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動債爭議 和解代替訴訟(2009.11.09)
.連動債弱勢戶 全數和解(2009.10.02)
.雷曼債和解率 估近七成(2009.10.01)
.連動債爭議案復審(2009.09.15)
.動債和解不力 限設分行(2009.09.11)



連動債爭議 和解代替訴訟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林巧雁/台北報導/2009-11-09】

儘管金融海嘯已過,不少雷曼連動債的投資人還在為如何降低損失而傷神,法律專家建議投資人與銀行以和解代替訴訟,因法律程序曠日廢時,投資人勝訴機率也不高。

法國興業銀行、經濟日報、湯森路透5日合辦「法國興業銀行台灣市場論壇」,探討金管會重新修訂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對市場的影響。

在「新法規之下的投資機遇」這場主題討論中,在第一線處理許多個案的銀行公會法律顧問林繼恆指出,各國處理雷曼兄弟連動債糾紛方式不同,新加坡政府運用鐵腕政策直接下令銀行賠償,香港政府則要求金融機構原價買回,賠償率都比台灣高。然而英國處理最慢,至今尚未達成一件賠償案。

林繼恆表示,2006年卡債風暴後,銀行公會的平台一年內處理了20幾萬件卡債協商的案子,台灣參考香港的機制,處理反而比香港更好。這次的雷曼兄弟連動債風波是因為台灣、香港與新加坡都把連動債小型化,雷曼兄弟倒閉後,散戶受傷慘重,台灣統計有2萬5,000多件連動債申訴,香港2萬9,000件,新加坡1萬多件。


到期贖回 損失可能僅一成

林繼恆說,各國處理賠償方式不同,新加坡政府公告十家金融機構大家都要分擔責任,賠償約五成,其中26%全賠。香港的金融機構一開始不願意賠,後來香港銀監會要求各家金融機構以原價買回債券,現在價格慢慢回升,損失其實不高,平均賠償六成,年紀60歲以上賠償率七成。

由於連動債賠償牽涉複雜,若沒有主管機關強力介入很難達成賠償條件,英國有個類似金融評議委會審理連動債糾紛,至今尚未通過任何一件賠償案。

林繼恆表示,台灣平均賠償率只有兩成,不僅投資人不滿意,銀行也不滿意。他建議雙方以和解取代判決,很多人去法院告,若按照民事法院原則,很難舉證產品違法、沒有告知或被誤導等,敗訴比率相當高。

以英國為例,半數判決都是投資人敗訴。他也建議投資人不一定要終止合約,若持有到期才贖回,損失可能只有一成。


訂新規範 和解率有望提高

金管會委員林國全則指出,新法規希望能達到兩點保護投資人的保護措施。

第一、建立總代理制度。
雷曼連動債事件發生後,因為在台沒有直接的對口單位,散戶損失累積龐大金額,又求償無門,為了避免重蹈覆轍,新法規要求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在台灣要有直接對口的單位,必須在台灣要有分公司或子公司。如果沒有,保證機構必須在台有分公司或子公司。

第二、區分專業投資人與非專業投資人,強化專業與非專業投資人不同規範。
包含商品審查機制、連結標的範圍、發行機構與商品的評等、商品揭露的範圍等,專業與非專業投資人產品必須有所區分。專業投資人不需要有太多的保護,但要強化對非專業投資人的保護。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高級顧問譚耀南則指出,台灣之前因缺乏明確規範,投資人也沒有區分專業與非專業,導致和解的可能性低,未來有新的規範,和解率可望提高。

他也表示,銀行發行商品內部是否做到KYC(know your customer,了解客戶),程序必須更嚴謹,出現糾紛也要有處理的解決機制。此外,對於非專業投資人,怎樣銷售商品,怎樣與投資人互動,都應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考量。





連動債弱勢戶 全數和解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09.10.02】

對投資人屬於「極度弱勢」的連動債爭議案件,金管會銀行局要求銀行必須在9月底前「全賠」,並提報銀行局。1日多家銀行已陸續回報,銀行公會則預計下周一完成連動債和解比率統計。

銀行業者表示,主管機關對於連動債爭議案件有兩大管考目標,除所有連動債和解比率9月底須達50%以上,對於極度弱勢的連動債爭議案件也必須在9月底前全部處理完畢。

銀行局希望銀行與弱勢投資人優先和解,包括對70歲以上、國中以下、重大傷病三個條件都符合的「極度弱勢者」,損失應百分之百補償。上述三個條件中,符合一項者,則視為「弱勢者」,損失可補償五成,但國中程度以下有投資經驗者除外。

銀行業者表示,為儘快協助最受同情的「極度弱勢者」化解爭議,金管會希望銀行對這類案件必須在9月底前全部處理完成;銀行局也強調,會追蹤各銀行處理進度。

銀行業者表示,實際上極度弱勢的爭議案件不多,較多的是屬於「弱勢者」的爭議案件。「弱勢者」案件的處理,主管機關沒有訂定目標,而是併入連動債和解比率50%的要求計算。

由於金管會要求9月底前所有連動債和解比率要達50%以上,雷曼連動債要達60%以上,銀行業者這幾天加班趕工,和解比率已大增。據金管會及銀行公會資料,到9月21日申請銀行公會評議的連動債爭議案件,銀行已與投資人協商和解9,011件,和解比率40.71%。





