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2008.03.21
中國鎮壓西藏的新聞最近受全球矚目;防毒軟體大廠趨勢科技發現,有不法人士藉相關新聞散播惡意程式,試圖竊取個人資料。
趨勢科技指出,相關木馬化檔案名稱均取自與支持西藏流亡政府運動有關的媒體報導或新聞標題,請網友注意。
趨勢科技指出,最近出現的一波目標式攻擊,是使用名為TROJ_MDROPPER.GJ木馬程式,其藏身於MS Word檔案,偽裝成附件檔,透過垃圾郵件四處散播;一旦網友開啟郵件中附件,即遭植入木馬程式。
此木馬程式會在電腦中安裝後門程式,藉以遠端控制系統,進而自由竊取個人資料或成為散播垃圾郵件的跳板。這些木馬化的檔案名稱均取自支持西藏流亡政府運動相關媒體報導或新聞標題。
趨勢科技資深技術顧問簡勝財表示,該木馬的變種TROJ_MDROPPER.WI,也曾在去年10月利用緬甸僧侶主導抗議行動的話題性,偽裝成郵件附檔大肆散播。
除安裝防毒軟體並更新病毒碼外,他提醒,對於以當紅新聞為主旨所寄送的郵件,在開啟附檔或點選連結前,網友務更謹慎小心,最好不要隨意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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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呂郁青、雷盈/台北報導/2008.03.20 03:50 am】
為了避免債清條例上路後,一堆人聲請破產,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主委吳清文昨(19)日首度鬆口,表示願意將前置協商還款期限拉長至15年,期間利息全免。此外,銀行公會也將首創兩階段協商,欠款人第一階段先還八年,第二階段再視狀況決定如何還款。
台灣金融研訓院昨天舉辦「因應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之施行」座談會。吳清文表示,銀行公會將就債務人還款方式與年限,提供幾項方案供債務人選擇,這些方案本月底前便會定案。
銀行公會最近正在敲定前置協商作業準則最後版本,據了解,協商還款可以拉長到15年,長天期的還款利息最優可以全免。根據作業準則,在特例狀況例如重大傷病、非自願失業等,還可拉長期限到20年。
根據95年八大銀行合組的債務協商平台經驗,債務協商案件共有22萬7,000多件,平均每個債務人一個月還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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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四週年》扁苦行遭嗆:去坐牢吧
【TVBS╱台北訊╱2008.03.19 08:03 pm】
今天是319四週年,陳水扁總統和呂秀蓮副總統,到桃園苦行,碰到的狀況不少;先有民眾嗆總統要他去坐牢,還有副總統車隊誤闖進總統警戒範圍;但最讓外界關注的是,總統批馬英九的綠卡爭議,陳總統說「他無法在520之後,交棒給有綠卡的人」。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264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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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2008.03.19 02:41 am】
謝長廷登廣告:為圖博(西藏)祈福。
禱詞說:讓我們為圖博(西藏)人民祈禱……願圖博(西藏)與台灣人民共同的理想早日實現。
謝長廷的訴求是:把台灣比作西藏。他稱西藏為「圖博」,這是影射民進黨的「正名運動」;但是,他說「願圖博與台灣人民共同的理想早日實現」,卻是不知所云。
西藏的抗議運動分作兩支。一支以達賴為代表,主張自治,主張和平,不主張獨立;另一支則主張獨立,不排除暴力。不知謝長廷所謂的「圖博與台灣人民的共同理想」,是與哪一支「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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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2008.03.19 02:54 am】
行政院突然宣布由前民進黨立委江昭儀接任金管會政務副主委,消息傳來,金管會內部一片譁然。不願具名的金管會官員昨(18)日表示,找立法體系的人到行政體系,很不恰當,希望江昭儀不要把複雜的政治關係帶進行政體系。
金管會四年前成立後,林忠正是第一位從落選立委轉任金管會委員者,後來林忠正爆發貪瀆弊案,金管會形象一落千丈,金管會內部對於立委轉任的官員,普遍沒有好感。

