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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清上路 無法追討債權估600億(2008.04.15)
.債清條例上路 衝擊消金銀行(2008.04.11)
.消債上路 銀行獲利拉警報(2008.04.11)
.銀行怕1,700億元債權回不來(2008.04.11)
.債清法來了 上千億債權蒸發了(2008.04.07)
.銀行風險 轉嫁投資人(2008.04.07)
.消債條例上線 債協查詢畫紅線(2008.03.28)



債清上路 無法追討債權估600億

【工商時報/2008.04.15/薛翔之、彭禎伶/台北報導】

債務清理條例上路,銀行公會內部估計,申請更生或清算不會高於5萬人,加計過去已轉銷呆帳部份,無法追討回來的債權金,應在600億元左右。

由於兩年前債務協商機制,成功完成協商者約22萬人,金額約3,300億元,按金管會統計,毀諾人數約半數,約11萬人,外界擔心將有高達1,700億的債權「討不回來」。

惟銀行公會數據,以目前10萬餘名的毀諾族推估,由於當中包含2至3成,仍與金融機構個別協商且還在繳款者,扣除該族群後約7萬人。

公會指出,根據債務協商機制約定的內容,債務人平均每月還款金額約1.5萬到2萬元之間;在債清條例上路後,債務人與銀行溝通協調後,單月還款金額有機會降低至5,000元,實際申請更生或清算的人數,不會超過5萬人。

若以單筆債務平均金額約介於120萬至130萬元計算,合計無法追討債權規模約600億元。






債清條例上路 衝擊消金銀行

【聯合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2008.04.11 03:47 am】

「債清條例」今日上路,消金業務呆帳壓力再現。法人預期,債清條例有可能影響獲利,但衝擊程度會遠低於雙卡風暴;今年銀行業企金業務仍將優於消金業務,企金銀行股表現可望較消金銀行略勝一籌。

國泰金控(2882)旗下國泰世華銀行副總饒世湛昨保持一貫低調態度,表示必須要視客戶日後實際申請狀況而定。不過業者都不否認債清條例對獲利仍會有些衝擊。

法人分析,債清條例實施後,恐將造成銀行毀諾率增加,對台新金(2887)及中信金(2891)等消金業務比重較大的銀行今年獲利仍有影響,但因雙卡轉銷呆帳高峰期已過,影響程度將不像2005至2006年那麼嚴重。

隨著債清條例上路以及疑慮房市過熱影響,銀行業近期已悄悄收緊個人消金貸款授信政策跡象,投顧研究員分析,消金放款年增率下半年可望止跌回升;但在企金放款方面,則將隨著整體景氣復甦,年增率也將緩步走升,在債清條例的陰影下,今年企金業務可望仍將優於消金,第一金(2892)、台企銀(2834)等企金銀行,預期股價表現可望優於消金銀行。

據統計,各家銀行截至2007年底累計毀諾率平均介於40%至45%,有銀行業者估計,債清條例實施後累計毀諾率約將上升到50%至70%間。

投顧業者以累計毀諾率50%至70%作敏感性分析,毀諾率增加對富邦金(2881)及國泰金衝擊程度較小,而台新金及中信金仍有呆帳提存壓力,其中呆帳提存金額以台新金最高,影響每股獲利程度也最大。

不過,由於雙卡轉銷呆帳高峰期已過,債清條例實質衝擊程度,將遠低於雙卡風暴時期。此外,債清條例實施是否會造成道德風險案件增多,仍須觀察法院會不會大量通過更生或清算申請,此將可能直接影響到客戶發生道德風險的機率。






消債上路 銀行獲利拉警報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葉慧心/台北報導/2008.04.11 03:47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今(11)日上路,金控已有最壞的打算。中信金預估,最終毀諾率可能由50%增至58%,永豐金則預估毀諾率將由60%提高到70%。

法人分析,消債條例實施後,恐將造成銀行毀諾率增加,可能影響台新金及中信金等消金業務比重較大銀行今年的獲利,但因雙卡轉銷呆帳高峰期已過,影響程度將不像2005至2006年雙卡風暴那麼嚴重。

隨著消債條例上路,以及疑慮房市過熱,銀行業近期已悄悄緊縮個人消金貸款,投顧研究員分析,消金放款年增率下半年可望止跌回升;但在企金放款方面,年增率則將隨著整體景氣復甦而緩步走升。整體而言,在消債條例影響下,今年銀行企金業務可望優於消金,第一金、台企銀等企金銀行的股價表現可望優於消金銀行。

據統計,各家銀行截至2007年底的累計毀諾率平均介於40%至45%,有銀行業者估計,消債條例實施後累計毀諾率約將上升到50%至70%間。投顧業者以累計毀諾率50%至70%作敏感性分析,毀諾率增加對富邦金及國泰金衝擊程度較小,而台新金及中信金仍有呆帳提存壓力,其中呆帳提存金額以台新金最高,影響每股獲利程度也最大。

