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99年4月7日及23日加入自救會之會員(自救會公告/2010.04.24)
.反對銀行公會私設更生、清算門檻 暨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立記者會(法扶訊息/2010.04.07)
.互助、尊嚴、免於恐懼--「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立(法扶訊息/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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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族成立自救會 爭尊嚴與生存(2010.04.07)
.卡債自救會成立 盼清算條件放寬(2010.04.07)
.卡債族自救會成立 自力求生存(2010.04.07)




99年4月7日及23日加入自救會之會員共7員

訊息來源:自救會公告欄 2010.04.24 00:36

99年4月7日及23日加入自救會之會員共7員,年費每人300元,共收會費:2100元

*感謝輔仁大學吳宗昇教授,特別捐贈新台幣 1000元 ,給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做自救會基金。

自救會員名單(99年4月7日及23日加入自救會之會員共7員)

會員編號   會員姓名(不顯示全名)
2010-00-004 沈  O  媛
2010-00-013 謝  O  卿
2010-00-014 劉  O  光
2010-00-015 鍾  O  亮
2010-00-016 陳  O  合
2010-00-017 李  O  福
2010-00-018 曾  O  美





反對銀行公會私設更生、清算門檻 暨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立記者會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將屆兩年,面對貪婪的銀行與無情的法院,一群曾獲法律扶助基金會服務,約40名的卡債受害人勇敢地站出來,於今日(4/7)上午假立法院民眾請願室,高呼「反對銀行公會私設更生及清算門檻」,同時宣佈成立台灣第一個卡債族自救團體--「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並向銀行及法院提出三大嚴正訴求,要求給予卡債受害人「尊嚴與負責的還債條件」及「基本的生存權」。

自救會更公佈了服務電話及網址,他們表示要學習日本已成立數十年的卡債者協會自助人助的精神,未來更將結合彼此的力量,以具體行動共同面對社會、銀行及法院--「我們要自己站起來!」許多長期關心卡債族的朋友及社團代表,包括和平基金會簡錫堦執行長、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律師、司法改革基金會林峰正執行長、消基會代表郭尚義先生、心生活協會金林總幹事等,以及許多債務朋友均至現場表達支持及祝福之意。

自救會發言人圓圓一開始先抨擊3月底銀行公會開會欲私設更生、清算門檻的建議,她表示這根本是蓋在債清條例--「法律外的違章建築」,銀行想將4類族群踢出聲請更生或清算資格,變本加厲地要跟卡債受害人逼債。

4類族群包括:
1、無擔保債務總餘額小於平均月32個月者;
2、資產扣除負債後是淨值為正者;
3、擁有不動產值超過500萬元以上的債務人;
4、重複聲請更生或清算者。

她進一步說明,第1類族群當中不乏最弱勢的低收入戶者、長期失業者、單親媽媽,銀行不能光看債務金額,應該要看債務人目前的收入狀況及還款能力;而第2、3類是生存權問題,非常不合理,銀行難道要卡債族露宿街頭嗎?而第4類更是法律上沒有規定的,這將讓債清條例的用意整個瓦解。

接著,另一位發言人Bill表示許多為卡債所苦的受害人,有心還錢卻處處碰壁。他們跟銀行協商,銀行卻要求每月償還超過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金額。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卻常遭法院以程序理由駁回,又或不合理地要求補件、甚至要求債務人清償超過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更生方案成數,造成更生及清算成功率極低,而對條文,不同法院更有不同見解,在法院如此效率不彰的情況下,卡債族只能放棄更生及清算的希望,回頭接受銀行剝削式的協商條件。而就是因為環境如此艱困,他們在短短的時間內,經過二次的交流會,目前已集結約61位受害人共同發起自救會。

自救會嚴正向銀行及法院提出三大訴求,要求給予卡債受害人「尊嚴與負責的還債條件」及「基本的生存權」,期讓債務人能於維持基本生活的情況下,有尊嚴及負責地清償債務:

1、協商及更生之還款金額為債務人的收入減去必要生活支出之餘額。
2、還款期間最高為6年。(日本為5年)
3、清算程序結束後,除非債務人還有一定額度的收入,否則免責應從寬認定。

同時,自救會在現場公佈02-2521-3921的服務電話及網址(http://debtors.tw),電話均由幹部輪班接聽。

現階段組織的任務,包括:
1、團結卡債受害人,邀請更多人加入;
2、交流與慰藉,防止卡債受害人自殺或犯罪;
3、舉發不當催收行為,免於恐懼和過著躲債生活;
4、修法保障卡債者的生存權。

而來到現場的卡債受害人個案美琴,訴說了自己因幫朋友還債及誤信朋友而陷入債務深淵,當中歷經了銀行無情的催收及向法院聲請清算的痛苦。她希望透過自己故事的曝光,能夠讓法官和社會了解到有像她這樣的生命故事真實的發生,他也提醒和她徘徊在債務壓力下的民眾珍惜生命。

