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陳怡凱╱2008.03.02 03:46 am】

網路已成為大部分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1995年富國銀行(Wells Fargo Bank)成為美國第一家可以線上瀏覽客戶自己個人資料的銀行,到了2002年,幾乎半數的美國銀行允許其客戶利用網路銀行進行一些特定的交易功能。
近年來,使用網路銀行的銀行家數更是不斷上升,台灣也不例外,財政部在1999年5月間發佈「個人電腦銀行業務及網路銀行業務契約範本」,對於銀行經由網路傳送電子訊息之方式所提供之金融服務有詳細規範。目前,台灣幾乎所有的商業銀行及少數基層金融機構有提供網路銀行之功能。


架設網銀 大勢所趨
金融創新是現今競爭的金融市場必然的趨勢,方能使金融機構經營更有效率進而更具競爭力,所以設置網銀功能是銀行的趨勢。然而,網銀之定位為何?是程序的創新或是產品的創新?

若增加網銀功能只是純粹取代傳統分行功能,降低人事與設立分行成本,那就是程序創新;若增加網銀是補強分行行銷通路與功能,提供客戶更高的便利與多樣性的服務,銀行亦可因此對於使用此服務的客戶酌收手續費,因而增加非利息收入,網銀則被視為一種產品創新。

網銀的設置,提供顧客更便利與多元之服務,節省經營成本並促進效率,進而維持或創造更高的利潤。


降低風險 節省成本
然而,提供網銀功能並非是低成本的投資,一般而言,若網銀推行成功,可增加客戶交易便利性,不需事事皆到分行排隊辦理一些經常性交易,如此到分行人次減少,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然而,網銀的建立,不論銀行自行或委外開發程式,所耗損的成本不低,再加上維護網路系統正常安全可靠運作之技術人員與幫忙解決客戶使用網路銀行問題的客服人員,薪資支出可能不降反升,所以,學術文章上尚未有設置網銀可以降低固定成本的數據支持。

技術風險(technology risk)指的是對資訊科技設備的投資,未以預期的規模經濟或範疇經濟的形式降低成本所造成的風險。從銀行風險控管的角度上,技術風險並非主要的風險,但對於銀行的經營績效與獲利能力有一定的影響。

既然網銀為時勢所趨,是否任何的銀行皆適合設置網銀?

根據歐美之實證研究顯示,在客戶使用率達到一定經濟規模的前提下,網銀的設置可以降低技術風險,達到降低成本之效。

大型銀行為滿足不同客戶需求與提供更多元產品與服務,在銀行極力推展之下,網銀達到預期效果是可以預見的。


然而小型銀行或社區銀行,甚至是基層金融機構如信用合作社,是否適合發展網銀,有待商榷,其原因有二:

一為設置網銀之成本對於小型金融機構之成本相對較高,系統安全與維護問題,專業技術人員是必需的,一般而言,此類人事成本較高,對於小型金融機構亦是一項負擔。

二為小型金融機構所在區域、客戶群年紀與教育程度、市場競爭程度、與金融產品種類(如共同基金)有高度相關,若主要顧客群習慣於傳統人與人接觸之櫃檯交易,空有網銀卻只有少數人使用,反而徒增成本,提高技術風險。

近年來,幾乎所有商業銀行設置網銀功能,只是交易功能、服務項目與使用介面差異而已,然而,增設網銀是否能提升銀行獲利,還是只是同業競爭下為保持競爭力的一個產物,需觀察銀行本身網銀的交易量與其創造之利潤,此屬銀行內部資料,無法有確切數據佐證。

但銀行如何降低網銀設置所造成之技術風險?
銀行能鼓勵客戶善用網銀之介面交易(如轉帳、換匯、或買賣基金等),並將一些只需制式化資訊的申辦事項(如房貸、學生貸款、汽車貸款、現金卡、信用卡、存款證明、電子支票等)加諸於網銀功能內,在網路逐漸普及的趨勢下,網銀交易與申辦功能更強化,到分行人次減少,分行人員甚至分行數可能降低,降低技術風險,達到如芬蘭人一年平均只到銀行分行數次的境界,應指日可待。


(作者是高雄大學金融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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