中信金去年總共提列近百億元呆帳,中信金控發言人吳一揆表示,今年個人破產法首度上路,預估會使整體呆帳提列金額提高2%到5%,也就是102億元至105億元。至於95年卡債協商的最終毀諾率,也會由原先預估的50%增至58%。

中信金表示,消債條例上路後,既有的協商部位可能增加毀諾率,加上部分人可能跑去聲請更生與清算,3月因而已增加自行提存部位4.61億元。

中信銀去年底累計毀諾率為43%,吳一揆表示,每個月新增毀諾率正在下降,去年12月新增毀諾率為1.3%,連續二、三個月都在1.3%之下,3月底為止的累計毀諾率為46.5%。

中信銀原本評估,毀諾率應該會停在50%左右,但由於消債條例上路,中信金因而將最終毀諾率評估上調到55%至58%。

永豐金也對消債條例的衝擊做最壞打算,預估毀諾率將由60%提高到70%。永豐金表示,會在消債條例上路後,再依狀況提存,以現有部位來看,今年再補提的部位約20餘億元。

永豐金控發言人張立荃表示,永豐金去年協商提存的金額為23億元,前一年則為38億元,第一季為4億元,累計已有65億元,提存比率已超過五成。






銀行怕1,700億元債權回不來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2008.04.11 03:47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今(11)日上路,銀行業者估計,95年參加債務協商的22萬人、3,300億元,約有一半毀諾,在債清條例上路後,估計銀行業至少有1,700億元的債權會討不回來。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說,先前的債務協商機制,約有一半的人毀諾。至於銀行債權是否將因此消失1,700億元?她認為,一半的人毀諾,不表示債權金額就會少一半,要看毀諾的人欠的錢是多是少而定。

外界認為,會毀諾者,多半是欠錢較多者,因此11萬名債務人毀諾,若走向更生、清算,銀行損失的金額可能比1,700億元更大。

卡債族認為債清條例實施,是一個重生的機會。但銀行業者卻相當擔心。

國泰世華銀副總經理饒世湛對此表示,「我們對債清條例是有些concern,有可能影響獲利,但影響有多大還難以估計。」

很多銀行對於消債條例上路,感到相當悲觀。張秀蓮說,此條例對金融業的衝擊,要看前置協商大部分是成功還是失敗而定,她認為對金融業的衝擊應該是「審慎樂觀」。

依據消債條例的規定,民眾向法院申請更生、清算前,必須先向最大債權銀行「前置協商」。銀行收到債務人申請案後30天內,將通知債務人面談,依據債務人目前的償還能力,量身訂做還款方案。

金管會表示,如果債務人先前已經參加95年銀行公會的「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且協商成立,如果還在正常繳款程序,請繼續依約履行。

至於已經毀諾的債務人,可與各金融機構洽談個別協商。若毀諾的原因是「不可歸責於己」,例如失業、生病者,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但若是毀諾「可歸責於己」,例如不想還錢故意毀諾,就不能再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

張秀蓮表示,消債條例上路之後,希望真正有需要的人才去申請,有能力還錢的人不要利用一個好制度規避還錢的責任。






債清法來了 上千億債權蒸發了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2008.04.07 03:54 am】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本月11日就要上路,法界人士認為,由於民國95年時只有無擔保債權可以協商,這次還包括房貸、車貸,估計最少會有上千億元的債權憑空消失。

二年前台灣發生卡債風暴,22萬人、3,300萬元的無擔保債款,讓不少銀行連虧二年,至今才要恢復。接著債務清理條例又要上路,有多少人來申請債務清理?牽涉的債款又有多少?各界看法差距很大,從估計5萬人到二、三十萬人都有。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王金龍說,大約是14萬人;律師說,3.7萬人到8.8萬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則認為可能會有二、三十萬人,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主委吳清文最保守,他說,最多只有5萬人。

永豐金個金總經理賈堅一說,影響應該只有百來億元。司法界認為,這次消債條例影響性會再大一些,由於95年只有無擔保債權可以協商,這次還包括房貸、車貸,最少會有上千億元的債權憑空消失。

恆業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繼恆指出,從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的經驗來看,換算人口比率,台灣消債條例施行後第一年,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人數最保守的估計,少則3.7萬件,多者可能會達8.8萬件,法扶基金會甚至預估第一年會湧現二、三十萬件案件申請債協。

只要債務人與最大債權銀行協商不成立,就可向地方法院聲請更生與破產,由於地院本來就是人力吃緊,林繼恆說,消費者還沒聲請破產,司法人力可能先破產。

林繼恆表示,地院一年處理案件量僅2.3萬件,而且2.3萬件還包括刑事與民事法庭,遠遠不足處理債清聲請的人數。

林繼恆統計美、日、德、香港近年來債務清理案量,他認為,台灣即將施行的破產法應該會跟德、日較相近,若以德日的申請比率來算,預估第一年聲請更生、清算人數應該在3.7萬件到8.8萬件。