金管會發言人張秀蓮表示,政務副主委的人選非金管會決定,沒辦法表示意見。江昭儀將負責監理檢查局與證期局、張秀蓮將監理銀行局與保險局。
依據金管會組織法,金管會委員必須要有九人,前年金管會政務副主委呂東英轉任櫃買中心董事長之後,政務副主委已經懸缺長達一年半。林忠正請辭後留下的委員職務,至今也沒有補實。目前金管會委員共七人。

金管會去年初在胡勝正接掌主委職位之後,政務運作順暢,先前媒體曾問過相關高層,是否有意補實兩位委員?相關高層說,兩位委員的任期,只到今年6月底為止,有誰願意來?即使來了,也不禁令人懷疑他來的動機。沒想到,行政院竟然選在總統大選前宣布補實金管會副主委職務。

金管會內部官員說,立委的思考邏輯跟行政體系有隔閡,例如立委重視選民服務,跟業界走得比較近,如果有相關的案子,可能會來關切,甚至施壓。
官員表示,行政院突然派江昭儀來,大家都覺得很奇怪,事實上,立法體系的人進來,對雙方都不好,「除非他進來都不管我們,就OK。」

金管會仍有高層職位未補實,除了一名委員之外,還有銀行局長。張秀蓮代理銀行局長期限,至今年4月12日為止。張秀蓮戲稱,自己是14職等,但兼任14職等的政務副主委、又兼13職等的銀行局長,加起來有41職等,等於是14職等做41職等的事情,薪水卻沒增加。


除了酬庸 有何意義?

【聯合報╱記者 陸倩瑤╱2008.03.19 03:23 am】
金管會政務副主委懸缺近二年,如今任期剩三個月,行政院卻火速拍定由卸任立委江昭儀出任,除了落人「酬庸」話柄,給人吃相難看的印象,實在看不出這宗人事案有什麼意義。

金管會副主委一職僅次於主委,猶如金融市場「二當家」,江昭儀號稱財經立委,具備會計師資歷,卻缺乏行政經驗;金管會監理金融市場須具備高度專業與高道德標準,江昭儀短短幾個月的任期,恐怕連搞清楚公文程序都來不及,遑論一展金融長才?
何況,三月廿八日中選會公告新總統人選後,扁政府即進入看守階段,重大人事與政策都須「凍結」,金管會新任副主委初來乍到「見習」尚未結束,即已進入「休眠」狀態。
仔細算起來,江昭儀全面「執勤」時間只到三月廿七日,行政院神來一筆任命金管會副主委,落人「酬庸」口實,江昭儀接任新職,或在個人資歷「多記上一筆」,卻葬送了金管會形象與公信力。
金管會成立以來人事問題始終搞不定,懸缺是常態,例如政務副主委一缺近兩年;代理是慣例,例如副主委張秀蓮代理銀行局長逾一年;而主委連換四人,也創下金融監理史奇觀。不過這一切都比不上行政院在下台前夕,無預警敲定江昭儀接任副主委,更讓人瞠目結舌。
金管會負有金融監理重責大任,對金融市場動見觀瞻,行政院過去找不到人,很大原因是卡在人選「顏色」問題,寧可放任副主委、銀行局長長期懸缺而不願補實,但如此一來,不啻昭告市場,自詡獨立機關的金管會早已被染「色」。
行政院倉促敲定江昭儀接任副主委,進一步宣告金管會淪為政治酬庸的工具。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263701.shtml