最後,自救會所有幹部及社團代表站在一道象徵社會、銀行及法院對卡債族不合理對待所形成的哭牆前面,向社會各界呼籲給債務朋友機會,一起高呼:「尊嚴與負責的還債條件」、「卡債者也有生存權」,並一起推倒這道象徵封殺債務人族生路的卡債哭牆,並期許未來卡債族不再無助。





互助、尊嚴、免於恐懼--「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立

下面的內容提供給有債務問題的民眾,請有需要的民眾徑向該單位洽詢。

互助、尊嚴、免於恐懼--「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成立!
4/7(三)下午起,服務電話(02)2521-3921正式上路!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下午2:00~晚間7:00

服務項目:
.提供解決債務相關訊息
.轉介求助朋友至相關服務團體
.介紹自救會及提供入會資訊


自救會成立宗旨:

卡債受害人團結自救,爭取債務人生存權,健全社會公平正義制度。自救會秉持自助人助精神,一切服務均為免費。

債清條例將屆兩年,卡債朋友們的處境並未獲得改善,包括銀行協商、更生程序、清算認可等,再再讓原本希望透過條例來解決問題的債務民眾期待落空。

為此,在一些長期關懷社會債務問題的社會團體及人士支持下,一群陸續獲得法律扶助基金會服務的債務民眾,決定秉持自助人助的精神,共同組成「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希望相互給予關懷及支援,建立資訊分享平台,勇敢面對債務,亦期待透過4/7的成立記者會,號召更多債務受害人加入,以集合大家的力量,用具體行動爭取生存尊嚴及免於恐懼的自由,並呼籲社會大眾及司法體系跳脫債權至上的觀念,了解有意願肯負責的債務受害人困境,而本於人性尊嚴及生存保障角度,從債清條例法令層面,以及現行法院運作制度層面,共同尋求更合理、更符合現實狀況的解決途徑。

籌備成立階段,自救會獲得許多人的協助,包括簡錫堦先生、林永頌律師、林峯正律師、謝幸伶律師及輔仁大學吳宗昇助理教授等人,而這些長期關心債務問題的熱心人士亦允諾擔任長期顧問,持續支持及協助自救會的會務工作。目前會址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暫時提供。

自救會初期組織採輪值幹部方式,除輪班負責接聽(02)2521-3921服務電話外,自救會已規劃的近期工作項目,包括:
1、辦理卡債受害者聯誼,提供關懷、慰藉與支援;
2、建立資訊分享平台;
3、協助轉介求助朋友至相關服務團體;
4、舉辦債務問題及債清條例相關座談;
5、舉辦會員及幹部的成長訓練課程。

而未來亦將與長期關心債務問題的社會團體及人士,一方面積極舉發及遏止不當催收行為,進一步要求政府確保債務人不會再受到恐嚇及暴力傷害,讓債務人充分享有憲法保障的免於恐懼的自由,另方面,努力推動及遊說立法院針對解決債務相關法律進行修法或立法。

~~若您有債務問題,希望加入自救組織貢獻一己心力,
促進社會對於制度性債務問題的重視,改善債務人處境,歡迎聯繫自救會。~~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會址:台北市松江路九十巷三號七樓(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檢視較大的地圖

電話:(02)2521-3921
網址:
http://debtors.tw 
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debtors-assciation/ 
Email:
debtors.tw@hotmail.com (4/7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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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倒卡債哭牆 法律得幫一把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2010.04.08 03:58 am

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不能沒有你」,描述社會底層遇上官僚體制時,連簡單的需求,都可能因法律體制過度僵硬,而難以達成。國內卡債風暴迄今超過五年,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也滿兩年,但數十萬卡債族仍徘徊在更生和清算的高牆外,和「不能沒有你」中的父親一樣,因僵固的體制而無法逃脫困境。

專家認為,要把卡奴從卡債高牆中解救出來,必須從推動債清條例專業法庭、法令研修和法官素質養成三大方向著手。

美琴(化名)原本在印刷廠工作,因為朋友打電話跟她說被地下錢莊催債,美琴向銀行借了70萬元給朋友周轉,沒想到這位朋友一直沒還錢;後來美琴因經濟不景氣而失業,另一個朋友鼓吹她投資化妝品公司,美琴透過信用卡預借現金投資50多萬元,結果又是一場騙局。

美琴因沒有收入還錢給銀行,向法院聲請清算,法院同意美琴清算,但裁定不能免責。就算法院向法官提出美琴幫朋友周轉債權憑證,騙美琴投資的朋友也被告刑事詐欺並判刑月,但這些證據仍沒辦法說服法官讓美琴免責。


