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開始,以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和美國雷根總統為首,大力倡議新自由主義,推動全球化,成為不可逆的主流價值。
新自由主義主張小而美的政府,一切尊崇自由市場;公營企業應全面私有化,把公共服務交由企業經營,才有效率;並強化使用者付費觀念,以免造成浪費和依賴。
社會福利會使企業成本增加,不利競爭,阻礙經濟發展;建立沒有工作就沒有所得(No Work, No Pay)的概念,推行勞動彈性化,修改僵化的勞動法,降低企業成本,提高競力;政府應做好基礎建設,取消障礙法令、降低稅負,以利投資,俾使自由市場發揮最大功能。三十年來,台灣政治、經濟、社會的發展深受全球化的影響。
全球化打破國家疆域,人與人的交流密切,融合多元文化豐富社會發展,提升創新能力,增強經濟競爭力。開放的全球市場,使競爭更激烈,充斥著多樣化物美價廉的商品,成為歷史上最佳的消費時代,這是市場競爭帶來的效益。
但由於市場競爭激烈,使企業不得不用其極的降低勞動成本,開放低薪外勞或遷廠到低工資的國家,或雇用低薪臨時工、派遣工人,以減少資遣費、退休金、假日工資和獎金福利負擔,降低成本。讓受薪階級處於低薪、不穩定就業或長期失業而為貧窮所困。
政策圖利財團巨富拉大貧富差距
自由市場公平競爭,政策必須鬆綁,政府從管理的角色轉變成服務企業的機構,服膺全球化價值,才能吸引投資,發展經濟。1990年開始我國政府透過立法加速這些政策的推動,在發展經濟大纛下,公然圖利財團巨富,使企業購併國家逐步實現。
具體作為如下:
(一) 藉由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大量釋出賺錢的公營事業股份如中鋼、中油、電信等,讓財團巨富得以利益均霑,財富遽然倍增。同時,兩次金改將公營銀行賤賣給財團。
例如:台北市政府出售台北銀行時,採固定價格讓收購方出價競標,以最高者得標。卻未訂定換股價格,任由富邦集團採其最有利的轉換股價,造成台北市政府的巨額損失。
第一金控的GDR釋股,透過取消GDR的閉鎖期,直接兌回台灣現股套利,並在適當時機換成普通股,成為大股東,掌控及運用公司資產。
彰銀特別股標售案,不但擁有普通股才有的投票權,發行條件也明訂特別股享有年利率1.8%股息與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權,彰銀特別股在會計帳上屬債權,在公司管理上卻又視為股權,讓台新金佔盡好處。
政府賤賣公營銀行,讓民營銀行以蛇吞象方式,把公營銀行民營化。
(二) 金融控股公司法,加速金融兼併,財富積累。四大集團(國泰、泛新光、中信、富邦)1994年總資產原本只有1兆1460億元,至2005年即累積到10兆177億元。
(三)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兩稅合一、大幅調降遺贈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率,使台灣成為全球最低稅負國家。原本資本利得、境外所得就不課稅,已是國際少有的圖利富人稅制;為迎合全球化,再擴大租稅優惠,嚴重敗壞稅制。
兩黨執政時,總統都說「減稅可吸引投資,促進經濟發展,就會增加稅收」。事實証明,1900~2000年我國平均經濟成長率7%,2001~2010年為4.5%,但我國的平均稅負率(稅收總額除於GDP)卻從20%降到12.2%。因為過度且重複減稅,使稅收彈性係數小於1,以致經濟成長稅收並未增加,經濟成長果實全落入財團巨富口袋。
2006年財政部曾公佈,所得最高的前40名富人,17個人繳不到1%的稅,其中8位連一毛錢都不用繳;而所得稅中75%課自薪資所得,OECD國家平均僅為49%。因此以租稅進行財富重分配,拉近貧富差距只達到7%效果,遠不如歐美國家35 ~ 60%的成效,我國稅制敗壞可見一斑。
(四) 稅收不足,稅賦依存度不及50%,政府為了便於舉債,不依國際標準揭露,隱藏債務,並立法鬆綁債限,加速國家債務積累。如依國際標準計算,國債絕非政府所稱的4兆6千億元,而是13兆7千億元,意即不分老少每人平均負債60萬元。
(五) 落實使用者付費。從1993年實施學費自由化以後,公私立大學學費逐年調高,栽培一位子女上大學,得花費勞動者年所得的一半。本學期申請就學貸款者近82萬人,創歷史新高。勞、健保保費同步調高,加重中下階層的負擔。金錢門檻阻礙受教育平等權及發展權,複製階級,難以翻身。
貧富差距擴大已醞釀成最大民怨,政策仍變本加厲傾斜企業財團,加深社會矛盾,不利政治、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
全球化的本質是金融市場的全球化
社會學家布赫迪厄(Pierre Bourdieu)說:「全球化不是一種均質化,而是少數宰制國家將其影響力擴張到所有國家的金融市場的過程」。尤其是美國,掌握全球利率與匯率的決定權,再以投機資本全球套利。
投機資本為追求高額利潤,設計複雜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手段不斷創新,監管技術被遠拋在後頭,無力管制。經濟虛擬化和投機程度大大加深,加上降低利率鼓勵超前消費或進行投機,終於引發金融風暴,禍延全球。
導致冰島、希臘破產,愛爾蘭、西班牙、葡萄牙深為所困。禍首的美國也一直無法脫困,聯準會遂宣佈實施第二次「量化寬鬆」貨幣政策,加印六千億美元鈔票,買回公債挹注市場,貶低美元匯率,以利出口,增加就業。各國央行被迫加入印鈔比賽,全球通貨膨脹,恐再爆更大的金融風暴。美國困境轉由世界各國承擔,印證全球化是強國金融資本宰制世界的全球化。
銀行競逐消費金融地盤,陷害卡債族
美國為首的跨國金融機構,大發信用卡、現金卡,鼓勵超前借款消費,大賺手續費和高額利息,利潤數倍於傳統貸放,橫掃全球。使本國銀行驅之若騖,紛紛跟進,演變成消費金融地盤的爭奪戰,用發卡量撐高利潤。塑膠貨幣(刷卡)已成消費的重要通貨,逐漸取代傳統貨幣,因可先消費後付款,且只需繳10%最低金額,銀行給予便利信貸,市場加倍放大,銀行利潤也水漲船高。
銀行為了搶佔市場,未經信用審核,當街發卡浮濫受信,銀行自信20%高利率,雖冒風險仍能保有可觀利益。卡債族未能明察手續費和違約金遠比20%利息沉重,若遲延三年債務就會翻倍,成為永遠還不了的債。
卡債者面對威嚇性恐懼式催收,2006年初,卡債者自殺事件頻傳,引起社會關注和討論;促使「消費者債務清理法」加速完成立法,法未周延,加上多數法官心態偏頗,致使更生成功率僅13%;清算免責成功率不及10%。比起日本87~95%成功率,有天壤之別。卡債族失去信心轉為躱避、放棄,加深社會隱憂。
卡債者常因遭受催債而導致失業,或因失業而成為卡債族。因卡債而貧窮,連利息都無法償付,終生為債所困,看不到人生的希望。『每個人都應擁有希望的生活』,這是日本多重債務人協會的主張。我們應向日本學習,提高更生、清算免責成功率至80%以上;優先保障債務人生存權,依其能力償還債務,以六年為限,即可免責,獲得重生,回到社會貢獻所能,這才是具社會正義的國度。
師法瑞典,實踐社會正義
1992年瑞典遭逢金融風暴,政府除宣佈擔保國內114家銀行的所有存款和信貸外,並立即接管大銀行;公佈銀行財務明細,加強透明度,遏止恐慌。因迅速控制危機,使傷害降到最低,一年後銀行均轉虧為盈。瑞典成功經驗,在這次金融危機,獲多數國家借鏡。
社會福利楷模的瑞典,在這次金融危機後的經濟成長率超過歐元區平均的三倍,復甦情況稱冠歐盟二十七國。因為有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得以建構和諧的社會,奠定了經濟發展的良好基石。瑞典免費的託育和教育政策,使婦女就業率高達七成六,是全球之冠;失業及創業失敗者均有足夠的生活津貼作後盾,讓他們放心嘗試新工作,或願意再冒風險去創業,增進競爭力。可見社會福利制度是經濟發展的助力而非阻力。
蓋洛普調查一百五十五個國家的幸福指數,北歐四國丹麥、瑞典、挪威和芬蘭皆居世界前列。而人均GDP最高的美國,僅排列第十四名,可見擁有社會支持、可發揮個人潛能,才會有幸福感;勿一味強調競爭、追求更高利潤,扭曲了經濟發展目標在於提升人民生活品質與幸福。
北歐四國實踐社會福利可與經濟成長「良性循環」,這樣的模式,戳破新自由主義的謬論,也讓社會正義得以伸張。
主講人:簡錫堦 / 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 執行長
http://tw.myblog.yahoo.com/debtors-assciation/article?mid=954&prev=955&next=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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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不願意面對債務的人,以及因此而看不起你、拒你於千里之外、甚至再讓你受到二度傷害的結構。
前一陣子,媒體大幅報導台北縣新莊市汽車零件商薛聖露帶著一對五歲雙胞胎女兒燒炭自殺的新聞,對於出身望族,卻疑似因卡債及賭債而攜子共赴黃泉,親友鄰居都直呼難以置信!