林繼恆分析,德國是日爾曼民族,對於信用維護的民族性與台灣較像,聲請破產占人口數僅約千分之1.17至1.8,日本的民族性也與台灣較近,占總人口數千分之1.5至2.1。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吳景源坦承,人力真的十分吃緊,地院法官總共只有1,200人,而且以刑事居多,民事法官不到500人,一個法官一年就算統統處理最簡單的案件,最多也只能處理上百件案件,人力的確明顯不足。

司法院已編列6,100萬元預算,做為委外僱用人力費,希望讓案件順利處理,不致全部「塞在法院裡」。






銀行風險 轉嫁投資人

【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台北報導/2008.04.07 03:54 am 】

再過四天,11日起,揹負著龐大債務人不再走投無路、求助無門,國內第一個個人專屬的破產法規-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為債務人開了一道重生之門。

債務人重生有三種方式,第一種也是必須一定要經過的步驟,就是與最大債權銀行協商減息還款方案,讓債務早日還清,甩債後生活一切重來。若就算減息減到零,還15年都還是還不出錢,協商不成立,接著才能向法院聲請「更生」。

更生是指可以將債務本金部分免責,也就是本來欠100萬元,可能只要還20萬元,未來每一季還款一次,但是,債務人得付上一些代價。也就是「阿B條款」(港星阿B破產後生活開銷受到限制),不能坐計程車、搭高鐵、不能出國玩、不能住四星級以上的飯店等等,還款的時間是六年得延長到八年,信用註記是在還完之後加四年,但最長不能註記超過十年。

清算就是擺明債太多付不起,又沒有工作賺錢能力,未來可以還債,由法院當下財產與負債加減結算,過程約六個月,信用註記十年,這十年之內都必須受到上述生活限制。

更生與清算還有一個較大的不同,就是更生期間若仍有房貸,只要還款沒有逾期二個月(二期),銀行就不能拍賣房子,自住沒有問題。但是清算當下,不管房子或是其他財產都會被拿去拍賣變現。

「這是一個社會安全網,不得不設立的債務重生機制」,銀行公會信用卡委員會主委李懿哲說,「但是,他們欠的錢,是平均由你跟我來負擔。」未來銀行貸款給民眾的成本,肯定會記上這筆無形的風險。

95年卡債風暴後,就可以明顯看到,卡債族減債,銀行打呆,下一步先是緊縮信用,接著是銀行白金卡福利減少,許多張白金卡已沒有免費機場貴賓室、沒有免費機場接送,沒有免費市區停車。

看看美國的經驗,在破產法修法限縮當年,有高達203萬人聲請更生或清算,占人口數千分之6.8,被美國前聯準會理事主席葛林斯班戲稱:「美國人喪失了羞恥心」,與香港占總人口約千分之1.1至1.5、德國約千分之1.17至1.8,日本約占千分之1.5至2.1相比,的確高出三倍至五倍以上。

台灣的經驗會像美國,還是像香港、德國、日本?將會影響金融業的獲利,為債務人開啟脫離債務大門,從此銀行風險因子也多了一個,將會反映在計價成本,代價是所有投資人一起分擔。






消債條例上線 債協查詢畫紅線

【工商時報/2008.03.28/張國仁、高佳菁/台北報導】

消債條例在兩周就要上路實施,司法院卻接獲銀行公會反映,在前置協商作業中,除財稅資料中心同意銀行查詢個別債務人財產資料外,其他包括聯徵中心、勞健保局、集保公司、郵政總局等與個人所得與資產有關的單位,都不同意銀行可以直接函詢債務人個人資料。

司法院對此相當震驚。司法院昨天表示,將儘快與行政院取得聯繫,促請行政院近期內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

消債條例規定,債務人依法向債權銀行請求進行債務前置協商時,視同債務人同意或授權銀行,得向財稅等其他機關或團體查詢財產、薪資等個人資料。

不過,由於債務前置協商是銀行與債務人間的協議,尚未進入法院的程序,不適用強制執行法規定,無法由法院發函給包括財稅等行政機關調閱個人財產等資料。因此,包括金管會、財政部及勞委會等單位,如果沒有一致的作法,銀行與債務人的協商制度根本無法推動起來。

司法院說,對於消債條例施行所需配合的共通事項,行政機關應採取一致的作法,以便銀行在與債務人協商時能夠快速取得債務人個人相關資產、薪資、存款、勞健保及股票等資料,作為銀行研判是否與債務人達成協商成立的參考依據,避免產生道德風險。

因此司法院將緊急與行政院協調促請各相關單位協同辦理,以免債務人與銀行的前置協商作業停擺。

銀行公會昨召開理監事會,面對即將上路的消債條例,為讓更多債務人能加入前置協商機制,就法院外前置協商機制草案提出臨時提案,再度放寬受理對象,只要是曾參與九五年銀行公會協商案件成立,但現已結清者,可以再度重新加入協商機制。

為防止無意參與協商機制利用公會善意,昨理監事會也提案加註,一旦無故不參與協商,下次要再提出申請加入銀行協商者,就需再等六個月時間才可再提出申請,且銀行也會在申請人信用加註「規避催收之嫌」,讓同業了解過去協商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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