流入,這麼大的落差主要就是投資人被「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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