清算獲重生…好難

美琴知道法院裁定的結果後,哭著說:「這些錢又不是我自己花掉,一次是被騙,一次是被詐欺。」之後美琴接連自殺,最後還入院治療,現在每天都必須服用抗憂鬱的藥物。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發言人比爾(Bill)說,債清法上路後,很多債務人想靠更生、清算獲得重生,卻遭法院以程序理由駁回,或者是不合理要求聲請人不斷補件,甚至要求債務人清償超過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金額,造成更生及清算的成功機率極低,很多債務人已不再相信債清條例,也不願再抱希望。

「政府不應再用駝鳥心態處理卡債族,要想辦法解決問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說,當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條款為了配合銀行業,內容已經七折八扣,加上法官無法以同理心審理更生清算聲請案,結果是讓卡債族愈來愈邊緣化,成為社會問題。

林峰正提醒,司法院應正視法官審理素質,「根據統計,今年最新一批通過法官考試者的平均年齡是24歲,這些人求學、求職的過程比一般人順利,對社會了解有限,要這些站在雲端的法官審理社會基層卡債族的案件,如何有同理心?是否足以勝任?」

連銀行催收主管也贊成法院應成立卡債專責法庭。某銀行主管透露,有些法官「未審先判」、有既定立場,即使債務人沒到現場,也毫無協商誠意,法官仍然要求銀行「要體諒、要降利息(或減少償還本金)」,讓銀行如果看案子被分派到某幾組法官,往往就自動撤件。


期待同理心…落空

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去年提議設立「專責法庭」未果,今年他打算再度提案。徐中雄說,更生案件目前隸屬民事廳法官審理,但很多法官不了解債清條例的立法宗旨和背景,加上各案件情況不一,不見得每位法官都能體會卡債族個別的困難。

徐中雄認為,提案增訂債清條例修正條文,在各地方法院成立「債清條例專責法庭」,可以提供合情合理的流程與判決標準,協助債務民眾解決卡債問題。

司法院也正在研修破產法,並將改稱為「債務清理法」。律師謝幸伶表示,破產法一旦上路,將使欠債金額超過1,200萬元的自然人也可聲請更生,讓個人破產規定更加完整,但受惠者恐怕還是屈指可數。

特別是金管會配合司法院研修破產法,指示銀行公會蒐集國外作法,銀行公會建議將「無擔保債務總餘額小於平均月32個月者、資產扣除負債後是淨值為正者、擁有不動產值超過500萬元以上的債務人、重複聲請更生或清算者」等四類債務人排除在聲請更生及清算資格外,讓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強烈反彈。


弱勢遭漠視…好苦

義守大學副教授林寶安認為,確實有部分卡債族是因個人沉迷金錢遊戲或過度消費而負債,政府訂定法令時,避免惡質債務人將爛帳拋給社會、銀行,變成社會成本,這是對的做法;但政府也不能忽視經濟弱勢族群需要社會多扶一把,以免長期不處理,演變成社會問題。

究竟法令該如何修改,林寶安認為,政府應就卡債形成的各種原因,多傾聽各界的意見和說法。

「不能沒有你」中,失業的父親不因諳法律用語,缺乏與體制內溝通的管道,差點抱著女兒從路橋上一躍而下的畫面,震驚社會大眾。專家認為,對經濟弱勢的卡債族,政府、銀行和法院也應該在既有制度,再加強相關扶助,讓這群人有機會脫離貧窮輪迴。





卡債族組自救會 批更生門檻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2010.04.08 03:58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1日便上路滿兩年,大量卡債族卻仍處在卡債地獄,昨天成立自救會,希望社會可更重視卡債問題。

「要基本生存權!要尊嚴還款!」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施行將屆兩年,卡債族昨天成立自救會,痛批銀行公會私設更生及清算門檻,將還款能力差的最弱勢踢出聲請更生或清算資格,讓債清條例美意瓦解。

陪同出席的前立委簡錫堦、律師林永頌,呼籲卡債族勇敢站出來說出真正的痛苦,才能有效的解決問題,讓協商或法院的裁定更趨合理。

昨天自救會也找來卡債一族的「美琴」現身說法。美琴原是印刷廠業務,向銀行借了七十萬元幫朋友周轉,朋友卻沒還;後來她失業,為加速還款受另名朋友慫恿創業,透過預借現金借了五十多萬元,又被騙,進而成為卡債族。

美琴指控,債清法已上路快兩年,但她卻充滿驚惶,一家銀行催收人員常深夜打電話要她還債,另一家催收人員揚言到她家「把東西搬光光」。

美琴因沒有收入,無法與銀行協商成立、走完更生程序;最後透過法扶律師協助聲請清算,但面臨關鍵的免責與否裁定時,法官卻以她有浪費及投機行為為由,裁定不免責,也就是又回到欠債原點;但美琴表示,那只是刷卡套現,卻被誤為奢華消費。美琴泣訴,重重的挫折,逼得她數度尋短。

