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一個半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就要正式上路了。金管會、司法院等相關單位正如火如荼地為個人破產機制的實施搭橋造路,期望排除險阻,一路順行;成效如何,4月11日之後就能見真章。

屬於債權人這一方的銀行體系,則是如臨大敵,唯恐破產保護大門一開,好不容易止血的雙卡逾放比率再次飆高。
這樣的憂慮其來有自,因為在雙卡風暴中沉淪的信用價值觀依然低落,債清條例確有可能再次誘發免債減債的不當期待。

也因此,如果政府及金融機構再次錯失重建信用無價的機會,這樣的恐懼就會成為事實。

債清條例是因應雙卡呆帳風暴而推出的個人簡易破產機制,目的是讓負有1,200萬元以下無擔保債務的個人,在無力清償債務時,擁有一個重建信用的重生機會,一般狀況下可以免除部分債務。

然而,這個重生的機會設有一定的條件,不是人人適用;而且代價高昂,聲請人必須忍受五到十年信用註記的汙點,金融往來、就業及生活內容都會受到嚴格的限制。不過,受限於債清條例的高度專業性、一言難盡的特性及政治人物的刻意扭曲,債清條例已被簡化成個人破產保護的避風港,沒有多少人清楚知道其複雜性及後座力。

這才是最須要擔心的事;尤其是在台灣金融體系及經濟已經慘遭雙卡風暴洗禮之後,民眾對信用價值依然漠視,更是可惜又可悲的事。

從2005年掀起的信用卡、現金卡風暴,由於收不回來的逾期放款節節高升,全體銀行三年來已轉銷了3,342億元,整整是同期間全體本國銀行1,100億元盈餘的三倍,不只拖累了銀行體系的獲利能力,影響銀行業發展腳步;也因為銀行授信政策趨於緊縮,使現金卡的短期融通、信用卡的消費融資能量下滑,牽制了民間消費的動能。

根據統計,現金卡的動用額度已由最盛時期的近3,000億元腰斬,去年只有1,249億元;信用卡簽帳金額也微減至1.41兆元,但循環信用餘額僅及高峰時的一半,消費金融之不振可見一斑。

儘管金融體系付出了如此慘烈的代價,但若台灣社會的信用價值能因此而向上提升,使資金供需雙方的互動更有效率,台灣金融體系仍能因禍得福。

可是,卡債問題愈滾愈大,政府因擔心社會動盪而全力保護卡債族,使得雙卡風暴的處理重心幾乎全放在債務的清理,反而忽略了最基本的理財教育及信用價值觀。

也因此,卡債族並沒有因受到教訓而更珍惜信用,進而在理財、理債方面都更加慎重;某些跡象看來,甚至還有愈來愈依賴政府保護的傾向,雙卡風暴並未完全過去。

根據金管會的統計,近三年現金卡的動用額度雖然下降,逾放比率卻是一年比一年高,從民國94年的1.02%一路上升到去年的6.29%;除了部分遭接管銀行昔日逃避監管而隱藏的呆帳全部現蹤外,也代表信用違約現象並未完全改善。

此外,當年透過聯合協商機制而成功擬定還款計畫的卡債族,去年以來或因生計發生困難、或因等待債清條例的重生機會,未依約還款的毀諾率正快速走高,據銀行間非正式估算,已由初期的二成上升至近期的五成。

從欠債難還到再次毀諾,除了確因還款能力受限的無奈,某種程度也顯示出部分卡債族對信用價值的漠視。

正是源自對深層信用價值的不確定性,令銀行體系對4月11日實施的債清條例心存疑懼,擔心卡債族脆弱的信用價值觀再次受到簡化的個人破產保護所牽引,輕率走向聲請破產更生或清償,誤以為十年之後又是一條好漢;加上法院也可能因缺乏經驗、人力及資源,無法做出平衡、中性的裁定,使得獲准減免的債務激增,掀起二次雙卡風暴。

二次風暴不是危言聳聽,依據統計,雙卡風暴最盛時期的卡債族約有52萬人,27萬人進入債務協商,但有5萬人未成功,加上半數毀諾率,尚有債務待清理的卡債族達41萬人。

因此,即使只有半數聲請破產保護,初上路的個人破產法庭就可能面對高達20萬件的個案,這還不包括近年新增的卡債族,司法體系確將承受極大的壓力。

距離債清條例實施只剩一個半月,除了呼籲相關各方加速籌備之外,也建議銀行界別乾著急,更要重新拾起雙卡風暴的教訓,不要再等著看政府怎麼做,要自己出錢出力去推廣信用價值觀,包括債清條例的宣導。

亡羊補牢,總是能收到一些成效。


【經濟日報╱社論╱2008.02.25 02: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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