看到這樣的悲劇又再重演,真是令人痛心,我們絕對不贊成債務人以自殺作為解決債務的方式,因為這使得債務人與債權人雙輸;我們更極力譴責債務人以不願禍留家人為由,「攜子」或「舉家」自殺,因為孩子與家人不是任何人的財產,他們都是無辜的。
根據法律扶助基金會的統計,有高達77.2%的債務人是用「以卡養卡」來償債,其次才是「向親友借錢」(65.8%),可以說,大部分有債務問題的人並不會一開始就向親友開口借錢,他們會先找銀行辦貸款、辦信用/現金卡,等到債務龐大到連銀行都不願意讓他申請貸款或辦卡後,才會轉而向家人求助。
國人的卡債問題相當嚴重,法扶自2007年2月25日公布卡債族免費諮詢預約專線後,短短3天就湧進了3千3百多件案件,可以想見卡債族黑數的龐大。另外,我們也能合理得出,當親友開口向你借錢,就表示他應該已經有嚴重的卡債問題。
法律扶助基金會自2006年6月代理300件卡債協商案件以來,持續關注、推動卡債問題的解決,在瞭解到問題出在銀行與其主管機關金管會後,更推動銀行公會提出債務協商機制,但由於債務協商機制沒有考量債務人的還款能力,造成毀諾案件層出不窮,金管會不僅沒有糾正,反而跟銀行同調。
法扶於是再督促司法院草擬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在許多關心卡債族的人的多方奔走下,費盡千辛萬苦、排除萬難,終於在2007年6月8日三讀通過。
這個條例是台灣史上第一個個人破產法案,雖然這個條例以及相關配套措施中,還是有許多陷阱、不合理、不盡完美之處,但跟以往銀行說了算的時代相比,至少讓債務人在比較公平、受到法律保障的制度下,能有重生的機會。
不只許多人質疑,就連法扶接觸卡債族之初,也認為卡債族都是些亂買名牌、不懂得節制的人,然而,深入瞭解後,我們發現,入不敷出才是受訪債務人陷入債務困境的主因(占41.9%),其次是「失業」(30.3%)、「生意資金調度失敗」(27.2%)、「過度消費」(24.7%)與「幫忙償還親人的債務」(23.3%)。
這樣的統計結果說明了,經濟景氣的好壞與卡債族人數的多寡呈現高度負相關,因此,只要失業問題獲得改善,人人有事做、人人有錢賺,應該可以解決絕大多數的卡債問題;其次我們也更加肯定扶助卡債族絕對是對的事,因為,雖然每4位卡債族就有1位是因過度消費而負債,但我們不能因此而賠上另外3位卡債族的權益,何況,即使是因過度消費而負債,社會結構還是有值得討論之處。
冷漠的社會大眾、避之危恐不及的親友、毫無社區意識的媒體,以及落井下石的公私立機構(金管會與銀行),似乎是這一群比貧窮還要弱勢的卡債朋友經常面對的窘境,然而,這看似絕望的環境,還是有人願意伸出援手,提供浮木,讓落海的債務人稍有喘息的機會!
我們呼籲,沒有解決不了的債務,請債務人勇敢面對;也呼籲社會大眾多多關心自己身邊的人,給予實質的幫忙或是精神上的鼓勵;最後,我們非常歡迎有良心、有愛心的人,加入法扶的行列,共同為卡債問題努力!
◎陳燕卿(本文作者為法律扶助基金會志工)
http://blog.roodo.com/laf/archives/7085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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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朋友會因為錢而吵架嗎?
只要多一個「寫下來」的步驟、多一些處理上的圓融技巧與原則,就能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
以下兩種情況,你會選擇哪一個:
得到流行性重感冒,還是借錢給親朋好友?
美國《錢》雜誌(Money)曾針對800多位民眾做了調查,竟有高達三分之二的美國人認為,他們寧願選擇前者。
根據《錢》指出,有66%的美國人承認與親朋好友有金錢往來上的問題;更有高達8成的人相信,把友情搞砸的最好方法,就是借對方錢。
在重視「情面」的台灣社會裡,「情義」或「信任」的道德壓力,往往會讓一個「不」字卡在喉嚨、難以回絕對方,該怎麼不傷情面、又保住友誼?
《Cheers》雜誌以3個一般人常會遇到的困境,分析金錢與友情的思考智慧。
Q:好友開口借錢,要借嗎?
麗紅又來向慧媚借錢了,這已經是這個月以來的第2次,而且每次一借都是10萬元,讓慧媚十分為難。一邊是多年好友,一邊是辛辛苦苦存的血汗錢;不借不夠意思,借了又怕影響自己的財務規劃,她該怎麼辦?
A:再好的朋友也要約法三章
‧救急不救窮
‧寫下借據
‧別讓對方有機可趁
「我會先看交情,如果交情好就借,」荷蘭銀行財富管理資深副總經理孫可基有幾次借錢給朋友的經驗。因為不好意思拒絕,只要金額不大,他大都會答應。
然而,因為清楚知道自己借錢底限,如果對方信用不佳,雖然交情很好,他也只會借出金額的一半,或是更少。
「真的借了,我就會打算那筆錢要不回來,」調整心態後,借出去的錢就不會讓自己感到不安。
「借了不還,我反而很高興,」他藉此看清一個朋友值不值得交往,而且對方在理虧之下,以後自然不會再向他借錢。
能夠像孫可基不在意失去友情和金錢的人,還是少數。
在外商銀行工作的陳小姐,就對曾拒絕借錢給往日上司而耿耿於懷。
她的前上司趁著選舉熱潮,投資候選人周邊商品販售。
有一天,她接到對方來電:「沒關係,你借我多少錢都可以。」
「當時心中非常掙扎,畢竟他曾經非常提攜我,」陳小姐說,但又因為對方一句「借多少都可以」,讓她擔心對方的資金缺口比她所想的還要大。
只是當時她剛從國外念書回來,真的沒有閒錢。
「後來滿難過的,因為在他需要幫助的時候拒絕他,我覺得自己很殘忍。」
這段友情也因為自己認為愧對上司,且不再主動聯絡下而失去。
但她還是認為借錢是「救急不救窮」,對方如果有財務黑洞,幫了他可能會害到自己,甚至轉嫁到家人身上。
「借錢給別人最好寫下借據,」孫可基建議。
在借據上註明為何借錢、何時歸還等等,確定雙方對於這個契約有共識,排除因為沒有白紙黑字而產生誤解的機會。
如果擔心對方避不見面,甚至可以簽下「保管條」,註明「某時間、某人將多少錢託給誰保管」,一旦對方不還錢,就會形成「侵佔」,而吃上刑事官司,且仍可要求對方附帶民事賠償。
有時候借錢給朋友,是出於一種信任,你相信他跟你借錢時的說辭,也相信他會盡快還錢。
不過,如果碰上那種老是「不小心」忘記還錢的朋友,該怎麼溝通?
在企管顧問公司工作的陳幼平有自己的應對方法。
「不要讓他有機會欠錢,」陳幼平說,她和這類型的朋友出門,都只會帶足夠付自己部份的錢,「不要有金錢往來,就能繼續當朋友。」
Q:朋友找我作保,好嗎?
傑崙急需向銀行借一筆錢,找上唯一好友伊玲當他的保人,心急的他甚至說出:「借不到錢只有死路一條。」但伊玲聽說,當保人通常不會有好下場,她該答應傑崙嗎?
A:交情再好,也不要作保
‧理性衡量得失
‧別為了友誼拖垮自己
「絕對不要當保人!」孫可基正色說,其實當保人就等於是借一筆錢給對方了,「既然你沒錢借,更何況替人作保。」
一旦簽字蓋章,這筆債務就是你的永久責任,如果對方債務是循環式的,你的責任就永遠拋不掉,最後拖累的不只是自己,更可能是整個家庭。
1981年次的郭振茂,因為在金融業工作,對於自己的信用狀況十分在意。
所以當朋友因求職需要找他作保時,他猶豫了好幾天,「畢竟他只是為了工作,而不是借貸。」
但在理性分析朋友的家庭背景(父母離異,不容易找到人),以及朋友的工作性質(常常需要經手龐大金額)後,「如果他真的捲款潛逃,可能很難找到他,」於是他拒絕了朋友的請求,即使對方和他有10年以上的交情。幸好對方能理解,兩人也還能繼續當朋友。
Q:朋友合夥創業,適合嗎?
合夥開一家溫馨的咖啡店,是小芬與小娟長久以來的夢想,如今終於實現。
只是,不拘小節的小芬,常常招待客人東西,這讓在意經營成本的小娟逐漸感到不滿。
A:創業前,詳列權利義務
‧醜話說前頭
‧分工要均衡 
‧尊重彼此專業 
「朋友合夥創業能撐過3年的,已經很了不起,」甦活創業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張庭庭輔導過許多人微型創業,在她的經驗中,10組合夥創業的例子,成功的不會超過2組。
朋友一起創業真有那麼困難?