江昭儀接任金管會副主委 任期只有短短三個月
卡優新聞網/記者:張中昌  報導/2008/03/18
酬庸意味濃厚 張秀蓮:尊重立法院

雖然距離總統大選只剩短短四天,但行政院今(18)日卻依舊發佈新人事,任命前立委江昭儀出任懸缺已久的金管會政務副主委一職。不過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由於該職缺屬於任期制,所以江昭儀將只有三個月的任期,成為最短命的金管會副主委。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這項人事任命權屬行政院、總統府權限,金管會沒有任何意見,內部同仁也沒有任何反彈,一切尊重行政院決議。

依據目前金管會組織法的編制,包含主任委員及常務副主委、政務副主委在內,應該要有九位委員,江昭儀所接任的職缺,正是前(95)年八月呂東英卸下後的職位。

不過由於金管會屬於是獨立機關,委員採任期制,而這屆任期到今年六月底即將屆滿,因此江昭儀只能接任短短三個月,令外界很難不做政治聯想,紛紛認為頗有酬庸意味。

對於這樣的批評聲浪,張秀蓮除了表示尊重行政院職權外,也認為能將懸缺已久的政務副主委補齊,或多或少對同仁繁重的業務,能夠帶來疏解的作用。但這樣的解釋,反倒讓外界覺得還沒熟悉業務,該如何分擔工作量。

至於這項人事任命後,金管會還有因前委員林忠正因貪污弊案辭職至今,遺留的職缺,因此委員會仍然未滿九人。

是否會在接下來三個月內補齊?張秀蓮則依舊強調,這屬於行政院職權,金管會予以尊重。

此外,張秀蓮所暫代的銀行局長一職,懸缺也逾一年,由於每次代理期間以三個月為限,因此張秀蓮這次代理期也即將於4月12日屆滿,是否會有新的人選產生,外界也頗為關注。
http://www.cardu.com.tw/news/detail.htm?nt_pk=7&ns_pk=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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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段鴻裕、祁容玉/通霄報導/2008.03.19 04:21 am】
「1個信封等於1個被害人」,苗栗警方破獲暴力討債集團,初估上百人受害。
男子林榆詔及紀浚笙、紀榮棟兄弟等9人,涉嫌重利放貸,暴力討債,估計上百人受害,他們還威嚇其中一名受害者以女兒賣春來還債,檢警調查單位昨天執行治平專案,在苗栗、台中、南投將9人全部逮捕送法辦。
警方去年9月間,接獲苑裡鎮陳姓女子控訴遭暴力討債,她國三的女兒被討債集團成員以煙灰缸毆打頭部,造成頭部撕裂傷,住院10幾天。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陳文貴昨天上午指揮警、調人員分赴台中縣市、苗栗、南投等10處地點搜索,逮捕林榆詔(36歲)、紀浚笙(38歲)、紀榮棟(34歲)等3名主嫌和陳俊霖(38歲)等人為首的討債集團共9人,並在陳俊霖住處搜出一把改造手槍與子彈5發。
檢警查出張賀沛(39歲,南投縣人)與女友丁寶燕(40歲,南投縣人)是討債集團的幕後金主。林榆詔承認重利罪,不承認暴力討債。
檢警指出,台中縣大甲鎮江姓男子,在菜市場經營的攤位多次遭噴漆、潑灑瀝青與冥紙。台中縣外埔鄉王姓被害人,車子的擋風玻璃被敲破,車子被噴上「欠錢不還,此人豬狗不如」。
刑事局去年起監控林榆詔所組的地下錢莊,發現他們去年8月起,就在台中縣、苗栗縣苑裡鎮、通霄鎮等地,發送「支票換現金、證件信貸」廣告,每1萬元以10日為一期,每期利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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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優新聞網/記者:吳陳錦 報導/2008/03/18
不論更生或清算 財產都需據實以報
雖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被視為卡奴的救星,但卡債族真的以為,只要向法院聲請債務清理,所有債務都可以一筆勾銷,自己一毛都不用還,那可就大錯特錯。