自救會昨天提出三大訴求,協商及更生還款金額應為債務人的收入減去必要生活支出的餘額;還款期間最長為六年;清算程序結束後,除非債務人還有一定額度收入,否則免責認定應該從寬。

自救會將提供卡債族協助、防止卡債族自殺或犯罪,並成為舉發不當催收行為的平台,服務電話(02)25213921,網址: http://debtors.tw





卡債族成立自救會、批銀行



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施行將屆兩年,卡債族今天仿日本經驗成立自救會,痛批銀行公會私設更生及清算門檻,想將還款能力差的最弱勢踢出聲請更生或清算資格,讓債清條例美意瓦解。

陪同出席的前立委簡錫 、律師林永頌,則呼籲卡債族勇敢站出來說出真實的故事、真正的痛苦,才能有效的解決問題,讓協商與法院裁定更趨合理。





卡債族成立自救會 爭尊嚴與生存

【中央社/台北7日電】2010.04.07 01:46 pm

「我要基本生存權!」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今天宣布成立,並要求銀行及法院讓卡債族能在維持基本生活前提下,有尊嚴及負責的清償債務。

目前已集結61名受害人的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宣布比照日本卡債者協會自助人助精神,成立台灣第1個卡債族自救團體。

1名女性卡債受害人代表在會中表示,自己原本是印刷廠業務,業績不佳而離職,因替朋友周轉、為他人揹債,想以創業還債;不料,又被朋友詐欺而成為卡債族。她向法院提出清算,卻遭法院指責有浪費或投機行為而獲不免責裁定。想到過去種種,她曾數次自殺。

這名卡債受害人說,希望社會能給卡債族重生的機會,並提醒卡債族珍惜生命「,給債務人一個機會」。

自救會向銀行及法院提出3項訴求,要求「尊嚴與負責的還債條件」及「基本生存權」。

自救會訴求,協商及更生還款金額應為債務人的收入減去必要生活支出的餘額;還款期間最長為6年;清算程序結束後,除非債務人還有一定額度收入,否則免責認定應該從寬。

自救會成立後,將提供卡債族協助、防止卡債族自殺或犯罪,舉發不當催收行為,並推動修法保障卡債族的生存權。自救會同時公布服務電話:02-25213921 ,盼卡債族團結自救,一起爭取債務人生存權。





卡債自救會成立 盼清算條件放寬

【台灣醒報/記者蘇郁文報導】2010-04-07 18:01:32

全台第一個由卡債受害者所組成的組織「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選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將屆滿兩年時成立,自救會提出三點訴求,希望給予卡債族有尊嚴及負責的還債條件,確保基本的生存權。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提出三項訴求包括:
1、協商更生的還款金額為債務人收入減去必要生活支出的餘額;
2、還款期間最高為6年;
3、清算結束後,除非債務人還有一定額度的收入,否則免責條件應從寬認定。

長期協助卡債族的法律扶助會台北分會會長,律師林永頌表示,卡債族要自己站出來講述他們的經驗,才能讓社會及法界了解他們的苦衷,並且獲得重生機會。

自救會發言人圓圓批評,上個月底銀行公會打算私設更生、清算門檻,變本加厲地跟卡債受害人逼債,許多卡債族還款後,每月僅剩數千元可以生活,不容許有任何資金缺口,如果改向法院求助聲請清算或更生,又會遭受要求補件,或是以程序理由駁回,最後被法院許可進行債務清算或更生的人僅一成。

林永頌認為,卡債族靠自身的力量成立自救會,對社會有正面的意義,讓社會大眾了解許多卡債族並非因為揮霍無度才負債累累,有助於改善社會的觀感。促進和平基金會執行長簡錫堦表示,卡債族團結自救,透過互相交流,可以防止自殺或犯罪事件,也可以舉發不當催收行為,生活免於恐懼。





卡債族自救會成立 自力求生存

蘋果日報/2010年04月07日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今記者會,發言人Bill說,卡債族有心還錢卻處處碰壁,跟銀行協商,銀行卻要他們每月償還超過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金額,因此他們集結61名受害人共同發起自救會,向銀行提出三大訴求:還款金額為債務人收入減去必要的生活支出;還款期間最高6年;應從寬認定免責。

與會的和平基金會執行長簡錫堦呼籲卡債族不要自殺、不要逃避,先自救,自救會就會來救你。卡友現身說法,說自己借朋友錢、又被朋友騙,現在還有51萬沒還,她想還錢,但現無工作,富邦銀行會在晚上9點打電話給她,問她為什麼欠債還能睡得著?玉山銀行揚言要到她家把東西搬光,讓原本就有躁鬱症、憂鬱症的她不斷自殺想解脫,所幸獲救,後來她加入自救會,盼大家愛惜生命。





以上圖片轉自:法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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