張庭庭說,朋友之間平常見解不同無所謂,一旦牽涉經營管理便會不一樣。
例如價值觀不同:一方想圓夢、一方想賺錢,就會造成歧異。
「錢」的問題也是其中之一,「朋友合夥創業,共苦容易同甘難,」她下了註解,會有問題多半在賺錢後,因為雙方對錢的處理有差異,例如獲利怎麼分、公司盈餘要拿來繼續投資還是存起來,都有不同看法。
「會有問題,都是因為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雙方立場不同,各自解讀之下,歧見因而產生。
張庭庭表示,朋友合夥創業不是不可以,但權利義務要先寫清楚。從網路發跡創立飾品設計品牌「享給」的陸啟萍與王思萍,是值得參考的案例。
兩個合夥創業的女生,在創業之初就按照出資金額劃分股權,並在權利書上註明利潤如何分配、銷售額多少比例給設計師等等,「寧願醜話先說在前面,將權利義務都具體條列,才能長久,」王思萍說,如果出現當初沒有設想到的情形,也會經過討論再行動。
創立1年多下來,兩個人從未為錢吵架。
除此之外,很重要的一點是合夥人的股份不要均分。
張庭庭說,股權各半通常不會有人負責,所以有一方的股權要多一些,萬一合夥不成,可以由大股份的人將事業扛下來。
再者,分工要均衡。
例如王思萍主外,掌管行銷;陸啟萍主內,負責設計。互補性強,彼此也不干涉對方專業,才能持續至今。
「享給」最近更開始與結合設計師品牌及餐飲的公司「異數宣言」(The One)合作,藉The One的店面寄售自家商品,一步步往前邁進。
朋友之間,只要釐清權利義務關係,就不會因為錢而傷了感情。親兄弟都要明算帳了,更何況是朋友呢?
如何借了錢不後悔?
《錢》雜誌(Money)建議,借錢之前先做好以下4步驟,才不至於借了錢卻後悔:
1、先等24小時。
不要因為緊急而立刻答應對方,應先考慮1、2天,檢視自己財務狀況,看是否有能力借款,並先與家人討論。
2、試著坦白拒絕。
最好的方式其實是婉拒,因為有很大的可能性是錢無法收回。
衡量一下你說「不」而失去朋友,或答應之後卻可能失去錢和友情的風險。
3、達成協議。
如果你決定借錢,最好確立規則。確定何時還錢、怎麼還、分期付款一次該付多少、要不要收取利息等等。
4、寫下來。
不是每次借錢給朋友都需要寫,但寫下來能確保這筆借出去的錢不是「贈禮」,也能避免誤解。
如果你的朋友感到不舒服,告訴他這是使友情能長久的最好方式。
【2008年6月Cheers雜誌/會做事也要會說話/文:盧昱瑩/特約攝影:鍾士為/20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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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金錢腦------通向成為富豪的捷徑
作者/泉正人 譯者/李俊秀
要增加財富,必須擁有投資的技巧,但在此之前,掌握對於金錢的正確思考模式,有助於快速走向「成為富豪」的捷徑。如何就現有資產找尋最適合的理財投資方式?
近日即將出版的《有錢是訓練出來的》,要告訴你一些簡單小撇步。

TIP1/牢記「富豪購物法則」
西裝、名錶、名車、自用住宅……等,想要的東西還真多。
我也曾歷經不思考後果,想買就買的時期。現在回想起來,全都是些少了也沒關係的東西。錶即使不是名牌,車並非高級新車,根本無所謂。由於我難以改變原來的生活方式,花了許多時間才能站上起跑點。直到我獲悉「有錢人的購物法則」,才扭轉原來的想法。
買的東西,價值高於支付的金錢=投資。
買的東西,價值等於支付的金錢=消費。
買的東西,價值低於支付的金錢=浪費。
只要遵循這個法則,減少「浪費」、進行「投資」,就能朝向財富邁進。
TIP2/即刻採行「集中投資」
許多探討投資的書籍中,都告訴大家要分散風險。分散風險的方法有很多,例如將投資分散至股票、基金、不動產等,或者利用外幣存款,將資產分散國內與國外,即使購買股票,也要將標的分散至不同產業。
但這些都是為資產以億為單位的人所規畫的「保守型投資」方法。若希望資產即時大幅增加的「攻擊型投資」,「集中投資」是唯一方法。採分散投資,必須具備所有投資市場的相關知識。對於新手,將注意力集中在適合自己的投資範圍,認真學習,才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對一件事,自己的了解比別人更深入,風險也相對的減少。
剛開始最重要的是:找出自己感興趣、擅長的領域;最重要的是:徹底掌握知識、累積經驗,增加自己的資產。
TIP3/自信+堅持=勝負關鍵
你可知所謂的「臨界量」(Critical Mass)法則?
在物理學的世界,指的是核子開始分裂的臨界質量,在市場學,是指超過一定數量之後,急速普及的現象。例如,數位相機、行動電話,推出之後,剛開始普及率非常低,但從某一時點開始,銷售量出現爆發式的成長,普及率上升。
金錢智慧的成長曲線,也有同樣的情形。一開始雖然認真學習,卻始終不見增長。
這時,許多人會因感覺厭煩而放棄。若不輕易放棄,繼續學習與實踐,抵達某一時點,這種累積會突然急遽的成展。同時資產也會急速增加。
在成功時刻來臨之前,是否能相信自己、繼續堅持下去,才是勝負的關鍵。
TIP4/神髓在「道」而非「技」
以下是某位著名的柔道專家所說,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話:「許多學柔道的人,學的不是『柔道』,而是『柔術』。」意指這些人雖學會了「技」,卻沒有學習到「道」。
相較於「技」,包含了哲學與生活方式的「道」更重要。
我剛開始學習有關理財的知識時,專注於股票投資的技巧、不動產投資的方法、高效率的經營手法等,有關「技」的方面。但隨著經驗與實際成績的累積,逐漸了解,僅擁有「技」,即使能夠賺錢,也無法維持。
投資的技巧,能幫助自己的成長。但一種技巧,無法五年、十年的持續使用。
真正應學習的是,在「技」之上,包含了對金錢的思考方法、哲學、品格在內的「道」。
TIP5/把雞蛋放入不同的籃子
利用集中投資的方式,以攢下一億元的資產為目標。一旦累積的資產超過一億元,耗費多年所增加的資產,仍採取集中投資就非常危險。
萬一,股價無預警的突然暴跌,或發生通貨緊縮的狀況,損失的金額勢必龐大,遠遠超越以往的規模。
恐怕須花費多年的時間,才能彌補過來。
當資產超過一億元時,投資力求穩健,盡量選擇可控制風險的標的,想辦法維持資產的穩定性。將資產(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的投資方法,從此束之高閣。
資產超過一億元時,記得轉換腦袋,將雞蛋放入不同的籃子,給予良好培育。
自由時報/2008/03/18 1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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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和「行人出版社」合作出版的《塑膠鴉片—雙卡風暴刷出臺灣負債危機》一書,已經上市!
