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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5╱中國時報╱第C1版╱花蓮.教育╱簡東源

協助卡債民眾重生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四月十一日即將上路,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十四日與花蓮地方法院、花蓮律師公會邀請台大教授許士宦與法官、律師、銀行法務人員座談,提供卡債民眾更生、清算等方式。

昨天上午在花蓮地方法院簡易庭舉行的座談會,由該條例起草人之一的台大教授許士宦主講。他指出,債清條例不是欠錢不用還的法律,是要讓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的人,透過更生或清算程序解決債務問題。在合理範圍內,依債務人的能力,決定用什麼方式去清理債務,達到幫助經濟上弱勢的人重建生活目標。

許士宦指出,「更生程序」是讓債務人提出6年至8年還款計畫,每3個月至少要還1次。「清算程序」是把債務人財產全都拿出來,法院統一處理,把財產變現後,讓債主能夠分配到。但清算與更生程序前,都需向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

花蓮法扶會長謝政達指出,去年十一月舉辦卡債說明會上,參加的民眾中有五分之四以上表明為了卡債,有輕生念頭。也有人為了還錢,連子女學費都繳不起。

法扶會秘書蔡雲卿表示,法扶會提醒卡債民眾,要遵守「四不」的「不虛報債務、不隱匿財產、不輕言毀諾、不輕信代辦」的原則;五要是「要照實回答、要配合法院、要勇敢面對、要誠意還錢、要充滿信心」。民眾有任何問題洽法扶會花蓮分會,電話預約專線:03─836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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