司法院指出,消債條例共有兩種程序,一種是形同法院出面向銀行協商的「更生」程序。另一種,則是等同破產的「清算」程序。但不管是哪種程序,除了在聲請人資格方面有所限制外,對於聲請提出前後的生活,也都會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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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金錢腦------通向成為富豪的捷徑
作者/泉正人 譯者/李俊秀
要增加財富,必須擁有投資的技巧,但在此之前,掌握對於金錢的正確思考模式,有助於快速走向「成為富豪」的捷徑。如何就現有資產找尋最適合的理財投資方式?
近日即將出版的《有錢是訓練出來的》,要告訴你一些簡單小撇步。

TIP1/牢記「富豪購物法則」
西裝、名錶、名車、自用住宅……等,想要的東西還真多。
我也曾歷經不思考後果,想買就買的時期。現在回想起來,全都是些少了也沒關係的東西。錶即使不是名牌,車並非高級新車,根本無所謂。由於我難以改變原來的生活方式,花了許多時間才能站上起跑點。直到我獲悉「有錢人的購物法則」,才扭轉原來的想法。
買的東西,價值高於支付的金錢=投資。
買的東西,價值等於支付的金錢=消費。
買的東西,價值低於支付的金錢=浪費。
只要遵循這個法則,減少「浪費」、進行「投資」,就能朝向財富邁進。
TIP2/即刻採行「集中投資」
許多探討投資的書籍中,都告訴大家要分散風險。分散風險的方法有很多,例如將投資分散至股票、基金、不動產等,或者利用外幣存款,將資產分散國內與國外,即使購買股票,也要將標的分散至不同產業。
但這些都是為資產以億為單位的人所規畫的「保守型投資」方法。若希望資產即時大幅增加的「攻擊型投資」,「集中投資」是唯一方法。採分散投資,必須具備所有投資市場的相關知識。對於新手,將注意力集中在適合自己的投資範圍,認真學習,才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對一件事,自己的了解比別人更深入,風險也相對的減少。
剛開始最重要的是:找出自己感興趣、擅長的領域;最重要的是:徹底掌握知識、累積經驗,增加自己的資產。
TIP3/自信+堅持=勝負關鍵
你可知所謂的「臨界量」(Critical Mass)法則?
在物理學的世界,指的是核子開始分裂的臨界質量,在市場學,是指超過一定數量之後,急速普及的現象。例如,數位相機、行動電話,推出之後,剛開始普及率非常低,但從某一時點開始,銷售量出現爆發式的成長,普及率上升。
金錢智慧的成長曲線,也有同樣的情形。一開始雖然認真學習,卻始終不見增長。
這時,許多人會因感覺厭煩而放棄。若不輕易放棄,繼續學習與實踐,抵達某一時點,這種累積會突然急遽的成展。同時資產也會急速增加。
在成功時刻來臨之前,是否能相信自己、繼續堅持下去,才是勝負的關鍵。
TIP4/神髓在「道」而非「技」
以下是某位著名的柔道專家所說,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話:「許多學柔道的人,學的不是『柔道』,而是『柔術』。」意指這些人雖學會了「技」,卻沒有學習到「道」。
相較於「技」,包含了哲學與生活方式的「道」更重要。
我剛開始學習有關理財的知識時,專注於股票投資的技巧、不動產投資的方法、高效率的經營手法等,有關「技」的方面。但隨著經驗與實際成績的累積,逐漸了解,僅擁有「技」,即使能夠賺錢,也無法維持。
投資的技巧,能幫助自己的成長。但一種技巧,無法五年、十年的持續使用。
真正應學習的是,在「技」之上,包含了對金錢的思考方法、哲學、品格在內的「道」。
TIP5/把雞蛋放入不同的籃子
利用集中投資的方式,以攢下一億元的資產為目標。一旦累積的資產超過一億元,耗費多年所增加的資產,仍採取集中投資就非常危險。
萬一,股價無預警的突然暴跌,或發生通貨緊縮的狀況,損失的金額勢必龐大,遠遠超越以往的規模。
恐怕須花費多年的時間,才能彌補過來。