由《銀行員的異想世界》、《禿鷹的晚餐》作者夏傳位先生,歷時兩年,經過多方訪問後完成。
《塑膠鴉片》作者:夏傳位
本書要講述的不僅是一個有關卡債的故事,而且是關於「金融正義」在我們的社會中逐漸消逝及其後果的故事。
藉著了解卡債發生的來龍去脈,我們將可以了解同一股力量如何降臨在每一個人身上,影響著我們未來使用金融資源的權利與機會。
http://opium.flaneur.com.tw/
文/夏傳位
「卡債風暴都已經落幕了,我們為何還需要看一本解釋卡債來龍去眽的書?」
「這樣一本以卡債風暴為主題的書,對於不是卡奴的人來說,有何理由需要看?」在書稿接近完成之際,我經常遇到這兩項疑問。
不過,我心中一點也沒有懷疑:我們的社會還沒有充分理解這場卡債風暴帶來的教訓,許多導致風暴發生的重大因素,不論是個人的還是結構的,也依舊存在於這個社會之中――握有改變權力的人,一點也沒有想要改變它們。
於是,社會對於預防類似事件發生的能力是非常脆弱的,過去兩年我們共同經歷的那場風暴,究竟是一場永不復返的單一事件,還是下一場風暴的序曲?其實難說得很。
難說的不只這一項。我們還可以想想,卡債風暴真的落幕了嗎?在什麼標準之下算是落幕了?若是從對銀行體系的威脅來看,的確是落幕了:銀行該打的呆帳都已經打銷,授信準則變嚴了,短期之內即使還有新的「卡奴」誕生,也不足以威脅個別銀行。
但是,對那些債務纏身的人,以及摯愛他們的親屬和朋友而言,這將是一場延續很多年都不會結束的噩夢。即便媒體已因失去興趣而不太願意報導,但負債仍在繼續逼使更多家庭破碎、更多兒童受虐、更多走投無路的人淪落搶匪或娼妓,以及更多的暴力討債。
換句話說,不管從哪個管道能借到錢,社會中某些階層的人絕望地、不計後果地都要借錢週轉的需求,依然強勁。
章節介紹:
第一章 卡債族的真正面貌
第二章 無法對症下藥的解套措施——大溫暖與兩代協商
第三章 透視信用卡
第四章 航向地獄的擺渡人
第五章 二次金改的效應
第六章 金融業的M型策略
第七章 打碎枷鎖,向前行
更多詳細介紹:http://blog.roodo.com/laf/archives/5680269.html
卡債事件落幕?銀行員公會出書解讀
【中時電子報/邱慧雯/台北報導/2008.03.11】
從銀行打消呆帳與獲利的情況來看,卡債對於銀行的威脅已暫告解除,不過,多數人習慣從銀行的角度去看事情,銀行員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十一)日發表探討卡債的新書《塑膠鴉片—雙卡風暴刷出台灣負債危機》,深入探討卡債成因,並提醒民眾還有不少卡奴仍在社會角落默默哭泣,以及卡債火苗可能再度串連燃起的可能性。
繼出版批評二次金改的《禿鷹的晚餐》後,銀行員公會再度站在基層弱勢者的角度,出版《塑膠鴉片》一書。卡債風暴是否已落幕?未來是否可能再燃起?都是此書關切的議題,也讓習慣從銀行角度思考的一般民眾,從不同角度看待卡債事件。
今日新書發表會上,包括前國策顧問黃天麟、法律扶助基金會會長林永頌等都出席共襄盛舉。林永頌表示,卡債事件爆發之初,法扶甚至他本人都反對扶助欠錢不還的卡奴,不過在了解更多故事後,才對卡債族有更深一層認識,他也希望律師或法官有機會閱讀此書,對於其未來判決卡債族案件時將有相當的幫助。
卡債事件是否落幕?或未來將以其他形式復燃?此書作者夏傳位點出一大癥結,台灣金管會過去在雙卡政策上僅考慮業者獲利,卻無視金融產品對社會的影響,此一思維為雙卡風暴發生的根源,未來若不改變,台灣金融市場亂象也不會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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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評公司在整個經濟社會的運行裡,曾經被賦予極高的期待,以行政部門來說,一度相當偏愛透過這樣的外部機制,作為監理的補強,良好的評等結果,甚至是部分商品投資的起碼門檻,或機構業務申請的必要條件。
但信評公司的角色愈來愈尷尬。例如銀行業評等雖具有強制性,可因為競爭的關係,也傳出信評業者為了爭取業務,進行殺價,因對評等結果不滿意,而更換信評公司的個案,也時有所聞。原本地位相當高的信評業,於是跌落凡間,也得在專業與業績壓力間掙扎。
現在的問題更為嚴重,次貸風暴的發生,讓人對信評的專業打了問號,開始懷疑,信評已成為發行機構的化妝師,擦脂抹粉讓商品變的好看,用公司的信譽掛保證,結果是,害慘了一票相信這塊招牌的投資人。
財金部會高級官員在次貸風暴發生後曾檢討說,信評制度最大的缺點是:都是從過去的資訊去發表評論,對於未來的掌握,其實未必高明,但投資人卻是拿此作為投資的重要依據。只是這個盲點,就目前來看,也找不到更好的替代方案取而代之。
平心而論,信評機構仍擁有高度的專業性,但他們畢竟不是神,尤其在市場變化極大,與刻意的舞弊行為上,很難百分百的預測準確,也會有誤判的情況發生。信評的結論還是有用,可以作為參考的依據,但千萬不要用「求明牌」心態去看他,這不過是很多參考依據其中的一項而已。
【工商時報/2008.03.11/工商小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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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一個半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就要正式上路了。金管會、司法院等相關單位正如火如荼地為個人破產機制的實施搭橋造路,期望排除險阻,一路順行;成效如何,4月11日之後就能見真章。
屬於債權人這一方的銀行體系,則是如臨大敵,唯恐破產保護大門一開,好不容易止血的雙卡逾放比率再次飆高。
這樣的憂慮其來有自,因為在雙卡風暴中沉淪的信用價值觀依然低落,債清條例確有可能再次誘發免債減債的不當期待。
也因此,如果政府及金融機構再次錯失重建信用無價的機會,這樣的恐懼就會成為事實。
債清條例是因應雙卡呆帳風暴而推出的個人簡易破產機制,目的是讓負有1,200萬元以下無擔保債務的個人,在無力清償債務時,擁有一個重建信用的重生機會,一般狀況下可以免除部分債務。
然而,這個重生的機會設有一定的條件,不是人人適用;而且代價高昂,聲請人必須忍受五到十年信用註記的汙點,金融往來、就業及生活內容都會受到嚴格的限制。不過,受限於債清條例的高度專業性、一言難盡的特性及政治人物的刻意扭曲,債清條例已被簡化成個人破產保護的避風港,沒有多少人清楚知道其複雜性及後座力。
這才是最須要擔心的事;尤其是在台灣金融體系及經濟已經慘遭雙卡風暴洗禮之後,民眾對信用價值依然漠視,更是可惜又可悲的事。
從2005年掀起的信用卡、現金卡風暴,由於收不回來的逾期放款節節高升,全體銀行三年來已轉銷了3,342億元,整整是同期間全體本國銀行1,100億元盈餘的三倍,不只拖累了銀行體系的獲利能力,影響銀行業發展腳步;也因為銀行授信政策趨於緊縮,使現金卡的短期融通、信用卡的消費融資能量下滑,牽制了民間消費的動能。
根據統計,現金卡的動用額度已由最盛時期的近3,000億元腰斬,去年只有1,249億元;信用卡簽帳金額也微減至1.41兆元,但循環信用餘額僅及高峰時的一半,消費金融之不振可見一斑。
儘管金融體系付出了如此慘烈的代價,但若台灣社會的信用價值能因此而向上提升,使資金供需雙方的互動更有效率,台灣金融體系仍能因禍得福。
可是,卡債問題愈滾愈大,政府因擔心社會動盪而全力保護卡債族,使得雙卡風暴的處理重心幾乎全放在債務的清理,反而忽略了最基本的理財教育及信用價值觀。
也因此,卡債族並沒有因受到教訓而更珍惜信用,進而在理財、理債方面都更加慎重;某些跡象看來,甚至還有愈來愈依賴政府保護的傾向,雙卡風暴並未完全過去。
根據金管會的統計,近三年現金卡的動用額度雖然下降,逾放比率卻是一年比一年高,從民國94年的1.02%一路上升到去年的6.29%;除了部分遭接管銀行昔日逃避監管而隱藏的呆帳全部現蹤外,也代表信用違約現象並未完全改善。
此外,當年透過聯合協商機制而成功擬定還款計畫的卡債族,去年以來或因生計發生困難、或因等待債清條例的重生機會,未依約還款的毀諾率正快速走高,據銀行間非正式估算,已由初期的二成上升至近期的五成。
從欠債難還到再次毀諾,除了確因還款能力受限的無奈,某種程度也顯示出部分卡債族對信用價值的漠視。
正是源自對深層信用價值的不確定性,令銀行體系對4月11日實施的債清條例心存疑懼,擔心卡債族脆弱的信用價值觀再次受到簡化的個人破產保護所牽引,輕率走向聲請破產更生或清償,誤以為十年之後又是一條好漢;加上法院也可能因缺乏經驗、人力及資源,無法做出平衡、中性的裁定,使得獲准減免的債務激增,掀起二次雙卡風暴。
二次風暴不是危言聳聽,依據統計,雙卡風暴最盛時期的卡債族約有52萬人,27萬人進入債務協商,但有5萬人未成功,加上半數毀諾率,尚有債務待清理的卡債族達41萬人。
因此,即使只有半數聲請破產保護,初上路的個人破產法庭就可能面對高達20萬件的個案,這還不包括近年新增的卡債族,司法體系確將承受極大的壓力。
距離債清條例實施只剩一個半月,除了呼籲相關各方加速籌備之外,也建議銀行界別乾著急,更要重新拾起雙卡風暴的教訓,不要再等著看政府怎麼做,要自己出錢出力去推廣信用價值觀,包括債清條例的宣導。
亡羊補牢,總是能收到一些成效。
【經濟日報╱社論╱2008.02.25 02: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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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問題烽火連天,個案、協商、更生,姑且不論問題是否已經真正的解決,在這樣風暴的洗禮之下,金融業界、卡債朋友,甚至整個社會大眾,真正得到教訓了嗎?
本文特訪問與基金會共同介入卡債問題之泛紫聯盟召集人簡錫堦先生,除就卡債問題進行透徹分析,訪談中簡召集人並暢談已於日前解散之泛紫聯盟的源由與未來走向。

Q:
請問泛紫聯盟何時發現卡債這個社會問題?在什麼情況下,確定要介入此議題?
A:
去年(2005)七月在學生營隊中,即有學生提到卡債問題。因此最早是放在年輕貧窮化的議題上,也促使我們開始研究卡債相關的議題。範圍包括問題的形成,以及國際上對於債務催收行為、破產法、個人破產立法等方面,從這樣的研究中,來深化運動的論述。那時,徐中雄立委知道我們正關注此項問題,就率先在立法院披露,並以降低利率的問題來引爆。
Q:
卡債應該放在什麼樣的社會角度下來看?經由這樣的表象,反映出哪些制度或者社會價值觀的問題?