雷曼債和解率 估近七成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蔡靜紋/台北報導/2009.10.01】

金管會要求銀行業者加緊腳步處理雷曼兄弟連動債銷售糾紛,限定9月底前必須先達到五成以上的和解率,據了解,台北富邦、中信銀、台新、一銀等主要銷售連動債銀行截至上周五都已符合規定。

不過,業者為儘速與全數客戶和解,前兩天幾乎都是加班到半夜才下班,預料雷曼連動債的整體和解率至少可逼近七成。

根據規定,各銀行在1日淩晨零時前必須將最新連動債處理進度報到銀行公會,銀行業者表示,金管會規定的弱勢族群一定都會依規定和解。台北富邦銀行昨日表示,該行已和解將近六成的案件、平均賠償率為25%,希望最好在今年底前全部和解完畢。

銷售雷曼連動債的銀行業者,大致已在第三季提列相關賠償損失,並持續與客戶進行和解及賠償。金管會要求銀行業針對雷曼兄弟連動債進行賠償,所訂出的第一階段目標—9月底前必須達到五成以上的和解,昨天限期已到;至於下一階段理賠處置的進度目標,業者表示,還未接獲金管會最新指示。

富邦金控財富管理事業群負責人張果軍表示,這次金融海嘯,富邦賣雷曼兄弟商品的比重很少,僅約1,200件,不像其他同業有的是北富銀的好幾倍,主要就是因為富邦很重視客戶資產的保障以及風險控管,不是只想把產品賣給客戶。

台北富邦銀資深副總經理黃以孟則補充說,該行已提列4.2億元損失,作為補償雷曼兄弟連動債客戶之用,截至9月底止,北富銀將近六成的案件已完成和解,平均賠償率為25%。

至於何時可全部完成和解,黃以孟表示,這不是銀行單方面能決定的事,還涉及客戶願不願意和解,北富銀是希望能儘快解決,不希望一直拖下去,如能在今年底全部和解完畢,最好不過。

中信銀方面也希望儘速與客戶和解,恢復過去關係,並指出先前提列的41億元和解準備金已經足夠支應。





連動債爭議案復審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09.09.15】

在「罷審」一周後,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14日恢復對連動債爭議案件的審查,此舉有助銀行儘速提高連動債爭議案件的和解比率,達到金管會要求的標準。

銀行業者表示,送銀行公會評議的案件中,和解比率有32.63%,離金管會要求的9月底前須達50%,還有一段距離。

在網路上遭受批評,飽受委屈的評議委員,在「罷審」連動債一周後,昨天開始恢復案件審查,評議委員表示,外界的不當攻擊,否定評議委員們的努力,在經過協調、溝通後,大家決定忍辱負重,繼續審查未完成的案件。

至9月4日止,送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評議的2.5萬件中,已和解的案件共有7,603件,包括評議前已和解的6,598件,及評議完成後,投資人接受評議結果的和解件數1,005件。

從銀行公會的資料可以看出,評議完成應予補償的件數有2,079 件,評議結果出來後,如果投資人接受評議結果,也可以視為和解案件。現在評議委員會恢復案件審查後,對提高和解比率應有幫助。

至於投資人向金管會陳情,金管會轉送銀行處理的案件,由銀行自行與投資人和解的案件,已有13,416件,占全部陳情案件的七成。

走金管會陳情管道的和解比率,明顯比評議案件高,銀行業者表示,這與送評議案件多數是爭議性高的案件有關。金管會要求的和解比率,是以評議案件為準。





動債和解不力 限設分行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2009.09.11】

金管會已針對銀行處理連動債和解不力者擬定處分辦法,如果月底前和解未達五成,除行政處分,銀行未來申請新業務、申設分行都會受限。

目前銀行業想申請的新業務相當多,舉例來說,銀行若想申請成為銀聯卡收單行,但處理連動債的和解件數未達五成,金管會可能就不准。金管會官員10日表示,銀行處理連動債糾紛情況,在未來銀行申請新業務、分行時會納入參考。

但金管會也表示,暫不考慮比照新加坡禁止部分銀行銷售連動債。官員說,檢查局曾對銀行銷售連動債金檢,也已掌握銀行各項缺失,如果銀行願意與客戶和解,和解件數多者可以「酌減處分」;如果銀行不願意和解,則將加重處分。

銀行公會統計,到9月4日已有四家銀行連動債評議案件處理的和解比率達到五成以上,但大部分銀行仍未達標準,還在與客戶協談。

為促使銀行加速處理連動債爭議案件,金管會要求銀行9月底前和解比率至少要達到五成,多家銀行最近已加快腳步。

銀行公會昨天公布連動債爭議案處理情況,到9月4日止,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進行評議的案件,已處理完成件數有1萬1,036件,包括撤件及和解案件;和解案件則有6,640件,占全部送銀行公會評議案件的26.2%。

目前已有四家銀行和解比率達到主管機關希望的50%,但大部分銀行仍未達標準。至於處理結果可獲得補償的件數有2,079件,占全部已結案案件的兩成。

除了由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評議的案件,也有不少銀行自行跟投資人和解。銀行公會統計,到9月4日為止,這部分件數已增加到1萬3,4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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