當資產超過一億元時,投資力求穩健,盡量選擇可控制風險的標的,想辦法維持資產的穩定性。將資產(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的投資方法,從此束之高閣。
資產超過一億元時,記得轉換腦袋,將雞蛋放入不同的籃子,給予良好培育。
自由時報/2008/03/18 1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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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於3/14公佈相關消債條例問答說明。
可參考原址: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16868
引用:http://blog.roodo.com/laf/archives/5711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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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2008/03/17】
「三一二藍委踢館事件」的全貌漸漸呈現,新的拼圖顯示,這儼然是一樁謝營借力使力的「構陷陰謀」。
此一發展,使得民眾在認知及判斷上發生「鐘擺效應」:漸從對四名藍委的譏諷與指責,擺向認為此一事件是謝營編導的一齣大陰謀。
跡象顯示,事件全貌呈現後,民眾對藍營漸生同情,而對謝營的「奸巧」不以為然;這樣的社會情緒若在選前最後五天發酵,整個事態可能出現從大不利藍營變成大不利綠營的「大逆轉」。
幾家電視台連日不斷播出的事件過程完整拼圖顯示:四名藍委前往大樓「會勘」,雖然絕非「政治正確」;但後來事件演化成「侵門踏戶」,卻是墜入謝營所布設的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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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2008.03.17/呂雪彗/台北報導】
民進黨將在總統大選前,鎖定最基層的勞工釋出最後利多!
行政院預計本週三院會,將送給數百萬勞工紅包,決修改「勞工保險條例」,將產業勞工強制加保年齡延長至六五歲,以因應人口老化趨勢,提升銀髮族就業誘因,勞工保險請求權時效也由二年延長為五年,生育給付由一個月延長為三個月,比照勞基法僱主產假期間八週的工資計畫計算,相當於增加二個月。
新增二個月的生育給付由勞工保險基金支付,超過投保薪資上限四萬三千九百元部分,才由僱主負擔差額,減輕僱主增加工資成本負擔,以保障女性勞工在生產期間工作權,不致因此遭僱主解雇。
據悉,雖增加生育給付二個月,但勞工的保費不會因此增加,將由既有財源能力範圍內負擔,基金預計多增加的負擔約在五、六十億元之譜。
此外,勞保條例並將強制加保年齡由六十歲延長至六五歲,以因應銀髮族延長就業的趨勢。
此外,勞工保險給付有關發生職災事故、傷病、生育、死亡、老年等給付的請求權時效由現行二年延長為五年,傷病給付從住院第四天給付提前為第三天開始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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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劉中平╱2008.03.16 04:02 am】
政府推動二次金改以來,金融機構之併購活動甚為頻繁。狹義的問題金融機構,依現行法令定義一般係指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以上者,然而筆者認為探討問題金融機構併購問題時,似不應狹隘的侷限於上述法令定義下的問題金融機構,亦應包括其他財務狀況不佳之金融機構,以及不良資產之出售及收購。