A:
卡債的核心問題不單單是利率,最主要在於發卡的浮濫。我們真正要挑戰的是資本金融的不對等。在目前的金融環境中,資本金融透過不斷的合併,成為大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此過程,可看到國家財產不斷地被賤賣給這些財團。在阿扁執政六年來,三大家族四大金融集團,從原本一兆的財產總額,躍升到十兆、十一兆,十倍之多!泛紫就是透過民間卡債問題,來凸顯這種不合理的資本金融。
銀行和資本控股公司所繳的稅其實很少,因為它們適用「金融營業免稅」租稅優惠條例。銀行業所提撥的5%中,有3%是拿來當金融重建基金,另2%則留在銀行用來打消呆帳。這原本都是國庫的錢,卻都用到銀行身上。去年金控公司繳稅,幾乎都僅有1%左右,而台新金控公司,甚至呈負的15.6%,也就是說,國庫還要反補貼給它錢,真是過度的租稅優惠。加上連結稅制,金控公司可以把旗下的公司合併計算,如果他們旗下子公司虧損,就可以互抵、減低稅負。
享有國家給予如此租稅優惠的金融業,竟然沒有善盡社會責任,目前高達18-20%的貸款利率,每年即有一千四百億到一千六百億的利潤大餅,如若發卡越多,搶到的利潤就越多,難怪會恣意、浮濫發卡。何況在可以打消呆帳的情況下,卡債的存在對銀行來說根本就是不痛不癢。另一方面,卡債族卻是鬆散、無法組織的,民眾根本無法跟銀行財團這樣的金融怪獸對抗,於是,泛紫聯盟覺得有必要挺身而出突顯此等不合理的社會現象。
國外對於個人破產的相關法規比台灣要來得詳盡,國外的法官也比較敢於使用個人破產的法令來作破產的宣告。只有儘速通過個人破產的相關立法,才能讓銀行開始重視這樣的風險,從而謹慎發卡,改變先前路邊辦卡的荒唐現象。
在社會運動層面上,我們從銀行惡質催討的現象下手,特別拜訪不當催討卡債的銀行,並透過媒體大幅報導所謂的「十大惡質討債銀行」,讓社會正視這樣不當、不法的催收行為。因此,在立法上,也要努力推動「債務催收法」的制定。
Q:
處理卡債問題的過程中,何事令您印象最深刻?
A:
卡債問題牽涉到的是活生生的人,不是虛擬的故事,許多來求助的卡債族,都是社會的弱勢者,類似單親家庭、生活困境、不穩定就業的朋友。因為一般人在生活困難走投無路的時候,當然是想辦法弄錢解套,根本不會想到這只是引鴆止渴。因此,卡債問題反映出的是,台灣弱勢階層為了生活困頓、孩子的就學等問題,到處借貸無門,只好盲目地以卡養卡、以債養債,不僅無法翻身,甚而走入恆常被逼債的壓力及沒有可解套的法令絕路中。這種現象,反映出台灣是一個缺乏關懷的社會,銀行財團為了賺錢及獲取豐厚的利潤,用高利率來剝削中下階層弱勢民眾,實在令人心寒。
Q:
對於卡債問題後續,泛紫將有哪些方面的推動?
A:
泛紫企圖以立法途徑介入,如果仍無法獲得改善,卡債族應以社會運動方式尋求解決,簡單的說就是「凸顯社會問題,壓迫執政者進行改革」。
Q:
可否談談這次與法扶合作的感想?
A:
這次的議題和運動,步調的掌握相當重要。在合作當中,我想兩個團體都盡力了。畢竟法扶會和泛紫聯盟組織性質不太一樣,何況法扶是中途加入的。貴會一些年輕律師可能之前沒有碰觸類似的社會案件,加上還有其他業務要處理可能分身乏術,有了這次的經驗,未來如再有合作機會,或許在步調方面,彼此能有更好的默契與配合。
這次能與法扶攜手合作,主要是因貴會林永頌律師個人具有十足的衝勁與熱情。法扶是公辦民營的團體,受到官方多所牽制,在社會角色定位上,不妨再多思考,是要單純作訴訟補助的後端救助團體?還是要積極介入社會議題的衝撞呢?
此外,國內律師的養成,如果是朝向保守性格培養,台灣未來發展令人堪慮,不妨多參照已開發國家,對於律師養成要求一定比例的時間去參與社會服務,這也是加強律師們對社會公益獻身的精神。
台灣未來要有希望,唯有每個人都從建構「台灣更好」的角度來思考,同時各行各業也都有如此想法才有可能。當然,社會大眾在思考上是偏向現實的,尤其在我們的教育體系中,充斥著資本主義的思維──尊重市場機制、崇尚競爭價值,卻不強調關懷和合作,只要把別人打倒、自己贏就好-出人頭地,其所傳達的訊息往往是自求多福、不要多管閒事、自掃門前雪等負面思想。
例如:高等教育的學費政策,現在台灣每年約有六千個學生因為經濟因素被迫休學,貧窮子弟無法接受好的教育與發展,陷入社會階層不再流動的惡性循環,產生階級複製。在這種社會景況下,身為「三師之一」的律師,代表著社會的意見領袖,不應只是追求金錢的成就,而須更進一步地去思考生命的價值,參與社會公益事務,感受弱勢者的無奈與需要。
在國外,有許多年輕人選擇到貧窮國家去參與人道關懷的工作,他們知道物質的享受不是生命的唯一,試圖把自己放到一個更寬廣的生命經驗中去感受、學習與連結。而在國內的教育中,卻很少看到這一點,對於追求生命意涵的熱情不但沒有被激發,反倒是受到壓抑與抹煞,這點在律師、醫師、教師及社會菁英的養成訓練,是有很大的缺失,頗令人遺憾且值得省思、檢討。
卡債雖是單一的社會問題,但反映出許多制度面甚或台灣這塊土地上人民的價值觀、人文素養等多方面的不足,這是社會上每一個人應該共同關注的。如果說卡債的協商是補破網的動作,當下,我們更要積極去做的則是編織台灣社會美好的遠景,而這願景也是全民所期待的共識。期待的,究竟是什麼?其所產生的積極追求的動力,能不能在有效的推動下讓整個國家煥然一新呢?相信值得每位社會公民共同來關心。
小檔案
泛紫聯盟:公平與正義的推手
組織緣起
二○○三年八月總統選舉前,民間團體認為各組候選人對於國家願景與弱勢議題相關政策沒有什麼著墨,而僅側重統獨議題與操弄族群的對立,因此結合了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殘障聯盟、台灣勞工陣線、全國產業總工會、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智障者家長總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十一個社會團體共同組成。成立以來,成功推動了「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通過,可謂稅改史上一個重要且成功的法令。此外,也協助成立「反貪腐行動聯盟」,包含司改會、檢改會、律師公會、國際透明組織等團體的結盟,關注檢察總長制度的建立,及推動「法院組織法」….等相關法案。
紫色意義
紫色代表的是正義,如檢察官的法袍就是紫色,而這正是泛紫聯盟所標榜的公平和正義。國內、外許多弱勢團體亦以紫色做為代表,像是婦女運動的紫色姊妹花、同志運動及社福、殘障團體等,均以紫色為其團體象徵色彩。在台灣,紅橙黃綠藍都有政黨的含意,只有紫色和靛色還沒使用過,但靛色的含意大家不很清楚,因此,以『紫色』來表達在藍綠之外的一種選擇。
未來泛紫解散改組後關注的社會議題面向
泛紫聯盟是議題性結盟的團體,當發覺社會有不公平的問題時,我們會跳出來講話,希望建立一個制度。但台灣目前所欠缺的不是啄木鳥勤於去除害蟲的工作,而是建構對未來的社會願景,大家應該努力思考──我們要什麼?什麼是最好的?!泛紫將從民間醞釀維新運動,挖掘新的價值,也唯有這樣才能帶給台灣新希望。未來除了針對議題性的發聲和建構制度外,希望能集合民間更多的自發力量,進行激盪與衝撞,並提出對未來的願景與想像,在藍綠的對峙中激生一股不一樣的社會改造動力。
透視卡債數字下的社會意義_訪泛紫聯盟簡錫堦先生
(本文原載於2006年5月出版之《法律扶助》期刊第十二期)
http://blog.roodo.com/laf/archives/5568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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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下午全家出去吃火鍋,經過一個地下道時,看見一個媽媽帶著一個大約5歲大的小孩賣口香糖。
「各位先生、女士幫幫忙......」的聲音在地下道迴盪著,我望了那婦人手中的口香糖大概有30條左右,如果一條算20元,全部賣完也不過600元的營業額,利潤少的可憐。
我心想這婦人應該是萬不得已,否則不會在地下道賣口香糖賺取幾十元微薄的利潤,每每看到這種情況,心中總是會難過一陣子,台灣社會有好多社會底層的人需要幫忙。
回家後又看了某雜誌專題報導,標題是「跨越貧窮線」,貧窮線指的是每個月收入只有公定最低生活費以下的人口,台北市的標準是每月一萬四千多元,這樣的家庭人口,正在不斷的往上竄,面對周遭這樣的狀況,我們真的無能為力嗎?
