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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果日報投訴組╱桃園報導】

「契約寫了,辦不過可退簽約金。」桃園黃小姐投訴,她接受企業家專業顧問公司輔導辦理貸款一百萬元,並預付5萬元簽約金,但案件遭退,業者卻拒退簽約金。

經《蘋果》介入,企業家公司重新與黃小姐協商,並同意退費。消基會表示,契約已明訂未核貸退簽約金,企業家公司就應立即退款,否則是違約。

黃小姐說,去年8月,企業家顧問公司打電話向她招攬,指能協助她辦青年創業貸款,因她才剛創業需資金,所以同意,並簽訂契約委託企業家輔導寫創業企劃書,並付2萬5千元現金及簽下2萬5千元本票,作為簽約金,契約中明訂,若銀行未放款可退簽約金。

黃小姐說,直至去年12月她已向4家銀行申辦貸款,不過均遭退件,於是要求退還簽約金,企業家卻以會再繼續嘗試幫她向別家銀行貸款為由拒退款,「現在急需用錢才辦貸款,未來公司賺錢,就不需要貸款了」,但她多次與對方協商仍遭拒。

找輔導公司未必好

對此,企業家顧問公司不願多表示意見,只說會私下和黃小姐協商。1月30日,黃小姐來電表示,企業家公司已同意退還扣除5000元行政費用外的其他金額。

消基會消費金融委員會委員郭尚義表示,契約已約定未核貸退簽約金,既然是銀行不願核貸,和黃小姐無關,企業家公司就應履約退款。他也提醒,銀行貸款能不能核貸,最重要的因素還是在於個人的信用狀況,「找輔導公司,不會比較好。」


引用:《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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