策略性投資與全面收購
問題金融併購除最近較為常見的為取得控制經營權(Take-Over)之併購(如渣打銀行收購竹商銀、花旗併購僑銀及SAC入主萬泰等及主要營業資產之受讓(如荷蘭銀行受讓台東企銀、匯豐銀行受讓中華商銀、星展銀行受讓寶華銀行等)外,較早時的併購則似乎以入股型的財務性或策略性投資較多(如奇異資本入股萬泰及新生銀行投資日盛金控等)。
此一不同的趨勢,部分或可歸因於稍早時主管機關期待問題金融機構能夠自行對外引資以改善財務結構進而自救,而未能於此階段完成自救的金融機構則紛紛於後階段被接管或全面收購。
問題金融機構自救與外資
與退場型的Take-Over或資產讓與不同,問題金融機構在尋求自救時,其經營團隊或大股東一般仍希望盡可能維持其經營權。
基於此立場,其引資之對象多半為與其不具競爭關係之外資,且發行的資本工具傾向於以特別股或債券為主。外資既無法全面接管經營權(雖可能取得少數董事席次),其策略自然就以如何使其投資報酬率得以極大化為主要目標。
為達此一目標,外資私募股權基金以其豐富投資經驗及優秀的財務工程背景,往往能設計出複雜且先進的交易架構及資本工具。然而此等交易架構囿於國內法令,卻往往未必如國外交易般可行。
例如,筆者實務經驗中曾遇過因某銀行之每股淨值低於面額,但為改善其財務結構而邀請某外資按面額認購其特別股,該外資雖同意以高於當時淨值甚多之面額認股,但所提議之特別股條件係於公司財務善後得以一股換多股之比例將其特別股轉換為普通股。
上述條件雖可同時達到改善銀行財務狀況及保障特別股投資人權益之雙重目的,但限於目前法令不允許一特別股換多數普通股之限制而無法成行。
金融機構併購與資本適足性
此外,須對外引資以改善財務結構之金融機構,其多半資本適足性不足,故其發行之資本工具尚須能達到提昇金融機構資本適足率的效果。
如上所述,為達大股東維持經營權及外資投資報酬率極大化之雙重目標,所設計出來之資本工具多半為特別股或可轉換公司債或其組合。
如以銀行為例,特別股如欲列入為第一類資本,必須是永續非累積特別股,亦即銀行於無盈餘年度未發放之股利不得於往後有盈餘之年度補發;特別股股東不得請求銀行贖回;銀行主動贖回則必須於發行滿五年後經主管機關同意始得為之。
永續累積特別股及非永續特別股雖可分別列入第二類資本或第三類資本,其計算資本適足率時受有相當限制(僅有可支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及作業風險之「合格第二類資本」及實際用以支應市場風險之「合格且使用第三類資本」得計入合格自有資本計算資本適足率)。至於可轉換公司債則僅能列為第二類資本。
另外,上述資本工具如係由金控母公司對外籌資並轉投資者,銀行應就其所發行資本工具與金控母公司所發行資本工具中分類較低者認定其資本類別。
例如,如金控係以發行永續累積特別股募得資金轉投資銀行普通股時,該資本僅能列為銀行之第二類資本。而金控亦有其本身之資本適足性要求。
特別股如欲列入金控合格資本,其發行期限須至少七年以上,最後五年得列入之金額每年遞減百分之二十,且其得列入之金額加計次順位債券之總額不得超過合格資本之三分之一。換句話說,金控所發行之資本工具必須同時能符合金控及銀行之資本適足性要求。
問題金融機構更生之可能性
最後再談一下問題金融機構的接管。以目前已發生的案例來看,所有被接管的金融機構其命運只有一途-清算終結。接管小組會將金融機構資產分為好資產(Good Bank)與不良資產(Bad Bank)分別予以出售,之後該金融機構就正式結束營運走入歷史。
似乎目前的思維是將接管視為金融機構退場機制的一環。因此,像日本長期信用銀行重整成功改組為新生銀行的例子,目前在台灣似乎不可能發生。
其實,依現行金融機構監管接管辦法之規定,銀行如於被接管後其財務業務恢復正常營運,主管機關是可以終止接管返還或移交經營權的。而接管人依相關規定也確實有權為銀行增資或為其他必要處分。故銀行之更生於現行法令架構下,理論上似並非不可能,而清算亦非法定唯一途徑。
是故,主管機關若能早一點介入,為金融機構辦理增資、引進新投資人、與債權人協議以債做股或部分債務免除或其較積極之行為,則問題金融機構恢復正常營運而重生之機會將大為提高,RTC賠付金額及社會成本支出也將因此大為減少。此當然也賴相關配套措施之修法配合。
(作者是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顧問。本文僅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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