社會底層需要救助 先求自救勇於面對
雜誌上分析了一堆如何解決低收入戶越來越多的問題,大部分都是寄望於政府做點事,但筆者認為從自己做起比較有希望。
我思考了很久,過去一年多的時間筆者分享了很多金融的趨勢、理財的方法等等,但這些都有一個前提,就是需要有「財」可理,如果很多人連下一餐都有問題時,要如何做?
我心中一直有個願望,就是希望能用我有限的能力去幫助周遭需要協助的人,中產階級的人只要多些投資經驗,長期下來應該都可以獲利,且生活不至於發生問題,但對於那些社會底層的人呢?如何讓他們能夠過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筆者接下來的幾篇文章將分享一些門檻不高的謀生伎倆,前提是「願意做」,如果連自己都懶的付出行動了,那筆者寫再多也無意義。
在此之前,若週遭有弱勢的人,先問問他們:
1.只要有錢賺的正當工作我都願意去做?
2.會認為自己應當領多少薪資嗎?
3.會認為就算開始工作有收入了,也不能改善現狀嗎?
4.如果第三題答案是的話,會因此放棄工作嗎?
5.不管目前的負債有多少,願意勇於面對嗎?
筆者想協助的是好手好腳還有工作能力的人,一些生理上需要幫助的那就屬於社會福利的範圍了,從下篇文章開始筆者將分別推出「就業篇」、「借錢篇」、「法律篇」等等文章,期望透過我的一點點經驗,協助社會底層的弱勢族群,讓大家都能夠滿懷希望迎向2008。
卡優新聞網 記者:維特 報導 2007/12/25
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htm?nt_pk=22&ns_pk=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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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為止,各位是否仍然搞不清楚,為何自己會欠下如此龐大的債務嗎?各位是否還在為了卡債問題在寄望「債務清理法」、努力的寄信陳情、拼命的應付催收嗎?先別這麼忙,因為各位完全搞錯了方向、完全弄錯了自己角色定位。如果各位想知道為什麼各位所負的債務「不應該存在」,就請各位看完以下文章,並認真思考其中的道理。
當各位「莫名其妙」就背負了龐大債務之後,一切的情況就完全失控,導致讓各位完全沒有心思去瞭解,究竟這麼龐大的債務倒底是怎麼產生的?所以各位也就將債務「傻傻的」背了下來,就如同各位傻傻的繳交「最低應繳金額」最後卻仍欠了一屁股債是一樣道理。直到今天,各位仍將後續的「協商」、「催收」、「申請破產」等行為視為「合理」。不過,若是各位追溯到問題的根源所在時,各位將會恍然大悟:「原來債務是不應該存在的」!
首先,我們先簡單的來瞭解一下,一般卡債朋友負下高額債務的基本模式:
辦信用卡  →  繳「最低應繳金額」→  用「預借現金」來繳最低應繳金額  →  向親友借貸償還雙卡債務  →  向地下錢莊借貸來償還以上債務 →  最後面對「無法清償」的債務。
以上就是簡單的負債模式。因為每個人的負債狀況不一,所以負債程度也就不相同,但卻脫離不了上述模式。從這樣的模式來看,相信各位不難發現,債務的起源就是「信用卡」。
既然知道債務的起源是信用卡,那麼我們就來看看信用卡如何的快速製造負債。
造成債務快速成長的陷阱:
陷阱一:「循環利息計算公式」
很多人都知道「循環利息」這個名詞,但絕大部分的人卻都不知道該如何計算。因此,我們先來看看循環利息究竟是怎麼計算的?相信各位在聽到「計算公式」時,一定會一個頭二個大!不過,各位也不需實際的去計算,僅需要概約知道如何計算即可,因為在後面會為各位解釋為什麼?所以請耐心的將這一部份看一遍,因為這是「很重要」的一部份。
信用卡循環利息的計算公式:
未償還金額 × 起息日至實際繳款日的天數 × 循環利率日息。
從上述的計算公式當中,我們可以清楚的知道,計算公式的三個基礎:「未償還金額」、「起息日」、「日息」。
而這些基礎是以什麼數據來計算的呢?我們可以看看以下的說明:
一、日息:
大家都知道,信用卡利率都在20%左右,不論是19.69%或者是19.71%都與年利率20%相去不遠。若把年利率以20%計算,換算成日息的話,每日日息為0.0005479。所以,「日息」是根據年利率換算之後的結果。
二、起息日:
「起息日」分為三種,分別是:
1、入帳日:指發卡銀行代持卡人給付款項予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或為持卡人負擔墊款義務,並登錄於持卡人帳上之日。
2、結帳日:指發卡銀行按期結算持卡人應付帳款的截止日。
3、繳款截止日:指持卡人每期繳納應付帳款最後期限之日。
起息日越晚,則利息越低!
三、未償還金額:
就是各位的消費總額。
當您知道日息是0.0005479,也知道各家卡債銀行的起息日之後,只要加入未償還金額就可以得知循環利息是多少了。當然,各位在看完上述的計算公式之後,並不會看出問題在哪裡?所以,接下來就讓我們來看看,「問題」究竟是出在什麼地方?
問題一:20%的年利率
年利率20%有多高?看起來好像也不怎麼高!不過,若是拿存款的利率與信用卡利率來比較,定存利率才1.5%即便是提高四倍也才6%,而信用卡利率卻是20%。而20%的利率已經到達我國法定利率的「極限」。如此,各位就會知道20%的利率有多高了!
問題二:起息日
起息日利息最低的就是「繳款截止日」,但通常銀行都是以較高利息的入帳日、結帳日部分來計算。若以利息最高的「入帳日」跟利息最低的「繳款截止日」來分別計算,其間的利息相差至少三倍以上。而通常沒有人會知道,自己的信用卡究竟是以哪一種起息日作為利息計算基礎的。
問題三:未償還金額
在上面的公式中,最大的問題就在於「未償還金額」。為什麼?以一般人的認知來說,如果刷了100萬已經還了99萬時,通常會以為銀行是以100萬減去99萬,剩下的1萬元為「未償還金額」,然後才計算利息。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只要您沒有「一次全部清償」,即便是已經還了99萬,銀行還是會以100萬元作為「未償還金額」,套入信用卡循環利息計算公式來計算利息。如此,您也就可以知道,以這樣的算法,利息會有多恐怖了!
陷阱二:預借現金
當各位使用預借現金功能時,相信各位一定也不知道,預借現金是到底如何計算費用的。假設今天各位預借現金十萬,而銀行收的手續費是3%加100元,但提款機僅能一次提領二萬,所以必須分五次提領。然後我們就得到了以下的結果:
3000(十萬元的3%)+500(提領五次,每次100)=3500手續費
如果只繳交最低金額的話,除了上述的3500元之外,所借的金額就必須再以循環利息的計算公式再算一遍。如果各位不斷重複的用預借現金的方式來繳交最低應繳金額的話,那麼各位不用算也該知道,這將是一筆相當大的損失。
陷阱三:「最低應繳金額」
當信用卡帳單寄來時,您通常會以「最低應繳金額」來繳款,不論是繳了一萬多或者是二萬多,您都會以為已經「還」了一萬多或者二萬多。但事實上,您所繳的一萬多元或二萬多元當中,償還本金的部分只有2%(去年五月一日起,金管會已要求信用卡當期一般消費的10%應納入當期最低應繳金額,但不溯及既往。),其餘的都是「利息」。只要您有繼續使用信用卡,所繳的錢在沒有還到本金而只是全部被拿去付利息的情況下,您的債務就會越來越多!所以,您就會知道為什麼已經繳了那麼久,為何還是欠那麼多錢的真正原因了!
陷阱四:「複利計算」

所謂的「複利計算」就是把您未繳的利息加入總負債金額再算一次利息,變成「利上加利」的計算方式。如果您沒有按時繳交最低應繳金額時,此時就會把您應繳的一萬多或者是二萬多元加入總負債金額,再套上循環利息公式來計算利息。因此,您的債務越多,成長的速度就會越快!雖然在民國86年,在修正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時,已全面規定,一律單利計息,但在86年以前的消費就是如此的計算。而現金卡的部分,至今仍有銀行採複利計算。
實際計算,動用循環額度50萬元,利率20%,單利較易控制,一年利息最多10萬元,若是複利,一年利息就要10萬9696元。短期可能看不出大差異,但長年計算差異將顯著擴大。如十年單利只要100萬元,複利利息卻如滾雪球,增加到313萬4127元,變成三倍多,若時間再拉長,倍數還會不斷增加,這就是「複利」的可怕。
陷阱五:「各式各樣的手續費」
開辦費、使用費、帳戶管理費、掛失手續費、違約金以及上述的預借現金手續費‧‧‧等等,各式各樣的手續費與違約金通通都出現在每個月的帳單裡,而各位並不知道這些費用到底合不合理?應不應該繳?只能照著帳單上面的最低應繳金額「傻傻的繳」。以月薪三萬不到的上班族來說,光是繳這些手續費就已經去掉當月薪資的六分之一甚至於五分之一,更何況還有循環利息?於是,各位很快的就會面臨把當月薪資全數雙手奉送給銀行,甚至於到了後來的借錢來「補」,結果卻仍然得面對不動如山的「本金」。
陷阱六:親友借貸
各位或許會認為:「跟親友借貸哪算什麼陷阱?親友又不會害我!」。的確沒錯!親友不會害各位而是幫各位,但是如果親友所借你的錢,也是透過預借現金的方式拿來借貸於你,而你也答應要負擔親友損失的利息時‧‧‧?那麼你又踏入了另一個陷阱,甚至於連親友都可能繼各位的後塵而無法脫身,而債務則越纏越大!
至於各位後來轉向地下錢莊借錢,這就不用多說了,相信各位都清楚「地下錢莊」是怎麼一回事。所以,當您面對「無法清償」的情況時,事情已經到了無法控制的局面了!而這就是各位將債務「扶養長大」的經過。相信以上簡單的說明,應該可以喚起各位一點記憶。
當各位知道了債務是如何養大的之後,如果有人告訴各位:「你的負債是因為有人違法所造成的!」,各位會作何感想?沒錯!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這些違法的因素,你的債務不會如此快速的成長,你也不會一路的籌措直至無法收拾,而你的債務也根本就不會存在!而這些違法因素造成你大筆金錢損失、精神損耗、時間浪費、感情破裂、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等嚴重損害時,你的角色是什麼?被害人!如果此時告訴各位:「這些違法的行為將會受到應有的懲處,你的債務將不存在,而且可以要求三倍以下的賠償金。」時,各位是否同意這樣的做法?
是的,事實情況就是如此!在各位負債的過程中,承受著諸多不合法的待遇。而絕大部分的人又非專攻法學的專家,無法得知自己究竟受到了哪些不合法的待遇,因此只能默默的承受這一切的錯誤!然而,這些錯誤是各位所必須要承擔的嗎?絕對不是!如果有辦法可以讓各位不需要再應付催收、不需要再面對暴力討債、不需要再承受龐大的債務壓力時,各位願意付出什麼樣的代價來扭轉這一切?這個問題留給各位自己回答,因為這是各位必須要思考的問題。
或許有部分的朋友很想知道,究竟自己受到了什麼不合法的待遇?簡單的說,在前面所說的許多不合理的地方,即有很多的不合法因素存在。而沒有提到的部分,不合法的地方也相當多。至於違反了哪些法律?建議各位可以自行參閱相關法學專家的文章、著作以及法律文獻,各位就可以從中得到答案。那麼,到底有什麼辦法可以扭轉各位現在的局面?答案就是:「集體訴訟」。相信各位一定會覺得:「這是什麼爛方法,可行性太低了!」。會有這樣的想法並不令人意外,因為各位是以自己的「經驗法則」來判斷。
在網路上,每天有很多新卡債朋友的加入,問題一樣是從「我欠卡債會不會坐牢?」、「欠卡債算不算詐欺?」、「我應不應該協商?」、「協議書該不該簽?」等等。如果各位能夠回答以上的問題時,就表示各位已經有「經驗」,知道事情該如何處理了。而各位的經驗又從何而來?當然是來自於「實際的經歷」以及「資訊的吸收」。如果此時問各位,該如何從寫狀紙開始,進行一場屬於自己的訴訟時,各位的回答又是什麼?「?」、「??」、「????????」。沒錯!就是一堆問號。
我們常常會聽到人家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雖然這句話聽起來有點酸溜溜的,但卻也是一個事實。在台灣,因為國人普遍對於法律知識的缺乏,才會常常出現所謂的「有錢人欺負窮人」的現象。為什麼?「有錢人」雖然跟大家一樣,對於法律也不甚瞭解,但是他們「有錢」可以聘請具有法律知識的專家來處理一切,透過法律來保護自己。而「沒錢」的人難道就一定得被欺負?不!沒錢一樣可以請律師來保護自己。只要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一樣可以有專業的律師來協助訴訟。然而,知道的人又有多少?如此,也難怪各位在財團眼裡,是這麼的「好欺負」了!
當各位用簡單的「經驗法則」來看待集體訴訟這件事時,一堆「沒用」、「不可能」、「曠日廢時」、「可行性太低」、「有用的話,早就有人去做了」等等的答案就會產生。但各位是否知道,有很多訴訟是必須要有「被害人」提出告訴後才有辦法進行的?而沒有人提出告訴的原因是什麼?「沒錢請律師」、「沒時間打官司」、「就算打了官司也沒用」等等。而以上的種種理由,就是各位今天即使面對不合法的對待,仍必須應付催收、面對暴力討債、承受龐大債務壓力的主要原因。在各位對於這些情況早已經下好了「結論」的情形之下,一切的「不合理」與「不合法」都將變成「理所當然」。既然各位已成「不戰而敗之兵」,各位又在埋怨些什麼?忿忿不平些什麼?
在各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之下,往往得到的結果就是必須「委曲求全」。各位是否曾經想過,當初為何會勉強接受不合理的協商方案?因為不接受就會面臨「催收」。因此,明知道自己到了最後終將毀約,但仍然是硬著頭皮簽了下去!而各位為何會如此擔心催收呢?原因就在於催收很令人頭痛!而催收又為什麼會令各位如此頭痛呢?原因就在於他們願意用「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的方式來獲取利益。同樣的,討債公司也是如此!既然大家這麼怕麻煩,那我們就來看看集體訴訟的「麻煩」究竟在哪裡?
首先,談到「訴訟」當然得請律師來進行,而請律師是需要「花錢」的。沒錯,這是一個合理的邏輯。不過,如果是要各位自己一個人負擔這些費用,這將會是如各位所想的,那是「天方夜譚」。假設今天有一萬人共同分攤這筆費用時呢?那麼,只要每人出資1000元即有一千萬可以聘請律師。而一千萬可以請幾位律師呢?想必各位已經明白,在各位心中「花錢請律師」這件麻煩事是可以「簡單」解決的。
如果有人告訴各位,「集體訴訟」只要各位簽一些文件、付費1000元,然後各位只需要在家負責「看電視」就可以進行台灣史上最複雜的官司時,各位會是什麼樣的想法?如果再告訴各位,在這場官司勝訴之後,除了可以讓各位的「債務不存在」之外,並且還可以獲得「鉅額的賠償」時,各位又是什麼樣的想法?
我們再用簡單的方式來解釋,如果今天銀行拿各位的債務來當賭注,要各位花1000元賭你「乖乖還錢」或者是「一筆勾消」時,各位會願意賭嗎?相信很多人會說:「當然要賭,不賭的是傻瓜!」。既然這樣的方式大家都願意賭,更何況是除了債務一筆勾消之外,還有「獎金」可以拿?而各位願意賭的原因是什麼?其實理由很簡單,萬一賭輸了只不過是「情況不變」而已。萬一賭贏了的話,龐大的債務不但會「就此消失」,還可以「連本帶利」的把不應該付的錢全部拿回來!如此,為何不賭?雖然這樣的比喻並不恰當,但這是讓各位最容易瞭解為何要進行「集體訴訟」的最佳解釋。再者,若是能取得類似「消基會」這種單位協助的話,各位可能連一毛錢都不用付,就可以進行一場對於各位人生當中最重要的一場賭注,而各位賭還是不賭?
其實,各位根本不需要去瞭解集體訴訟到底有多複雜?可行性有多高?該如何主張銀行的不法?訴訟該如何進行?等問題,因為這些麻煩事交給專業律師去處理就好。各位只需要專心的賺錢,然後等待結果揭曉即可。如此,各位所謂的「麻煩」又在哪裡?各位可要知道,會害怕集體訴訟這種麻煩的,是「銀行財團」才對。一旦深埋在信用卡定型化契約裡頭的陷阱一一被挖掘出來之後,可不只是麻煩而已。對於銀行財團來說,這簡直就是一場空前的「大災難」!而集體訴訟對於銀行財團而言,可是同樣的複雜!那麼,究竟是誰應該害怕麻煩?
各位可要知道,目前台灣總共有九百三十萬個信用卡用戶,正不斷的將自己不應該付的錢繳給銀行。而這一場集體訴訟可是關係到全部信用卡用戶的權益,不僅僅是影響到所謂的「百萬卡奴」而已。要從這九百三十萬信用卡用戶當中,號召一萬人進行集體訴訟難不難?一點也不難!只要大家知道方法是如此簡單,訴訟的麻煩也與大家無關時,相信就會有很多人會願意投入。當然,有絕大部分的人會抱持著「撿便宜」的心態來看待這件事情。不過,這次可能要讓這些想撿便宜的朋友失望了!因為沒有參與的人,是無法享受「成果」的。
各位仔細的想想,當各位不斷的寄信陳情後,政府首長們是否會因此而制訂出新政策?當各位一心巴望著那些只會丟水杯、便當的官員們能替各位通過「債務清理法」時,債務清理法是否會就此通過?而各位眼前龐大的債務,是否會因為某些人的「良心發現」而獲得解決?而此時的各位又在期待些什麼?如果各位連自己合法的權益都不願意去爭取,那麼又如何能期待從「別人」身上獲得協助呢?如果各位還是一味的想撿便宜的話,各位可要記得一件事:「你的債務還是必須由你來背」,跟別人可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當有這麼一個機會可以讓各位可以替自己「錯誤的人生」得以平反時,也請記得:「得到好處的,只有你自己」。
寫這篇文的目的並不是要「說服」各位相信集體訴訟的好處,只是提供一個「簡單而有效」的方式供大家參考。至於各位願不願意相信?願不願意參與?或者是要等到「弄懂了」才願意去做?坦白說,那是各位的問題。為了自己眼前的債務、為了自己的未來,請各位花點時間好好的想一想吧!
基地公告-070211-你的債務不應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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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7年開春之際,經建會公布了去年12月的景氣燈號,讓人憂慮的藍燈浮現,經過了連續六個月的景氣衰退黃藍燈後,一次掉了五分的綜合燈號,台灣景氣又逐步退回了SARS前的困境,台灣真的不行了嗎?
台灣股市雖然不斷有上市公司寫下營運佳績,有些優質公司員工年終分紅金額傲人,但這終究只是極少數的企業及個人,雖然外資對台灣股市仍持續加碼,但從國際上的萬事達卡對台灣的景氣預測、各項外國金融機構的預測中,台灣的股市只能說是落後補漲,台灣的整體經營環境已惡質化,難能有大成長作為。
政局多變台商外移
台灣一度曾是亞洲四小龍之首,充滿經濟活力,然而當初成就高成長所仰賴的相關條件已消失大半,台灣在民國70年代間,有著清廉高素質的文官,有足夠能力訂定可行經濟策略、持續穩定推動產業升級發展;勤勉不懈的中小企業主,努力全球接單;低廉優質的員工,願意隨時加班來配合生產,這種優質的環境下,台灣在許多產業製造項目上,均能在全世界取得一席之地。
但這三項環環相扣,讓台灣屢創耀眼經濟佳績的條件已不再;台灣的官場是最無常的職場,今年來的力霸事件讓台灣官場、立委的真面目全面現形,王又曾決非能幹之輩,卻能以一個家族的成員,控制包括中華商銀、亞太固網及力霸、嘉食化等大眾企業,讓25萬股東產生上千億元的損失,事件發生迄今,為民喉舌的立委們鮮少仗義執言,因為他們中間,有許多人曾收王家固網股條利益,不敢落井下石。而所謂扁政府政績中最常提到的金融改革,如今也證明是誤會一場,中華商銀在力霸事件前稱關係人交易正常,淨值1百多億元,出事後淨值轉呈負數,重建基金要補貼2百億元,複雜的關係企業戶達1百多戶,我們相信台灣基層金檢人員早就能檢查出這些弊端,問題是哪些層級把這些報告檔下?
這樣的政府及無能立委,自然留不住有能力的商號,中小企業家早就出走,台灣近幾個月外銷接單金額頻創新高,但是單子都在外國生產,海外生產比重已高達45%,資訊通訊業的海外生產比重更高達77%,中國及越南的工人更便宜,台灣活力暢旺的中小企業主,生產基地早就外移了,一樣的經營活力,只是早就不再留戀台灣。
大型企業也看不出台灣的機會,日前聯華電子有錢沒處投資,開始進行大減資,近年來不再流行投資擴廠題材,包括晶華酒店、光寶科技、凌陽科技及聯電等公司減資題材被股市當利多炒作,大企業對台灣現狀不耐,不願再下大注的愈來愈多,勞工朋友能工作的處所自然愈來愈少。
經濟數據並非不能翻轉,北歐的挪威、丹麥在冰天雪地中創造全球的高所得,愛爾蘭、澳門由以往充滿殺戮地區,轉變成國民所得超過2萬5千美元的科技、生技島及世界賭城,金融風暴脫困的南韓也能重生。
氣復甦希望不大
但重點是台灣的生機在哪裡,有什麼可能翻升這4%的低經濟成長率?你是要寄望執政六年仍在拼選舉的民進黨,或是仍以為在進行政權保衛戰的國民黨,烏煙瘴氣的政壇、懦弱無能的官員,能讓企業家有什麼期待,不出走的就減資,台灣幸好仍有些弄不清就裡的外資拚命來護盤,老百姓的資金早就落跑走了10多兆元,因為對兩個不像樣、只圖私利的政黨,他們早不抱希望。
景氣的春燕在台灣停得又急又短,因它已非昔日花香鳥語之鄉,不復現往日強勁有力的復甦力道,在這立委無能、官員無用、企業主及百姓資金想落跑的地方,可憐的勞工和上班族只能學學網球雙姝詹詠然和莊佳容,自立自強求生存。
作者:許啟智(資深財經評論家)2007.01.29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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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辦理債務協商統計一覽表(累計).jpg
當我們都“卡”在一起時!?--從卡債、卡奴、卡賊、卡神到其它
隨著卡債協商機制的啟動,粗估從今年的年初到四月六日為止,已完成協商者共計達到4.9萬人,合計的金額高達有817億元,換言之,近五萬名的卡債族得以暫時的喘口氣以舒緩被催收和計息的還債壓力,然而,檢視卡債協商機制成效的良窳好壞,卻隱含更為深層的論述思考。

 
首先,從結構功能的論述觀點(structural functional perspective)來看,之於卡債協商機制建立與順利運作的正面思考是可以避免將目前個別性的債務難題以加乘、惡化而成為某種集體性的社會問題,換言之,藉由政府公權力的介入除了可以防止卡債風暴持續不斷的擴大,也會降低可能產生的理性危機(rationality crisis)和合法性危機(legitimation crisis),從而創造出包括銀行業者、卡債一族以及國家社會等等多方共贏的發展局面。
至於,扣緊衝突理論(conflict perspective)的論述觀點時,那麼,諸如卡債協商機制的建立與推動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可以解決到什麼程度以及又會衍生出來什麼樣的難題,這些的提問便顯得迫切且基進,就此而言,檢視卡債風暴現象就不全然在於末端的還債協商機制是如何被強制建構和有效運作,而是要還原回到更為根本的思考,比如:剛開始時銀行財團是否有評估與顧及到雙卡市場的有限性、是否採取包括利率與計息方式等等資訊不對稱(information asymmetry)的交易方式以及核卡把關的機制又是否過於鬆散浮濫乃甚至於是不當的推銷,以致於到最後業績上衝暴增的同時,也將卡債族逼入更大危險的人身處境。
連帶地,如果銀行財團是始作俑者的首謀,那麼,政府漠視對於金融商品市場遊戲規則的管理監督,這種公權力消極性的不作為,亦點明出來:之於這一場的卡債風暴,政府也是其中共犯結構一環的幫兇,以此觀之,所謂的卡債協商機制便是一種對於經濟弱勢者的不道德,亦即,偽善的政府藉由拯救卡奴之名避免家庭集體自殺的人倫悲劇,以幫助銀行作某種的財務解困,這反而會忽略掉銀行業者本身所該承擔的市場風險;尤有進者,卡債的介入協商是否會衍生出包括助長地下金融或是更加不利於弱勢團體的金錢融資以及欠債不還之道德危險行為(moral hazard)所造成高額呆帳等等的外部性問題。
再者,建基在符號互動的理論觀點(symbolic interaction perspective),那麼,像是『借錢是一件的高尚行為』與『George & Mary』等等令人炫目的行銷手法,固然是有它擴充市場的策略性考量,但是,信用卡與現金卡之類的塑膠貨幣其所營造出來個人財務狀況的美麗假象,只是不斷地在挑弄脆弱的人性誘因。準此,突顯消費能力而不去顧及到個別付費償債能力的同時,更是再一次地彰顯出來銀行財團理當是要從這場自食苦果的卡債風暴裡以確實得到慘痛的教訓,而非是藉由對於窮人、貧戶及其無辜第三者的人身綁架和悲劇事件,來規避銀營業者所該盡負的社會責任。
連帶地,卡債協商機制是否讓銀行財團、卡債族以及第三公正者能夠處於某種資訊對稱與權責相符的「理想的言談情境」(ideal speech situation)底下,進行債務攤還的雙方協商,還是所謂的卡債協商機制只是再一次地透過文字符號的美化想像,以進行某種的偽溝通(pseudo-communication),到最後充其量只是讓債務的危機獲到某些時間上的拖延,並且藉由貨幣與權力的媒介過程,更是讓卡債一族進一步地被制約管理與再商品化。
總之,之於卡債的協商機制理當被視為是某種的公民議題,亦即,藉由市民社會公共領域的辯論詰問,來思索台灣社會在朝向現代化建制方向發展時,貨幣商品背後所需要的理性再建構,特別是一種關乎於信用擴張、風險管理以及負責態度等等普遍性社會規範(a universal justification of social norms)的探究,否則的話,當信用卡以及現金卡到處人手一張之際,也意指著包括妳我在內都要一起被“卡”在一起了!?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作者: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王順民(April 14 , 2006)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SS/095/SS-C-095-024.htm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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